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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影响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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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作为增值税征转型后的再一次税收变革,“营改增”成为了国家"十二五"规划期间最重要的政策之一。“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意义十分重大,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税负多少以及利润水平高低。是一次关于解决税费重复征收问题的重要政策。当然,这次的税制改革在给企业,尤其是施工企业,带来减少税收负担的机会的同时,也迎来了新的挑战。建筑行为作为此次“营改增”的主要行业之一,应充分认识到此项政策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并考虑充分的应对措施,以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本文将就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营改增后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并找出具体的对策。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影响及对策
  一、引言
  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首次提出“营改增”试点方案。2012年1月1日,“营改增”先行在上海地区试点启动。2012年,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明确提出自8月1日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等8个省(直辖市)。2013年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展开试点。在2013年,四川等西部省部分行业也纳入此项实施范围,使西部企业也能够切实享受到这一政策带来的好处。虽然目前,今年,“营改增”将全部覆盖,将扩大到金融业、房地产企业、生活服务业和建筑业,施工企业做好相关应对措施是必然的选择。
  “营改增”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在试点地区,从事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自税制转换之日起,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税率;试点地区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营改增”后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现行一般纳税人向试点地区纳税人购买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试点地区纳税人适用的营业税差额征税政策,试点期间仍可延续;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改增后税收归属权不变。
  二、“营改增”对于施工企业的影响
  1. 对建筑施工企业税负的影响
  首先,企业期初投入的机械设备、材料库存等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就可以分期抵扣,促进企业积极改善自身财务状况,优化内部资产结构;其次,“营改增”后,企业从能开具增值税发票的供货商处进购新的材料、配件、维修、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等,就可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企业能将人力资源外包给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劳务公司,就能将人力资源进项税额抵扣,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最后,“营改增”后,增值税中关于无形资产的转让政策,会促进建筑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及时更新技术,提升企业科技含量和核心竞争力。但是,目前我国建筑行业普遍存在着企业资质参差不齐,市场票据管理不规范的乱象,很多材料及辅料供应商无法提供正规增值税发票,这导致建筑企业实行“营改增”后,可能因无法抵扣进项额而导致税负不降反增,降低增值税减税效果。同时,人工成本能否合法有效被外包出去抵扣进项额,也是“营改增”后企业税负能否有效降低的重要因素。
  2. “营改增”对建筑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将带来施工企业财务制度的改变。“营改增”施行后,企业原来应对营业税的财务制度如发票管理、财务报表编制等,必然与增值税财务管理不相适应,企业需要改变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以满足增值税财务管理需要。而且,“营改增”后,企业资产结构和现金流量将发生变化,企业需要改变现有的资金管理制度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营改增”的施行需要企业内部具备相关财税人才,财务人员应熟悉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流程,并具备专业的财务知识和税务知识,能正确理解国家税务政策。这就要求施工企业加大对相关财务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为企业施行“营改增”积累相应人力资源。
  3. 对建筑施工筑企业财务报表的影响
  “营改增”后,建筑施工企业的机械设备、库存材料、办公用品等固定资产抵扣进项后,原值入账金额将减少,同时企业应交营业税消除,期末余额减少,短期内可能会造成企业的资产及负债同比下降,流动性资产与流动性负债的比例则会提高。同时建筑企业实行“营改增”后,由于营业税金及附加项不存在,减负后成本费用减少,利润会因此增加。从长期的角度来看,受到增值税减税效果的影响,企业税负得到减轻,利润会增加,企业有能力进行再投资,扩大资产总规模,体现在财务报表上就是资产总额及负债总额总体会呈现上升趋势。
