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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有林场改革现状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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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本文在总结江西省国有林场改革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以期为其他地区国有林场改革提供参考。
  关键词    国有林场;改革成效;问题;对策;江西省
  中图分类号    F326.2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編号   1007-5739(2020)11-0186-02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自2010年推行国有林场改革试点以来,江西省牢牢把握“保生态、保民生”2条底线,紧紧围绕“森林资源增长、林场职工增收、发展后劲增强、确保林区社会和谐稳定”改革总体目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坚持公益性为主改革方向,积极稳妥推进以“定性、重组、保障、减人、剥离、转换、安全、稳定”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实现了国有林场整合重组到位、性质界定到位、职工社保落实到位、用人制度改革到位、社会职能剥离到位、经营机制转换到位,2015年11月,江西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通过国家验收。改革期间全省林区社会总体保持平稳,未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未发生违法破坏森林资源的案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1]。
  1    主要成效
  1.1    管理体制有效理顺
  改革后,纳入林业系统管理的国有林场238个(含以林为主的农垦场),场均经营面积由4 000 hm2提高到7 277 hm2,实现了规模经营。整合后的238个国有林场,定性为公益性事业单位195个,占81.9%;定性为企业43个,占18.1%。全省共核定财政拨款事业编制7 374名,所有事业林场全部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经费自收自支的局面彻底改变[2]。
  1.2    林场负担明显减轻
  保留在职职工1.1万名,4.56万名富余职工通过提前退休、内部退养、自主择业等途径妥善分流安置,人浮于事的状况得到较好解决。63所场办医疗单位和83所场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剥离到位,化解林场各类债务16.58亿元[2],使林场可以专注于生态保护事业。
  1.3    民生保障全面落实
  国有林场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拖欠社保费用一次性清偿到位,实现了应保尽保;逾7.23万名职工享受了危旧房改造补助政策,已经或即将搬入新房,住房难、就医难、子女上学难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在岗职工和退休、退养职工收入由2011年的1 000多元提高到2017年的3 000多元。
  1.4    资源保护得到加强
  江西省财政厅将国有林场公益林的补助标准提高到了322.5元/hm2,部分市(县)财政还安排林场森林资源管护专项经费;改革后,国有林场商品木材采伐量由220万m3左右减少至80万m3左右[2-3]。森林资源培育力度明显加大,2017年国有林场完成造林2.84万hm2,其中场外造林面积达400 hm2;实施森林抚育6.07万hm2。
  1.5    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国有林场水、电、路、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行业专项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建设。改革以来,累计改造职工危旧房7.23万户(套),修建和硬化林区道路超过730 km,改造升级输电线路385 km,15.5万名林区职工和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全面解决,林场工区实现了广播电视全覆盖,改造工区、管护站点生产生活危旧房面积近6万m2。
  1.6    机制创新初见成效
  创新投入机制,实行“收支两集线”管理,构建了财政基本保障机制;创新用人机则,建立了聘用制,初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绩效管理的转变;创新生产用工机制,国有林场造林、抚育、间伐和管护等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购买社会服务;创新森林经营机制,全面启动了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与实施工作,初步建立了以提高森林质量和严格控制林木采伐为核心内容的森林经营制度[2-3];探索林场转型发展模式,贵溪市双圳林场采取股份合作或承包经营方式,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康养产业;安福县明月山林场、钢鼓县茶山林场与社会战略资本合作,开展森林旅游休闲康养。
  2    存在的问题
  2.1    基础设施仍较落后
  由于国有林场地处偏远山区,投入不足,林场基础设施仍较落后。截至2017年底,由于建设投入大,加上历史欠账较多,全省国有林场尚有10 000 km左右林区(防火)道路不畅通,1 000 多个管护站点属危旧房,有133个林场分场未通互联网,信息化程度低。
  2.2    专业技术人才匮乏
  由于林场生产生活条件艰苦,待遇偏低,很难留住人才,致使专业技术人员匮乏。据2016年统计,全省国有林场大中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职称的职工分别占24%、21%,虽比改革前有所提高,但人才匮乏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改变[2]。
  2.3    债务负担依然沉重
  截至2016年底,全省国有林场债务高达16亿元左右,债务负担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2.4    纠纷干扰经营活动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国乡联营造林在江西省“消灭荒山、山上再造”发挥了很大作用,江西省的联营造林面积占国有林场经营面积比逾30%[3]。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地林木价值大幅提高,林农对林地的经营意愿增强,要求归还林地的呼声强烈,对之前签订的联营造林合同不认账,加之许多合同存在瑕疵而产生纠纷。联营造林的产权纠纷,严重干扰了国有林场的正常经营。   3    对策
  3.1    巩固改革试点成果
  加强公益型林场事业编制管理,逐步实现编制实名制管理;完善国有林场绩效管理制度和用工制度;嚴格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探索建立森林资源消长评价考核制度;抓好债务化解政策落实[2]。
  3.2    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以国有林场经营发展的新环境、新思路、新模式和新政策为主要内容,以提升国有林场领导干部决策水平、拓展国有林场经营发展视觉为导向,分期对全省238个国有林场及各市、县(区)林场主管部门负责人展开集中培训,进一步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3.3    加强森林资源培育
  编制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实施低产低效林改造、大径材和珍稀优良乡土树种培育,提高国有林场森林质量;大力开展国有林场场外造林,推动集体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乡村集体经济,增加林区群众收入,促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3.4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科学调整国有林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规划布局,组织实施好管护用房路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林区(防火)道路建设项目;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管信息平台。
  3.5    推进生态产业发展
  依托国有林场的森林资源和生态优势,建立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快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生态产业发展,推动林场转型发展,开展森林特色小镇建设,带动林农脱贫致富[4]。
  4    结语
  今后,仍要继续稳步推进国有林场深化改革工作,以“省级示范林场”创建为切入点,不断探索国有林场改革发展新思路和新模式,进一步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加快国有林场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通道,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作出应有贡献。
  5    参考文献
  [1] 江西省改革发展委.国有林场改革取得积极成效[J].中国经贸导刊,2015(18):16-17.
  [2] 刘璨,张永亮,刘浩,等.川桂闽浙赣五省区国有林场改革现状问题及对策[J].林业经济,2018,40(10):10-15.
  [3] 改革风头正劲 如何换挡加速?[N].中国绿色时报,2015-12-10(A04).
  [4] 赵晓迪,周海,赵荣.江西省国有林场改革进展及对策[J].林业经济,2015(3):50-56.
  作者简介   潘娜(1988-),女,江西吉安人,经济师,从事林业技术及管理工作。
  收稿日期   202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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