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农村合作社财税政策实践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    农村合作社是社会经济结构中较为完善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对农村经济推进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而当前国内经济转型过程中存在财税政策不匹配的现象,需要对其相关的经济制度与规则进行反思,确保财税政策可以有效地推动相关制度执行,继而可以有效地改善相关的外部环境,以期建立良好的农村生产合作模式。
  关键词    农村合作社;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实践分析
  中图分类号    F321.4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9)06-0266-01
  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变革,农村经济结构也随之发生了较大改变。农村经济改革的重要形式就是实现以合作社为代表的经营组织的发展,在实践中以推进广大农村家庭承包的财政经营为基础,从而使各种经济结构形式得以有效构建与发展[1-4]。常规的政府政策扶持更应该成为整个结构转型的重点,在诸多的合作社发展建设中,往往存在许多问题,例如,参与市场整个运行活动中的地位与角色,在自身整体组织运行过程中、对其内部成员权益的综合保护等方面都出现了很多问题。有效、适时地制订合理的农村合作社扶植政策成为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
  1    相关农村合作社财税政策分析
  20世纪90年代,国务院和农业部制定了相关财税政策,并逐年增加实施省份,这是国内在建设农村合作社过程中迈出的坚实步伐。此后,国内为进一步鼓励地方发展农村合作社,不断出台、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在党的相关政策指导方面,通过了《中共中央關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具体的内容为:从整体分析与归纳了我国农村改革发展中面临的各项困难与挑战,对农村经济体制与发展方式进行有效地整合与分析。之后党中央又明确地提出了相关政策,例如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断强调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发展中的各项重点内容与阶段性任务,有效地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综合性的经营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在相关的法律制定方面,也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使农村合作社的建立过程中登记、组织结构、财务管理等诸多内容更加明确。相关法律的建设与实施为农村合作社的科学化建立和法制化发展提供了行之有效的法律基础,通过法律规章的出台不但规范了相关合作社的行为及意义,还可以进一步维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在农村合作社的财税政策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的出台使整个农村生产合作制度的财税分工更加明确,整个体制的建设更具法制化与标准化。
  2    农村合作社发展面临的财税政策问题
  农村合作社的迅速发展已远远超出了大众预期,先前的财税政策已不能满足现实发展的需要,在此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合理的现象而导致参加农村合作社的农民所承担的税收负担太重,导致农民加入合作社的积极性降低,违背了建立农村合作社的初衷。应进行合理的财税政策改革,以适应当前社会的发展与相关需求,有效地促进农村合作社的持续性发展。农村财税结构中往往会因为先前的文件存在滞后性而导致整个政策的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难以对财政税收的权益进行合理分配而导致相关农村合作社的工作难以开展,相关农民参与积极性较低,最终导致相关的财税政策无法有效地发挥作用。
  3    实践过程分析
  首先,对农村合作社予以直接性的财政补助。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合作社的资产总体构成主要是通过具体的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或者捐赠等合法方式取得。这样也确立了国家财政补助的合法性,继而可以有效地实现合作社的实质性发展。其次,制订相关的专门财务管理制度。通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可以有效地实现相关的会计核算以及财务监督,这样便于财政部门根据合作社实际发展状况进行合适的财务管理,便于对合作社存在的杂乱无序的财务管理进行有效纠正。再次,对农民进行专业合作社业务的贷款以及财政贴息。这为农村合作社在有效额生产经营提供了现实基础,同时可以为全体成员谋取最大利益。最后,对农村合作社进行相关技术培训并且予以财政扶持。可以有效地从根本上实现农民相关技术水平的提升。相关财政扶持主要针对具体的生产信息、培训以及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等方面,还要及时提供农业生产建设、质量监控、营销以及技术推广等综合性服务财政支持,从而有效地推进相关农业生产的配套生产,促进农村合作社经济的发展。
  4    结语
  通过良好的财税政策的建立,不断完善相关农村财税制度,切实解决好相关农村合作社在生产实践中的问题,同时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增强农村合作社对于自然灾害的预防能力,建立长期有效的农村合作社财税政策长效机制,最终推动整个农业的产业化建设,并不断根据市场进行有效的改革。
  5    参考文献
  [1] 郭文力,孙悦.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财税制度创新研究[J].经贸实践,2017(19):260.
  [2] 陈鹏举.促进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D].厦门:集美大学,2012.
  [3] 邸小琴.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法律制度研究[D].太原:山西财经大学,2011.
  [4] 吕旺实,龙艳萍,韩玲慧,等.支持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财税政策研究[J].经济研究参考,2008(7):36-56.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8/view-148935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