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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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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行政执法是依法治县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的维护、农业发展环境的优劣和农村社会大局的稳定。经过多次机构整合,当前,高台县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初步形成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为骨干,农技推广中心、农检中心等其他职能单位相配合的局面,依法履行县农委的种植业执法权,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
  一、主要工作成效
  1、加强学习培训,强化执法水平
  农业执法人员在抓好理论学习的同时,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开展以农业法律知识讲座、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办案技巧、假劣农资识别等系统培训,并积极参加市农业局举办的全市农业执法人员培训班和省农牧厅举办的农业行政执法骨干暨师资培训班。
  2、强化宣传教育,提升守法意识
  利用挂条幅、现场咨询、实物展现、发放资料等方式,营造了广大农民对假劣农资坚决打击的良好氛围。并利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贫困县产业扶贫技术专家组服务活动,到扶贫村和农业重点村进行产业扶贫培训和宣传。
  3、狠抓执法检查,强化市场监管
  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切实保障春耕备耕和农业生产,针对春夏季农资产品销售和使用旺季的特点,组织开展了春季农资打假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和农资打假“百日安全行动”。按照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原则,重点采取“看门店、看仓库、看证照、看经营档案、看包装、看标签、看产品质量”,“查农产品有无质量隐患,查经营的品种是否通过质量鉴定,查标签内容是否与审定公告一致和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严厉查处”的“七看三查一处”的方法,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劣农资和生产、经营、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农资市场秩序得到了明显好转。
  4、严格行政执法,落实行政职能
  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责任制为载体,强化执法队伍建设,重点规范监督检查,并为严格执法服务,不断巩固业务知识,提高办案质量。
  5、加强专项整治,确保质量安全
  认真履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结合开展的专项整治工作及重要节假日等重大活动,以绿色、无公害蔬菜标准园和农产品生产基地、高原夏菜和设施蔬菜生产基地、蔬菜生产企业、蔬菜专业合作社等农产品生产环节监管为重点,以日常消费量较大的蔬菜种类为重点监测对象,进一步加强抽检力度,实行检打联动,强化基地监管,规范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档案记录,加强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有效杜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1、市场监管能力薄弱
  一是装备缺乏。虽然配备了基本的取证设备,但还不能满足工作需要,而且没有配备专门的执法车辆,不能更好的服务于农业执法工作。二是农业执法费用短缺,不能满足执法工作的需要。三是农业执法工作人员少待遇差,开展执法工作难度大、困难多,在查处农业违法案件时,经常要接触有毒有害物质,身体健康都会受到一定影响。
  2、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不健全
  现有的农业执法队伍中,所学法律专业的执法人员几乎没有,大部分执法人员都是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半路出家”,只参加过短期培训,阶段性学习了部分与现有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谈不上对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同时又缺乏长期的系统学习提高的机会,因此,对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办案水平有一定难度。同时单位还承担着大量的种子基地监管、种子质量抽检等种子管理工作。在涉种案件处理中,往往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不符合办案的要求。
  3、监管对象和农户的法律意识淡薄
  在市场管理检查中,监管对象受到处罚时,往往以不懂法、不知法为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对正常开展的执法工作干扰大;农户学习法律知识的观念不强,往往对自我保护意识能力差,对个人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时不知道、也不能做到有效保护。
  三、对策及建议
  1、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整合执法资源,规范机构设置,配备专人执法
  通过加大培訓力度,开展不同层次的业务知识培训,特别是重视执法人员系统培训机制的建立健全,选派执法骨干参加省、市、县的农业执法培训,争取条件到农业执法较先进的市县参观学习,全面提高农业执法的综合执法能力,使执法人员具备精湛的业务技术,不断适应执法工作的需要。坚持把系统法律知识学习和专业法律知识学习相结合,尽快实现农业执法人员由业务型向法律管理型的转变,使其成为依法治农的内行和专家,紧紧围绕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全面加快推进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
  2、统一思想认识,大力推进农业执法,加大涉农案件调查
  从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无证生产种子等涉农违法案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制种市场、农资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领域,做好经常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从严执法,有效遏止各种违法案件的发生,不断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3、制定工作方案,加强执法工作督查
  规范主要农作物制种市场。开展主要农作物制种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制度和建立种子生产经营档案的规定,重点检查企业合同签订、生产经营档案、品种登记、种子质量等,对违法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切实规范非主要农作物制种市场秩序。
  (作者单位:734300甘肃省高台县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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