  4. 对建筑施工企业运营的影响
  一方面,“营改增”将导致施工企业发展战略的调整。施工企业施行“营改增”试点后,由于增值税目前适用于服务业,企业会依照自身实际逐渐调整发展战略,由单纯的制造生产企业逐步调整为制造、服务并重甚至以服务为主导型的企业,如企业可将将人力资源外包出去,以抵扣进项税额。另一方面,“营改增”将推动施工企业生产技术的革新。“营改增”施行后,施工企业在材料、设备的采购上可以抵扣进项税额,施工企业就能通过采用优质材料、及时更新设备来提高企业生产率和产品质量,同时增值税中关于无形资产的转让政策,也会使施工企业有意愿改革生产工艺,促进生产技术的革新。
  三、建筑施工企业应对“营改增”的措施
  1. 积极完善相关基础性条件
  首先,企业应该尽可能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新政下,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容易认定。企业还可以将自己的子公司或项目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提高内部材料调拨的效率和降低成本费用。其次,企业管理层要明确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大决策,企业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坚决执行,把“营改增”看成是倒逼自己加强管理、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的良好机遇。   2. 积极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
  “营改增”实施后,企业应及时转变经营理念,实行精细化管理,降低企业成本。目前,建筑行业很多企业存在资质不齐、管理松散、人员素质不高的现象,建筑企业只有改革管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才能有效应对即将来临的挑战。企业应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监督和管理现金流的运转。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合同约定,很多税费抵扣问题就是因为合同条款不完善导致,因此要明确将税费凭证纳入合同之中。同时,企业应加大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力度,使财务人员迅速从习惯营业税核算方式转变到习惯增值税核算方式上来,能够准确核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熟练掌握增值税会计核算环节,提高会计核算水平。企业还应深入了解增值税的法理和相关政策法规,掌握国家对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的具体要求,规范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和管理,并按规定及时报税和索取扣税凭证。
  3. 企业应探索建立适应“营改增”的管理机制
  首先,施工企业应加强供应商管理。“营改增”施行后,施工企业应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并索取相应增值税发票,这样才能实现进项税额的抵扣。实在没有选择余地的情况下,也应尽量要求对方提供税务部门代开的增值税发票。其次,施工企业要加强合同管理。施工企业在进行承包、采购活动时,一定要仔细审阅合同,明确付款流程和税费凭证,切不可盲目支付。同时在转包、分包合同中,施工企业应明确增值税发票承担者。再次,施工企业应改善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增值税税务要求进行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核算,提高会计核算水平,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企业应加强资金管理,强化财务监督和控制,以应对可能的支付压力。
  4. 积极探索 “营改增”条件下的纳税筹划
  “营改增”后,建筑企业税收筹划的空间增大,企业可以更好的根据自身的发展、行业特点等制定合理的税收筹划,降低企业费用。首先,应加大对财务人员税法培训力度,使员工迅速熟悉掌握增值税的法理和相关政策法规,做好应对准备。同时企业应及时调整报价,避免出现政策实施后税负不减反增的现象。当前各地具体的“营改增”实施方案还未出台,企业应该采取观望态度,密切关注并及时采取报价调整,同时在“营改增”政策实施后,依据政策发展适当调整企业发展方向。其次,企业应在获取真实、完整、可靠的材料的基础上,找准合适的筹划切入点,制定出科学的税收筹划步骤,保证税收筹划方案符合企业的利益最大化。例如集团合理布局所属子公司,对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予以撤销,或变更为不具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减轻集团税负。
  四、结论
  “营改增”作为国家宏观战略的重大政策,对完善我国税制、避免营业税制下的重复计税、减轻企业税负,以及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具有重大意义。而作为关乎国计民生的建筑行业,是今年最后必须纳入“营改增”范围。为了顺利度过政策过渡期,享受增值税带来的减负效果,建筑企业理应深入分析“营改增””的政策要点,积极应对,以使这一政策惠及企业自身,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石瑜:建筑业营改增对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影响分析.现代经济信息.2015. 5.
  [2]赵武刚:“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及对策.西部会计,2014.11.
  [3]邹玉华:“营改增”建筑施工企业影响及应对.中国外资.2013.12.
  [4]孟凡芹:建筑施工企业“营改增”面临的问题及应对措施.当代经济.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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