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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时代大学生网络文明素养培育机制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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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互联网+”时代背景下,高校大学生的学习及生活与网络深度交融,但当前大学生网络文明素养普遍存在认知模糊、网络行为管理能力不够、网络法制淡薄的问题,加强大学生网络文明素养要发挥高校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加大网络法制宣传与普及。
  关键词:“互联网+”  大学生  网络文明素养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9)03(b)-0234-02
  Abstract: The life and study of University Students  starts  a depth integration with network in the times of Internet plus. Most of students have the problems in cognition of network, administrative capacity of Networking and legal sense of network. So we should strengthen effects of schooling and propaganda of laws of Internet.
  Key Words: Internet plus; University student; Network Literacy
  近年来,伴随着互联网与传统行业之间的深度融合,社会创新力和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技术工具的社会发展新行态已经形成,这种形态也被称作“互联网+”。“互联网+”时代背景下高校大学生学习、生活都与网络密不可分,网络给他们学习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对他们思想以及日常行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对于高校大学生来说,他们生活阅历并不丰富,还没形成成熟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如何合理高效地使用好互联网是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1  网络文明素养的内涵
  网络文明是指在网络虚拟空间中人们共同遵守的网络行为准则及道德规范。大学生网络文明素养是指以大学生使用互联网的能力以及在网络上表现出来的良好道德行为、正确价值观念、优良精神风貌、融洽的人际关系和文化氛围等为基本内容的一种新型文明素养[1]。一般说来,大学生网络文明素养应该包含大学生的网络认知能力、网络行为管理能力、网络道德规范及网络法律修养等方面的内容。
  2  大学生网络文明素养现状审视
  2.1 网络认知模糊
  网络认知指大学生获取、筛选、分析和评价网络信息的基本素养与基本能力。大学生网络认知模糊主要表现在以下两点。
  其一,缺乏獲取有效信息能力。在“互联网 +”时代背景下,各类网络信息爆炸,如何有效快速地获取信息非常重要。但在日常学习生活中,一部分大学生仅满足于随心所欲地进行阅览和选取网络信息,大量的信息使他们的注意力分散,对于很大一部分的无用信息、虚假信息,他们不具备识别和筛选的能力,不能站在客观的立场上用理性的思维去分析和分辨。
  其二,甄别网络信息能力不够。网络上的信息量极大,其中既包含先进理念和有益信息、正能量的信息,但也不乏一些滥竽充数的肤浅错漏信息,甚至一些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敏感信息。由于部分大学生甄别能力有限,判断能力不高,网络上有害信息易影响到他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特别是一些欺诈、暴力、色情信息的传播,冲击和影响着当代大学生的情感、心理、道德,由于分析和评价各类网络信息基本素养和基本能力不够,使得当代大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受到双重威胁甚至侵害。
  2.2 网络行为管理能力不够
  网络行为管理能力主要指大学生对自身使用网络行为进行规划与自控的能力。网络行为管理能力不够的表现如下。
  第一,沉湎于网络娱乐,自控能力差。网络交友聊天、浏览娱乐新闻、打网络游戏、参与直播等行为,占据了部分大学生大量的时间与精力。相比于学习专业知识,网络娱乐活动更能吸引当代大学生。由于大学生的课余时间非常充裕,学习压力轻、缺乏有效监管,部分学生常常把主要精力、时间投入到网络娱乐活动中,伴随着他们对网络娱乐活动的依赖性逐渐增强,就会出现逃课、迟到、早退等行为,长此以往会对大学生学业造成很大影响。很多高校都存在部分学生因为沉迷于网络娱乐而影响甚至荒废学业的案例。
  第二,网络暴力、犯罪行为。网络暴力具有空间上的特定性,主要包含网络语言暴力和网络技术暴力,网络语言暴力指在网络中诋毁谩骂他人、恶意散布谣言等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网络技术暴力主要表现为通过黑客技术等网络技术手段获取他人信息、暴露他人隐私等行为[2]。网络暴力虽发生在虚拟世界,但却时刻威胁着受害者,很多时候对受害者身心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大学生网络暴力行为有时虽是无意识的,但在一些网络事情发生初期,不明真相的学生极易遭受到别人的利用,充当“水军”对当事人恶意中伤,给当事人造成极大的伤害。大学生网络技术犯罪,有时是源于好奇,学习黑客技术,有时是因为受利益驱使,利用网络技术侵犯知识产权,或在一些国家级考试中考试作弊,甚至出现过利用网络贩卖国家保护动物的行为。
