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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斯利.艾米斯《情有独钟》中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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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出国,无论是旅游还是学习,无论是开会还是考察,现代人都是情有独钟。出国可以了解异国文化,可以观光异国风情。可是英国一位大作家却给我们展示了与此思想相悖的一部精彩的小说。《每日快递》报这样评价这本书“把对出国的恐惧描述地异常幽默与犀利”;《周日快递》报的评价则言简意赅“太精彩了”,这就是金斯利・艾米斯的《情有独钟》(I Like It Here)。
   金斯利・艾米斯出生于1922年的伦敦,曾在牛津的圣约翰大学上学,毕业后在大学任教。他热衷于读科幻小说,酷爱爵士乐,一生书写小说数十部,还有诗歌集,非小说作品数部。他的小说主题广泛,涉及政治、教育、语言、电影、电视,甚至还有餐馆和饮品。1981年艾米斯被授予英国最高级巴思爵士,1990年获得爵士身份。他的代表作是1954年出版的《幸运的吉姆》,这部小说在1955年为艾米斯赢得了毛姆奖,此次获奖需要他出国领奖,正是在葡萄牙的这几天的出国经历,使他酝酿了第三部小说《情有独钟》。
  一、《情有独钟》中的恐惧
   小说的主人公加内特・博文是一名作家,他假装精通文学和艺术,并以此为乐。其实,他对自己的职业并不感兴趣。可是他需要工作、需要钱、需要生活。一个偶然的机会,他虚构出的一种新颖的游记写法引起一个有钱却没有头脑的人的兴趣。加内特因此被安排到国外去调查一位遁世很久并移居那里的一位名叫伍夫斯坦・斯特德的作家。博文的主要任务就是察看这位作家是生是死,是真是假。只要他能写出东西来,无论是什么都会获得报酬。事实上,他毫不在意那位斯特德是真是假,他只是讨厌出国。博文知道自己对出国存有偏见,而这种偏见没有任何理由,但是却根深蒂固。他恐惧环境的改变,同时,这种环境的改变体现了中下层阶级内心对上层阶级的一种嫉妒。嫉妒他们在国外用当地话游刃有余地与人交流,嫉妒他们在国外和在国内一样悠闲地生活。对于出国,博文充满了疑惑、恐惧甚至是绝望。他曾经设想遇到警察、服务生、乞丐、宾馆服务员、酒鬼、疯女人、海关官员、停车场指挥人员以及一切他可能想到的人物,如何向他们询问最近的卫生间怎么走。博文的恐惧也是他性格懒惰的体现。为了驱散这种恐惧,他找到一种自我解脱的方法,就是每句话里都用到一个字:屁(bum),“外币个屁,自己、妻子和孩子还有汽车的开销个屁,船票个屁……”这成为他自娱自乐的解脱方式了,也是他发泄不满的独特方式。博文的不满就是他不愿意做他应该做的事。作为作家,或者所谓的作家,他憎恨写作。在这部作品中,艾米斯很直白地写出在当时的英国受过教育的有文化的人对教育和文化的蔑视。博文的思想明显表露出艾米斯作为当时“愤怒的年轻人”的代表的思想。
   “这次出国让你大大受益啊!”这句话是博文的妻子对他出国归来的评价。博文也承认这次经历让他理解了同胞的含义,也加深了他对自己的了解。另外,他发现自己对国外的态度纯粹是假的,与其说是他痛恨国外,不如说他真正享受的是自己声称自己痛恨国外。对于他来讲,出国就像是触摸到其他人的生活方式,就像是拿着字典在读外国诗,还告诉自己这是在品诗。此时他清楚地意识到,别人把自己当成作家,自己远远不是真正的作家。自己是个骗子。他想改变自己:他想真正地写些东西――写写一个人如何为环境所迫去做一些他非常痛恨做的事,做完后发现自己一如从前没有什么改变。他甚至还想带妻子出趟国,因为经历过出国之后,出国并不像以前那样可怕了。他开始喜欢国外了,尽管那里有些讨厌的昆虫,但是那里的酒便宜,那里阳光充足,除了政府人士和上层社会的人,其他的人都文雅而友好。但是不管博文得思想如何改变,有一点是始终不会变的,那就是他对这里情有独钟,这里当然是英国了。
