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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社会救助存在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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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社会救助是最古老的社会保障形式,也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由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对因各种原因导致低于法定最低收入标准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援助,以维持其基本生存需要,维护其基本生存权利的社会保障形式,在现代社会,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等一起构成社会保障的完整体系,并在其中发挥最低生活保障的作用,构成了社会保障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本文从社会救助基本涵义的角度出发,阐述了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发展历程,最后分析了当前我国社会救助工作方面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国社会救助工作的若干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社会救助;社会保障;体系
  一、社会救助体系仍存在的问题
  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救助是最基础的或者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经过20年的改革与发展,中国社会救助制度建设已经取得很大的成就,然而,应当看到,在经济高速发展和社会快速转型的过程中,我国目前社会救助还存在许多问题亟待加以解决。当前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存在的问题我国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已经初步形成,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1)社会救助法律法规滞后。社会救助项目的立法层次还停留在条例、办法、决定和通知的水平上,全国还没有出台统一的社会救助法,与之相配套的单项救助法律也相对缺乏,完备的社会救助法律体系尚未形成。这使得社会救助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主要领导对这项工作的认知和重视程度,社会救助工作容易存在随意性、不规范性、政策不连续性等弊端。
  (2)社会救助的管理体制有待完善。社会救助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如民政、教育、卫生、劳动、司法、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等部门。在具体实施救助时,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性还不够,缺乏对社会救助体系的整体把握和总体设计,一般以部门为单位各自实施,所救助的对象互不通气,救助的时机也不一致,救助的额度随意性较大,不可避免造成漏救和重复救助现象。
  (3)社会救助资金供需矛盾仍然突出。近年来政府用于社会救助的资金逐年增多,但仅靠以政府财政投入为主体资金还是有相当大的缺口。目前除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由财政托底外,其它救助项目还不能做到按需施助,只能确保救助重点,满足不了所有求助者的需要。
  二、加强社會救助制度建设的措施
  对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建议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社会各阶层的分化日益严重,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也已经接近警戒线,出现了在各个方面都处于相对弱势的“社会弱势群体”。要充分保障他们的权利,就必须要从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出发,通过动员政府和社会的力量投入社会救助工程,来解决社会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的各种基本生活需要,尤其是基本人权状况。根据我国目前的具体国情,应当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来加强社会救助制度的建设:
  (1)要从立法上健全社会救助制度,对各级人民政府在社会救助中的基本职责予以明确。此外,通过立法来规范社会救助秩序,特别是对各类需要救助的人员进行严格界定,真正地为需要救助的人群提供生活上的必要帮助和便利。建议在必要时,可以由民政部门牵头,起草一部《社会救助法》,全面规范社会救助事业所涉及到各种社会关系。另外,对在各类自然灾害中受到损失的情形需要出台统一的《灾害救助法》,统一灾害救助标准,规范灾害救助行为,防止各种虚报灾情、扩大损失以及救灾物资不到位以及被占用现象的发生。
  (2)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专项的社会救助基金,为社会救助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与此同时,政府还可以通过财政支持和税收政策来鼓励民间和社会的资金投入社会救助事业,将政府救助为主的社会救助模式转变为政府与社会共同合作的社会救助模式。
  (3)要通过立法等手段建立起受救助人员相关的规章制度,在明确受救助人员相关的权利基础之上,也要确立受救助人员应当承担必要上的法律义务和责任,防止平均主义的大锅饭现象的重演,或者是防范救助政策被少数人钻空子。
  (4)建立受救助人员公示制度,不论是城市中在最低生活标准以下的贫困户,还是农村中的“五保”户,凡是接受国家财政无偿救助的人员名单都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于受救助人员在消费方面的一些权利施加一定的特殊限制,防范救助被滥用的现象出现,让真正需要救助的人获得必要的救助。
  (5)进一步开放社会救助渠道,鼓励国外的慈善机构和社会团体,在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境内开设各种形式的慈善救助机构。特别是应当加强与联合国救助机构之间的合作与联系,争取更多的外部资源来支持社会救助事业的发展。要通过政策来引导企业和个人出资从事社会救助事业,大力发展以从事社会救助为公益目标的非赢利性质的社会组织。
  结语:
  社会救助体系的完善不可以一蹴而就,还需要一个长期奋斗的过程,需要不断地在实践中改进。在未来的日子里,必须继续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不断探索新经验,开辟新途径, 努力实现好、 维护好困难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构建科学化系统化的社会救济体系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郑功成.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变迁与评估 [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
  [2]长子中.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J].北方经济,2008(11).
  [3]李学举.关于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J].社会福利,2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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