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网络群体性迷失现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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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进一步改变了人们的社交方式,社交网络在人们生活中使用的次数越来越多。情感交流、获取咨询、发表意见、讨论事宜等都在社交网络上完成。与此同时社交网络也成为群体互动释放情绪和不良言论的重要平台。“群体性迷失”是网络群体现象的典型,是目前网络群体互动效果中不可忽视重要部分。
关键词:社交网络;群体性迷失;群体心理
中图分类号:TP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19)12-0037-02
本文结合心理学和传播学,从网络群体的个体心理入手分析,研究群体性迷失的原因,进而力争能够改善网络群体互动的不良影响。
1社交网络群体性迷失的现状
群体性迷失是人类群体行为中的一种现象。在群体互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效果,有正面的和负面的两种,群体性迷失是一种负面效果。而我们讨论的社交网络群体性迷失是移动互联网时代发生在社交网络中一种非良性的网络群体互动效果。群体性迷失的形成过程基本经历四个过程:群体遵从、群体极化、群体思维、群体性迷失。
20世纪初社会心理学家就对群体遵从现象开始了研究,专家发现大多数人面对自己的观点与多数人观点不同时,会将自己的观点转向多数人观点,或转向所谓专家的观点,即使是一群陌生人,即使是观点不收利益驱使,也能保持多数人的观点一致。这种现象被称作群体遵从。
1961年美国麻省理工学院斯托纳最早提出了群体极化现象。他指出,在一个群体中,个人决策由于受到群体决策的影响,个体会放弃个人决策,而选择更为极端的集体决策。它是群体性迷失观点的起源之一。
1972年美国心理学家欧文.詹尼斯,通过分析美国总统决策团队做出的几次错误决策,提出了群体思维的概念,又称群体盲思。它是一种群体内人员为了维护和保持群体内各成员的和睦关系,从而放弃异议,让群体观点保持一致性,从而导致群体决策偏颇的群体现象。
群体性迷失是由我国清华大学博士生导师彭兰首先提出,她的文章《群氓的智慧还是群体性迷失——互联网群体互动效果的两面观察》中对网络中的群体性迷失给了明确的概念。网络群体性迷失是网络群体心理作用下,个体丧失理性,导致集体性的或愚笨、或疯狂、或盲从的现象。
2 社交网络群体性迷失的问题
2.1群体性迷失的成因
社交网络群体性迷失不是一种特殊的现象,而是一种普遍现象,如今此现象延伸到社交网络中,在网络个体互动中产生很多种效果。如盲从、愚笨、疯狂、智慧、有益等,而群体性迷失只是其中一种现象。社交网络平等自由的信息传播模式,是不惧后果的发表观点的虚拟世界。一方面促进了群体智慧和力量的汇聚,使群体互动呈现出较好的效果;另一方也促进了群体盲从、群体愚笨的群体性迷失效果。因此发生在社交网络中的群体性迷失只是群体互动过程中的一种结果,它既不是随时都发生的,也不是一种意外现象。我们需要做到的是,梳理其因果关系,提前预警,建立出现问题后的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影响。
2.2群体性迷失的多变性
社交网络群体性迷失不是一成不变的,他随社交网络的变化而变化。首先社交网络工具在不同环境不同时代都在不停地发生变化,并且互动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如文字、图片、声音、視频等。所以我们在解决问题的时候,要结合其互动方式、传播媒介等因素。其次群体性迷失本身也在发生着变化,随之更多人的参与,事件信息量越来越全,可能会使其向多方面发展,可能自动消失,也可能更加严重。
通过建立网络监管制度和机制,杜绝社交网络不良互动,彻底消除社交网络群体性迷失现象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我们只能尽可能地完善社交网络环境,提高全民素质,引导社交网络群体互动朝着健康正面的方向发展,建立处置不良网络互动的机制。这才是我们应该考虑的问题。
3社交网络群体迷失性对策研究
如何改善社交网络群体性迷失,引导和推动社交网络互动向健康有益的方向发展。研究发现如果要大幅度有效降低发生网络群体性迷失现象的概率,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3.1提升高度、深化理论知识学习
从思想政治层面,要求相关部门提高重视程度,学习社交网络和群体心理学的理论知识,力求用科学的理论知识指导战略。随着社交网络的不断发展,他不仅仅是一个虚拟世界的网络问题,它是一种社会问题,处理不好造成后果不容小视,破坏力惊人。一定要把处理社交网络群体性迷失问题提升到战略高度。
3.2完善身份信息,建立评价体系
通过账号绑定部分身份信息,建立网络评价体系。实名制或间接实名制可以改善不少匿名心理导致的约束感下降,造成的个体行为失控现象,也可以为事后有关部门及时处理群体性迷失问题提供更多有价值的信息。建立网络评价体系,使个体大部分网络行为和现实生活中挂钩,起到了威慑作用。让个体为社交网络上说的每一句话负责。这样能够大幅的降低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的发生。
3.3监管信息流向
监管信息传播环节。信息是社交网络群体性迷失的核心内容,因此信息的形成和传播都必须严格监管。如论坛版主、微博大号、微信群主、视频自媒体大号等,影响力大的信息发布者都需要相关部门备案管控。同时建立网络个体监督机制,形成互相监督体系。一旦出现问题相关部门马上介入,及时处理。
3.4加强网络个体公民意识
提升社交网络个体素质。社交网络中的每一个个体都是信息的发布或传播者,因此网络公民意识的提升事关重要,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新闻学责任教授陈力丹对此提出观点,他指出理性的社会需要民众从群体思维转向公民意识,这一转变需要道德和法治教育。公民意识的提升,可以减弱群体负面信息对个人行为的干扰和压制,从而有效地抑制群体性迷失的发生。
5 结论
总之,社交网络中的群体性迷失现象不仅仅是网络问题,不仅影响着网络文化的发展,更是一种社会现象,处理不好,后果不容小视。因此我们必须把处理群体性迷失提升到政治高度,通过网络实名认证,建立身份信用体系,监管信息流向,建立全民监督机制等多方面的方式方法,改善社交网络中的群体负面现象,构建良好的社交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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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联编辑:光文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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