  二、《情有独钟》的结局
   加内特・博文(Garnet Bowen)名字的缩写是G.B.,这个缩写又可理解成为英国的缩写(Great Britain)。从这个名字本身读者就可以看出作者对英国的钟爱。博文此次出国,既是度假又有使命在身。但是不管他走到哪里,英国,就像他的灵魂一样,永远跟随着他。他作过众多的比较,结果发现他还是最爱英国。他关心英国的一切,他与不同的人聊天,聊的最多的还是英国。他曾与一个美国人聊天,谈到世界各国,那个美国人这么评价自己的国家“……美国,是全世界最无知,最庸俗,最无耻,最物质,最贪婪的国家。美国纯粹就是一个……地狱。唯一令人安慰的是它维持不了多长时间了,它就快完了,到头了。”这样的评价真的很讽刺,因为这是从美国人嘴里说出来的。在这部小说出版的时候,或者说出版前十几年,英美两国的关系始终是在变化着。二战期间,他们为了各自的生存,结成联盟,但他们之间的矛盾始终存在。战争结束后,美国显然成了全球的中心――取代了英国之前的地位。美国的“穿梭外交政策”显然一方面是为了颠覆前苏联,另一方面是超越英国。英国的确也显示出对美国的嫉妒,还有厌恶。作为一名批判小说家,一名爱国小说家,艾米斯选择让美国人这样自我评价。这样做相当聪明和有创意。实际上他真正关心的还是英国,他并不介意外人怎么评价英国,他爱英国,即使他对英国也有这样或那样的不满。
   艾米斯往往通过他书中的主人公来传递自己真实的观点,这部书也不例外。博文就是艾米斯的代言人,他表达了艾米斯的政治观点,坚决支持当时的保守党,即托利党。对于艾米斯来讲,那些掌握国家政权的极少数的富人们给国家带来的只是耻辱和毁灭,因为他们毫无责任感可言,这一点和他们拥有的财富极不相称。对于艾米斯来讲,那些人如果稍稍有点儿责任感,整个国家就有救了。
   书中的博文就是现实中的艾米斯。艾米斯去葡萄牙的经历,在博文身上再现;艾米斯和斯旺斯大学(University of Swansea)的渊源也出现在博文身上;如同艾米斯一样,博文也有三个孩子(在本书的序中,艾米斯写到,此书献给我的三个孩子菲力普、马丁和萨莉);作为艾米斯的使者,博文也是个菲尔丁迷,他参观了在里斯本的菲尔丁墓,并在墓前沉思,“如果二百年后,你是唯一一位被读者不折不扣地深爱的非当代的作家,你是唯一一位随着时间的改变,人们品味的改变而依然备受青睐的作家,那么你在四十多岁就离开人世似乎也值得了。要是能生活在你的小说中的时代多么惬意啊!那时,人们的责任就那么简单,一个饥饿的旅者会被热情地邀请到屋内,而不用有所顾忌和猜疑。那个社会多么简单啊!”这难道不是艾米斯的心声吗?
   为了让这本书更加吸引读者,艾米斯在书中加入了不少“调料”,比如,博文与跳蚤的无果的斗争;再比如,博文的“性生活”被无情的打断了,是因为他恰巧被黄蜂和蚊子叮了,当时又有一群莽撞的孩子们闯入了房间;还有他那厉害的“法律上的母亲”(岳母)时常成为他抱怨的目标,“什么法律,什么法律规定她是我的母亲?”“她要是被横向压缩四分之三,也许还算吸引人”。这些大大小小的故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英国人对外国人和外国事物的畏惧和憎恨,同时,这本书又风趣幽默,轻松易读,这就是艾米斯的《情有独钟》。
  
  
   (作者简介:刘洋,华北电力大学(保定)英语系副教授,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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