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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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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互联网技术的兴起催生了新媒体时代的到来。新媒体时代普遍“赋予”传统媒体时代几乎没有发言权的接受者,这意味着互联网技术赋予公众话语权力。这种赋权或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技术赋权;二是社会赋权。文章分析了技术赋权和社会赋权对互联网技术影响所产生的公共话语权力的影响。
  关键词 互联网技术;公众话语权;赋权
  中图分类号 TP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9)237-0123-02
  在20世纪70年代,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提出了“权力话语”的定义。笔者认为话语是人们用来战斗的手段和目的。只有当你拥有一些力量时,才能表达自身意愿、维护自身利益,简言之,言语才会给人力量。他认为说话权和话语是密不可分的:“话语”是指社会团体根据某些规则将其意义传达给社会以确定其社会地位并被其他群体认可的过程。在这一点上,话语和权力结合起来形成话语权力。简而言之,发言权是主体发言的权利,对话的力量控制和指导公众舆论的力量。即话语权主要有两层含义: 一是“拥有说话机会的权利”,二是“作为控制他人的权力”。
  公共话语权是指公众表达自己的观点和影响舆论的权利。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公众的话语权有了一个表达平台。
  1 技术赋权
  互联网,即网络与网络之间所串连成的庞大网络,通过一组通用协议连接起来,形成一个逻辑上单一的大型国际网络。这种将计算机网络相互连接的方法可以称为“网络互连”,在此基础上覆盖全世界的全球互联网网络被称为“互联网”。即是“互相连接在一起的网络”。它打破了信息传递的局限性,使人们无论身在何处都可以获得他们所需的信息。互联网不仅可以在不受空间限制的情况下交换信息,还可以交换信息,使其更具互动性,更容易滿足每个人的个性化需求。
  技术授权使接受者能够拥有语音和通信技术,使弱势接受者在一夜之间成为强大的传播者。在互联网技术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媒体使得大众传播不再是一种超然的,单向的。在这样的新媒体环境下,人人手里都有了“麦克风”,都可以作为传播的主体,这使得公众的话语权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和发展。早期的“魔弹理论”认为,受众是原子化的无区别的“大众”,只能被动地接受媒介的操纵。拉斯韦尔的5W模型的演示预示着观众的本体论地位的回归。在现代社会,当媒体资源极为丰富时,受众没有太多的传播权,只能接受媒体传播的信息,并且可能会出现成千上万的家庭观看同一个节目的情况。而在今天,我们已经进入了新媒体时代。互联网、手机、各类App已是各领风骚。媒体越来越多元化,手段越来越现代化,观众可以选择的途径和手段越来越多,主动性越来越强。
  公众话语权的发展与媒介的变迁密不可分。纵观媒介发展的变迁,人类交流经历了口头交流,文字交流,印刷通信,电子通信和网络通信的时代。传播手段和媒体贯穿整个人类生存过程,其发展和进步正在加速。在媒体产生和发展的过程中,新媒体的概念总是随着媒体的出现和发展而变化。与报纸相比,广播是新媒体,与广播相比,电视是新媒体,而网络是与电视相关的新媒体。我们今天谈论的新媒体通常是指基于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出现的媒体形式。新媒体的发展已经将受众从被动接受者转变为积极的传播者,并掌握了发布信息的权利。网络技术推动下产生的全新传播生态中,个人作为传播者的自主性,使受众拥有了传播技术和媒介使用能力,尤其是与新媒体相关的知识与应用。受众在微博、微信、知乎等以客户端为主的平台发布信息、发表意见观点、进行舆论监督、分享生活等。
  2 社会赋权
  赋予社会权力使无权发言的接受者能够就社会生活的多个问题发表意见并参与磋商。一夜之间,使原本人微言轻的接受者的观点成为问题的强势主宰舆论。
  在很大程度上,网络反映了社会形成问题的功能,并为社会形成问题提供了明确的运作平台,塑造了网络公共领域。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问题的设置权下放,设置者分散,并且问题呈快速、持续、渗透式的普及。网民们往往通过建立自己的微信号和微博号等社交媒体账号,在网络平台上就某一议题进行交流沟通。每个人既是传者,也是受者,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在匿名状态下自发与网上任何人交流,自己的意见与他人进行讨论。实现了公共领域的参与性和开放性。公共公领域的互动性,使网络可以及时反映受众的意见和事实信息,为受众左右议题发展方向提供了便利。网民无须受大众传播媒介的影响,他们完全可以在第一时间发表相关或不相关的信息,以此影响其他网民的理解和判断。在这个“观点的自由市场”,公众的话语权被进一步放大。在这个市场中,人们自由的表达观点,这些观点自由的流通,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
