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是“非遗”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抓住“非遗”活态传承的特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做好地方非遗保护工作,通过对地方非遗基本情况研究,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完善的传承机制,激发传承人的积极性,在社会力量的支持和参与下,培养更多观众和传习者,共同为“非遗”保护和传承贡献力量。
  关键词:非遗;保护; 传承
  近年来我们围绕“巩固抢救保护成果,提高保护传承水平”的指导思想,深化非遗理论和规律研究,推动非遗工作呈现新的局面。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起步较晚,保护体系尚不完善,如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步入科学、有序、规范、健康的轨道,是新时代全面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面临的新课题。
  就拿陇西县来说,我们组织专人采取问卷调查、座谈与现场考察等形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进行了重点课题调研,通过调研我们认为,要继续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继续健全完善“国家 + 省 + 市 + 县”的4级保护体系,继续靠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一、基本情况
  陇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非物质文化遗产极为丰富,现有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4项(陇西云阳板、陇西名歌、陇西腊肉制作技艺、“靛坪大曲”酿酒技艺),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22项,县级非遗代表性项目7项;省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人,市、县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36人,基本构建起了较为完整的非遗名录保护体系。
  陇西县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立足县情实际对频临危绝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深入挖掘、细致筛选、认真评审,加强了保护和传承。非遗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的作用逐渐凸显,人人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动局面逐步形成。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法律宣传重视不足。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法规宣传手段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宣传不够广泛深入,部分单位、乡镇、干部群众对非遗工作知晓率不高、重要性认识不足,面对当前非遗日益消亡的现实,缺乏保护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对非遗保存、保护、传承工作重视程度、工作力度不够,参与申报率不高,当前我县非遗传承保护工作存在配合少、认识浅的问题,离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仍有较大差距。
  二是管护能力有待提升。申遗工作量大,收集资料的工作难度大,需投入较多的人力和必要的资金保障,正常的工作经费和公众非遗项目尚未建立经费保障机制,这些已记录、整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和民间文艺作品资料的管护能力有待提升。
  三是部分项目后继乏人。随着经济发展,很少有人愿意去学习和继承经济效益差、实用性不高的的传统行业。不少项目和传承人面临弟子少或无弟子的局面,部分项目也面临传承人年龄老化风险,项目保护处于“有人教无人学,有心学无人教”的困境。一些保护单位和传承人缺乏创新和开拓市场的能力,使传统项目因实用性差被淘汰而面临消亡的危险。
  四是产业效应不够明显。非遗项目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应根据不同项目的传承状态和生存状态,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对具有民族民间特色且市场需求量大的项目,实行生产性保护,形成产业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和保护,目前,除了一些少数传统行业具有一定发展规模,其他多数保护项目产业化集聚度和市场化开拓度较低,这些传承个体以传统技艺项目居多,人员少、资金少、平台小,极大地束缚了项目的传承发展空间,使生产性保护的目的难以实现。
  五是保护合力尚未形成。非遗保护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而当前则以文化部门一家为主,其他部门与文化部门之间的联系不够紧密,部门间、乡镇政府与文化部门的协调配合少。
  三、意见建议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要把宣传贯彻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非遗工作的一项长期任务务实推进。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网络、微博等新兴媒体的媒介优势,加大对非物质遗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涉及非物质遗产违法案件查处的通报力度,变一人护法为万民守法,还要结合每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提升广大人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意識。
  (二)加强日常管理保护。非遗的保护传承工作是一项庞大系统的工程,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要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一批具备高学历、高技能的专业技术人才,提升专业能力,不断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部门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工作能力水平。
  (三)加强非遗传承人保护队伍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非遗项目活性传承的良好载体,非遗传承人保护是非遗传承的核心。要加大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力度,并抓紧做好抢救工作,确保非遗得以代代相传。要积极出台相关政策,为传承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采取命名、授予称号、表彰奖励等方式对列入各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给予一定的社会荣誉,提高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和社会影响。
  (四)加快非遗产业培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合理的产业化与利用能够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与发展的空间,有利于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要支持非遗项目在保护传统制作技艺的前提下组织技术攻关,以降低劳动强度,推进产品升级,使非遗的资源优势转变为产业优势和竞争优势,如引导陇西腊肉、“靛坪大曲”酿酒等传统手工技艺向营销经济体以及成立法人企业等方向发展,形成传承、保护、研发、生产、销售一条龙产业模式。
  (五)统筹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对照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政府主导、文化部门牵头、其他部门积极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机制。统筹做好各职能部门、群众团体及乡镇、社区的协调工作,及时有效地研究解决非遗保护有关事项,形成人人传承、人人保护的生动局面。
  [参考文献]
  [1]王文章主编《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教育科学出版社,2013年5月第一版。
  [2]苑利、顾军主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干部必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出版。
  (作者单位:甘肃省陇西县文化馆,甘肃定西   748100)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7/view-149848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