  2.3 网络法制意识淡薄   网络法治意识是大学生对自身在网络虚拟世界中发生的行为是否合法的认识。大学生网络法制意识淡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其一,很多大学生认为网络虚拟空间里发生的行为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他们不懂网络法律规范和道德标准,缺乏自律意识、自律精神。在这种思想的影响下,他们很可能会做出不恰当的行为。其二,部分大学生对言论自由过度追崇,不懂得言论自由界限。很多时候,在这种思想影响下,在不清楚网络事件真相的情况下,对网络事件的发酵起到推波助澜的反作用,对社会舆论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3  大学生网络文明素养培育机制探索
  “互联网 +”时代背景下,如何有效地提升大学生网络文明素养是个值得探索的课题,大学生网络文明素养的提升需要有效的、有针对性的、立体化的机制,依赖于学校及整个社会的支持。
  3.1 充分發挥大学校园教育主阵地作用,提高大学生网络认知能力
  立德树人是高校最基本的使命,高校作为提升大学生网络文明素养的主阵地,要充分发挥高校的主阵地作用,促进大学生网络文明素养取得良好教育效果。大学里可以开设一些网络教育通识教育课程,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如何快捷高效地获取网络信息,提升筛选、甄别信息的能力。
  另外,大学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也是提升学生网络认知能力的重要途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能够提升学生政治敏感度,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大学生对意识形态领域网络信息判断力。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也可以利用网络的优势资源,拓展思政教育新阵地。同时,利用“互联网 +”大数据来调查大学生的行为偏好、知识水平、网络文明素养现状等,能更具针对性和亲和力地提升大学生网络文明素养。
  3.2 加强教育引导,提高大学生网络自控管理能力
  学生网络文明素养的培养需要高校教师的正确引导,引导学生养成自律的良好习惯,拥有一定的自控管理能力。在网络虚拟环境中,网络使用者的一切行为常常缺乏他人监督和约束,在这种几乎无约束的环境下,个人行为需要依靠行为人的良知与责任来调控,这就靠大学生日常自律性的培养。自律一般是指在没有他人的现场监督的情况下,用个人内省的方式去审视和判断自我的行为,自觉主动地遵守社会规定的法律法规和传统道德,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自律并不是指用教条的规章制度来束缚行为人,更是强调行为者的理性精神和自控能力,所以,大学生网络的自律性养成也是一个高校对学生培养的成果的体现。
  3.3 加大网络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大学生网络法制意识
  英国学者尼尔·巴雷特指出:虚拟社会“不是,也从来没有成为完全独立的社会——一个不用现实社会中法律、条例、警察和军队约束的独立王国[3]”。法制体系健全是良好网络生态文明的重要特征,健全的法制体系作为用来确保网络生态文明得以实现是十分必要的。2017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为我国网络法制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学校有必要通过基础法律知识和法制观念教育培养学生的网络法治意识,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网络权利义务观,要知道网络虚拟世界中的行为与现实世界中行为一样,均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结语
  “互联网+”时代大学生网络文明素养是高校大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重要内容,也是高校立德树人宗旨的切实体现。它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一蹴而就,需要各方齐抓共管、相互协调、相互配合,才能显现出一定的效果。
  参考文献
  [1] 吴克明.网络文明教育论[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2] 潘云梦.微媒体环境下当代青年网络暴力现象的社会心理学分析[J].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7(6):52-58.
  [3] 尼尔·巴雷特,著.数字化犯罪[M].郝海洋,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
  ①基金项目:2017年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课题《“互联网+”时代大学生网络文明素养培育研究》(项目编号:2017SJB0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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