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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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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养老保险在当前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而就当前情况来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企业人员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本文首先简要分析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现状,提出了一些问题。然后结合实际,探讨了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对策,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分析
  1、政策规定不完善
  当前,相应的政策规定还存在不完善的问题,整体保障水平不够高,增长机制也较为模糊。昭阳区的居民基础养老金尚处在一个相对比较低的水平线上,每人每月的标准仅为75 元,而城镇职工却超过了2400元,两者之间的差距极为显著,这在很大程度上拉低了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缴纳保费和政府补贴的部分,最终会产生个人账户,等到享受应有待遇时,根据139个月分期返还来构成每月应领取的养老金额度。
  2、激励机制不健全
  从现行政策分配情况可以看出,昭阳区城乡养老保险分为多个档次,包括100~1000元、1500元、2000元等。而基础养老金75元加上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39,可以看出增长的幅度并不明显,对于城乡居民不具备较强的吸引力。即便是选择了1000元/年缴费档次,缴费十五年到六十周岁时,每月应领养老金大约有196元,和所缴费用不成正比。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昭阳区的正常缴费人数有31.73万,其中选择100元缴费档次的有30.94万,占97.5%,选择200~400元缴费档次的有2722人,占0.85%;选择500元缴费档次的有3003人,占0.95%;600元以上的为2208人,仅占据了0.69%。由此可见,大多数城乡居民更加倾向于选择较低的缴费档次,对于收入较低或不稳定的人群来说更是如此。
  3、一次性补缴制度存在漏洞
  有关政策规定,不论是未到龄人员或已到龄人员,均可进行一次性补缴,于是就有部分人员钻空子,在快要到达领取待遇年龄时一次性补齐总共十五年的保费,甚至在自己五十九周岁时补满十五年,这样次年即可享受待遇。而政策又规定不能预先缴费,这样有一些工作繁忙或是在外地务工的人群,希望可以一次性缴满十五年的,又不能获得此種便利,影响到一大部分潜在参保人员的积极性。另外,享受待遇年龄也存在差异化的问题,城乡居民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比起来,后者的女性参保人分为了50周岁、55周岁这两个领取年龄段,而前者的女性参保人则必须达到六十周岁才有权利领取养老保险,这样一看就难免存在不公平的问题。
  4、部分居民缴费困难
  目前有一些居民仍然存在着缴费困难现象,特别是一些低保对象、五保对象、残疾人特殊困难群体。而现阶段政府只是给予城乡重度残疾人代缴标准200元的养老保险费,对优抚人员、计生家庭代缴最低标准100元的养老保险费。昭阳区属于农业为主的大区,经济条件并不十分理想,低保、五保对象、残疾人口数量较多,该项政策通常只能给重度残疾人提供维持生存的基础条件,却难以真正满足其生产和生活需求。与此同时,非重度残疾人员也不能享有此政策的优待,导致城乡特困群体社会保障工作开展起来依旧是困难重重。
  二、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对策
  1、建立并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机制
  要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行完善,则首先就是要提升居民的待遇水准,结合现实经济发展状况,在目前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发放额。该项资金可以由省、市、县等共同承担,以此来逐步缩减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之间的养老保险差值,真正做到优化保障效果。同时还需借鉴社保基金的入市经验,加速进行城乡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与增值,构建起相对完善的投资运作机制,给财政补贴带来新的推动力量,这样才能确保后续计发标准顺利实行。其次,可以进一步打开基金筹措渠道。当前实施的国家补贴带有强制性质,是以个人缴纳为主,集体与国家补贴为辅,纳入到了基本的养老金账户中。而政府所给予的补贴在很大程度上给居民的老年生活提供了经济保障,并展示了公平性原则。但在集体补贴这一方面,却依然存在着缺失现象。眼下昭阳区城乡养老保险尚未有集体补助来源,要想转变“零补贴”的局面,就需要深入挖掘集体补助的潜力。最后,还要对社保工作模式进行创新,优化代扣代缴制度并规范补缴政策,提出预先缴费的策略,只要预缴则能享受政府补贴。可依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模式,对补交年限作出具体规定,倡议每补交一年则待遇享受延后一年。与此同时,不断改善社保卡代扣代缴的形式,将社保卡的功能全面显示出来,以免发生基金管理的隐患和风险。
  2、转变统一比例的财政补贴分担形式
  当前地方政府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所作出的补贴,主要包括了“入口”与“出口”补贴两类。其中前者是补贴个人的缴费内容,而后者则是补贴基础养老金。依照不同地域的实际操作情况,地方财政补贴也会采用统一比例的分担形式。但这样的结构却存在一定问题,即忽略了不同地区发展不均衡的情况,未能充分体现差异化特点,甚至会致使地区经济发展差距进一步拉大。对此,地方各级财政就应当结合具体的市、区等财政收入、人均收入指标、居民数量等,针对个人缴费补贴与增加养老金补贴等内容,设置出弹性化的比例分配机制。如此既能减轻贫困地区的财政负担,又可缩减各地经济发展的差距。
  3、采用政策扶贫,拓展特殊群体代缴范围
  要全面落实相关政策,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拓展特殊群体的代缴范围,在此基础上真正处理好城乡低保、五保、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养老问题。同时还应积极探索更多途径,争取将残疾人免参保缴费人员的范围延伸到三级甚至更多级别,增加低保、农村未满六十周岁五保户等特困群体的代缴范围,让困难群体的生活能够得到更加实际的保障。
  (作者单位:657000 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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