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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与微信在公共领域的协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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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2018年,互联网保持高速发展,社交媒体的崛起依旧强劲。作为中国互联网社区上网络社交媒体的“顶梁柱”,微博与微信在促进我国公共领域建构方面发挥着不可忽视的作用。而两者在公共空间的协同与联动,为我国公共领域的建构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
  关键词 微博;微信;公共领域;协同作用
  中图分类号 G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9)229-0037-02
  1 公共领域的概念
  公共领域是哈贝马斯提出的重要概念,作为一种历史性的社会存在,公共领域是一个介于公民私人领域与公共权力领域之间的中间地带,它是一个向所有公民开放,由平等交往和对话構成的,旨在形成公共舆论,体现批判精神的社会交往和活动的空间。公共领域独立于政治与经济权力之外,也是一个与私人领域相对的独立场域。在这个话语场中,不同利益主体在理性的基础上参与公共讨论,寻求公共问题的解决,进而对社会现实产生影响。
  2 微博、微信在构建公共领域的作用
  微博、微信开创了信息传播的新模式,在构建公共领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由于准入标准较低,微博成为了一个多元话语的集散地,为社会中不同职业、年龄、阶层、文化程度、社会背景的公民提供了共同参与的可能性。草根阶层获得了前所未有的信息接近权和表达权,并拥有了被更多人倾听的机会。
  在公共领域建构方面,微博具有其独特的优势:一是微博裂变式的传播方式,为草根舆论的广泛传播提供保证;二是草根的大规模转发和集聚,为草根意见的形成和影响社会舆论提供了前提;三是草根与精英之间的互动,为草根舆论打破社会阶层和媒介壁垒提供动力。基于这3方面,草根的言论可以在微博上得到发布、转发,引起更多人的关注,从虚拟世界影响到现实世界。大量转发汇聚成关注的力量,会造成引爆话题的效应,帮助民众的声音得到倾听。
  从传播学角度来看,微博传播集合了人际传播、群体传播和大众传播,而微信传播则以点对点的人际传播为主。微信传播的内容具有个人私密性和准实名制的特征,传播范围主要在自己的微信朋友之间。微信也打破了微博140字篇幅的限制,推广深阅读,实现了信息的聚合和延展。
  与微博不同,微信将混杂在微博场域中的私人领域净化,由此促成了真正公共领域的形成。而微信人际传播为主的传播特点,也不可避免地带有封闭、情绪化的局限,为了实现更好的传播效果,推动公共领域的良性建构,有必要开展微博、微信的协同传播。
  3 微博与微信在公共领域建构中的协同作用
  3.1 微博与微信在传播速度和深度上的优势互补
  在微博和微信的协同传播中,二者各自发挥自身长处,形成优势互补,因此在重大和突发的公共事件中,二者缺一不可。具体表现为:微博在事件发生初期的传播速度所产生的裂变效应以及微信在事件后续进展期,在广度和深度上的挖掘。
  微博传播是多种传播模式的集合体,决定了其在突发事件传播中占据时间优势。首先,微博传播呈现核心——边缘模式,以网络大V为核心节点,逐次形成一个立体金字塔式的传播结构。由于微博简短快捷的发布方式、庞大粉丝群体形成的公共话语空间以及自由的转发、评论参与机制,一旦有突发事件,微博往往成为第一发布渠道。其次,微博传播具有裂变式传播特点,信息通过用户的发布、评论、转发,迅速实现一对多、多对多的裂变式扩散,在极短时间内即可实现几何级数传播。第三,微博集合了人际传播、群体传播、大众传播多模式于一身,在传播速度上,拥有极大的优势,传统媒体难以望其项背。
  如果说微博在事件曝光中占据传播速度优势,那么微信则在事件的持续跟踪中扮演着深度挖掘者的角色。微博的140字限制决定了其以发布动态消息为主、深度分析不足的特点。对公共事件广度与深度上的剖析与挖掘往往由微信在事件发酵期来完成。微信尽管相对更加私密,但它以微信公众号和朋友圈为核心形成的一个多元交叉的网络舆论圈。公共事件在微博中传播扩散之后,微信往往通过公共号推送的形式进行长文深入分析,而公共号的内容一旦被认可并分享到朋友圈,“熟人社交”所具备的信任感使公共号的内容更容易被认可与接受,引起进一步的分享与评论,深度内容得以扩散分享。
  3.2 微信对微博公共领域的净化作用
  汉娜·阿伦特认为,社会生活领域分为两个方面,一个是私人生活领域,另一个是公共生活领域。公共生活领域是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展开公共行动的领域。在公共生活领域中,一切事务、实践和行动都具有公共性,个人的生活行动因而受到公共因素的制约。私人生活领域是一个处理个人生活的领域,在现代意义上,私人生活领域具有不受外部人为干预的隐私性特点。
