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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对钟表类专利“情有独钟”及教训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马秀山

  据了解,瑞士专利局只对有关钟表业的专利申清进行实质审查,除此之外的其他技术产品领域皆不进行实质审查而只是形式审查,即仅对发明申请的格式审查如申请内容(也即申请专利的客体)是否属于专利授权的范围等。实质审查是就发明进行新颖性和创造性及实用性的审查,即与相关已授权的同类专利和现存技术文献进行比较,以确认与现有和已知的发明创造相比,该发明创造是否为新的并具备创造性,且能使相关技术领域中一般技术人员理解并实现。
  世界上实行专利制度的国家大多都对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以提高专利审批质量,而瑞士之所以对钟表类专利申请“独具匠心”,其他可以“放水”,这是针对其本国优势产业的制度设计,作为钟表业王国,瑞士旨在防止别人“染指”自己的地盘。
  不仅如此,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18个月公开后,客观上就为本国产业提供了预警信息,关注相关技术信息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至关重要。然而,即便是瑞士对自己的王牌产业“严防死守”,并不惜抓大放小,但仍然发生过“老虎也有打盹”的教训。
  大家知道,世界上第一只电子手表是由瑞士工程师海兹尔发明的。可是,瑞士制表业却忽视了这一发明,认为这是小玩意儿,拱手转让给了美国。美国不当回事,又转让给了日本。日本动作敏捷,瞅准了这项发明的实际意义,极力发展,登上了世界电子表的宝座,冲击了瑞士的制表业,20世纪70年代,致使瑞士的表类出口平均减少了3亿美元。更糟糕的是半数工厂倒闭,生产人员被迫裁减一半,造成失业。所以,一提起电子手表,瑞士人的后悔真是难以言状。日本人为什么能看准电子手表的机会,高出瑞士和美国一筹,举一反三地开发这一新产品呢?
  在当今世界上,市场的特点是产品更新换代快,新工艺和新技术应用的周期越来越短。在此形势下,企业要使自己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开发新技术,以适应市场的需要。要想做到这一点,企业必须密切注意与本企业经营有关的专利情报,因为,随时跟踪专利文献所提供的专利动向就能比仅靠市场信息更早地预测某种产品的更新换代。
  具体到电子表对机械表的冲击。专利文献早已对这次被称为“惊人”的变革提出了预先警告。德国的第一件电子手表(哈密尔顿钟表公司“Pulsar”表)专利是在1970年,接着,在1971年出现了与电子表有关的液晶显示产品。实践证明,当出现某一企业于某一时期在某一技术领域有特别多的专利申请时,就预示着有改变市场战略的迹象。瑞士如果对那几年的专利信息捕捉及时并采取相应对策,就有可能避免或减少由于对消费形势的变化未估计到而遭受的严重经济损失。
  国家是这样,企业也是如此。企业进行产品的更新换代,若能密切注意发展变化中的与本企业经营密切相关的专利情报,就会在世界性的商品市场中占据自己的地位。与此同时,瑞士对钟表类专利所采取的特殊作法,有助于理解为什么“解决中国前进道路上的问题,必须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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