  伴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以及其在公民生活中扮演角色的日益重要,网络舆论作为不容忽视的新型舆论形式已引起包括政府、媒体、受众在内的社会关注。在新的媒体环境中,网络舆论监督也提升了公众的声音。舆论监督是一种广泛的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是公众对舆论的社会监督。 舆论监督具有主动性、动态性、公正性、批判性等特点,在社会控制中起着监测、调整、控制、制衡等多项重要功能。网络舆论就是网民在互联网上表达,传播对某一社会现象和焦点问题所表现出的多数人的、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带有倾向性的意见、言论的总和,对社会发展及有关事态的进程产生着一定影响。网络不仅给公众监督提供了新的平台,还使舆论监督更加透明化。网络空间中,为人们提供了更加自由以及大胆的发言空间,人们在网络中表达自己的观点和看法,这些能被全网浏览和阅读。而在网络中,群体感染和群体暗示的作用发挥的更加强大。网民在相关平台发表言论,这些主体所发表的言论可能传递给处于舆论中心的对象,并对其行为产生影响,进而引来大量网友在网络上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公众舆论监督集中在与其具有接近性和显著性的社会热点事件上。公众的网络监督推动了社会热点事件的发展,如“翟天临事件”“咪蒙事件”在网络中的持续发酵,就可以感受到网民的话语魅力。公众话语对这两起事件的建构和观点表达,助推了某些议题的形成,并促使有关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其进行整治。在某些方面,公共话语对媒体议程和政府议程有重要的影响。网民可以通过舆论监督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舆论监督是一种有效的发声形式,也是公众话语权的有力体现,公众所讨论的问题将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3 公众话语权的有效行使
  由于网络空间的自主性和匿名性,人们以虚拟主体的身份存在于网络中,表达观点随意性,信息具有很多的不确定性因素。随着公众媒体素养的不均衡,公众的声音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假新闻、网络暴力、垃圾邮件等内容的泛滥充满了社交生活。對于弱势群体的事件报道,利用其吸引眼球,同情心变为猎奇,恶意炒作,人们的态度和行为更易情绪化和极端化。在后真相时代,在信息传播过程中,真相变得不重要,重要的是情感和观点。理性的声音被埋葬了,感性的评价占了上风,真相隐藏在情感宣泄的浪潮中。例如,发生在2017年底的“江歌案”,就是典型的后真相,网友的态度多基于道德判断和情感宣泄,而缺少了理性的表达和对真相的认识。在后真相时代,公众需要理性地表达文字并行使言论自由。提升自己的媒介素养和信息处理能力。首先,从技术层面看,由于新媒体具有极高的开放性,由此带来的媒体准入门槛降低,以及受众自主性空间的增大,受众应该培养自己的媒介使用能力,尤其是对新媒体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应用。其次,从内容层面看,技术革命带来信息的爆炸式增长,面对海量信息,受众很容易陷入因信息过量而产生的麻醉效果当中无法自拔,受众只有提高自己的信息处理能力,才能在信息社会中获得发展,避免受“沉默的螺旋”的支配。此外,我们必须学会提高话语表达的针对性,增强话语权力的影响力;提高个人道德素养,防止网络失范行为发生。
  4 结论
  简而言之,技术赋权与“能说话”有关,社会赋权与“有影响力”有关。互联网技术对公众话语权的赋权,显示了技术与社会发展的进一步融合。技术对公众话语权进行普遍赋权,公众话语权的提升对于推动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对于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来说,公众话语权的建构与提升,加速了国家各方面的议程设置与发展,也彰显了人民的主体地位。公众话语权是时代的要求,也是社会进步的显著标志。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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