  然而,在微博出现之后,这两个领域却逐渐出现错位的情况,形成这样两个突出的问题:公共领域私人化及私人领域公共化。一些私人话题进入公共话语空间不仅会导致公共领域功能衰弱,分散公民注意力,还会导致私人领域遭到公共领域的侵蚀,严重者会造成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双重危机。
  在这种情况下,微信的出现可以缓解这种局面。虽然与微博同属社会化媒体,但微信的作用和功能更多地体现了其社交功能,其更倾向于社会化关系网络的角色,用户在一个朋友关系圈中相互交流沟通,涉及的议题和观点可以具有私密性,这样微信就起到分化转移一部分私人领域的话题、净化微博公共领域空间的作用,使更多公共领域的话题得到充分关注,使更多社会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微信的出现同时也有利于提高微博舆论的理性,微信突出的社交属性,使微信用户倾向于在这个空间中发表私人领域的议题、发表个人情绪化的言论,与此相对应,微博空间中的私人话题就会随之减少,个人色彩浓烈的情绪化语言也会由于缺少情感共鸣而转移到微信这种朋友圈平台,话题和观点的净化使得微博舆论的理性得到凸显。
  3.3 微信与微博有机协作,保证新闻“整体真实”   “整体真实”是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对新闻能够在本质上应该达到的要求。而为了达到这一目的,马克思在任职《莱茵报》主编的时候提出报刊的有机运动:“只要报刊随着客观事物有机运动着,全部事实就会被完整地揭示出来。”
  在新语境下,微博和微信平台的联动机制保证了新闻在运动中的真实效果。在新媒体时代,人人都可以成为新闻的生产者,信息的传播者,新媒体平台相比于传统的报纸媒体提供了更多的信息源,而微信和微博两个媒介平台上的信息比其中任何一个单一媒介上的信息要丰富。
  简而言之,马克思新闻观对有机运动的定义着力于,各个媒体各司其职,发挥不同功能,最终相互配合,形成运动的统一。而在新媒体平台上,微信和微博发挥各自特点,协同传播,也符合“有机运动”的要求。微博以140字的限制,提供“短平快”的新闻事实,而其准入门槛低,草根性强的特点,为用户提供了自由发表意见并被所有人看见的平台,从而形成了“盛大的观点市场”,但是用户也容易迷失在碎片化信息和观点的海洋中。而微信平台上的公众推送是其实现大众传播的主要手段,微信公众号的特点在于能够提供长篇内容,但提供的篇数有限,这无形中形成了信息的筛选,能够让新闻事实在这里得到深入思考和沉淀,最终反哺微博平台。
  4 结论
  微博和微信虽然都是网络社交平台,但它们的运作模式、传播特点、用户期待可谓截然不同,前者基于“兴趣图谱”传播,具有公开性、广泛性、信息海量性等特点;后者基于“关系图谱”传播,具有私密性、封闭型和信息数量的有限性。
  微博的产生对中国公共领域的构建起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要作用。微博改变了人们的信息传递方式,也影响着社会文化、经济、政治等各个领域。它汇集了大量网民,产生强大网络舆论场,参与社会问题的发现、讨论与解决,成为中国公民参与社会生活的重要途径,推动了我国公共领域的构建。但是,微博公共领域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商业和权利的侵蚀、私人领域入侵公共领域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在公共领域作用的发挥。
  微信的出现对微博产生了强有力的冲击,但在公共领域建构方面却起到了一定的补充与促进作用。在公共事件的传播中,微博与微信协同作用,在传播的速度与深度达到了优势互补。微信对私人话题和情绪性观点的分流,对微薄的公共领域起到了净化作用。而微博与微信在传播内容上的差异与互动又促进了新闻在动态中达到有机真实。微博与微信的协同传播促进了公共事件更快速、真實地传播,也促使公共领域中的观点更加平衡与客观,并进一步推动了不同群体对公共事件深层次的认识与理解。从以上方面,达成了对公共领域建构协同?作用。
  当然,由于微博与微信的协同传播具有更大的传播力量,在某些情况下这种协同传播也会造成不好的社会影响。只有深入研究微博与微信协同传播的规律,并进行引导与规范,才能使微博与微信在公共领域建构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载汪晖,陈燕谷.文化与公共性[M].北京:三联书店,2005(125):13.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187):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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