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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校企合作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岳晓东

  [摘 要] 校企合作教育模式是职业教育发展的产物,在职业教育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它使企业在用工需求和职业院校对学生技能的培养方面增强了沟通,双方各自的目的进一步得以明确。对于企业来说,缩短了员工的培训周期,降低了成本,利润增加了;而学校方面不但使教学设备和场地得以扩充,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又有了方向和目标。校企合作是在企业、职业院校、学生三者之间搭建了一个平台,它将逐渐形成三方互惠互利、共赢的局面。
  [关键词] 校企合作 培养模式 互惠 共赢
  
  随着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日益重视,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陆续出台。在办学模式上,国家十分提倡走校企合作之路,许多学校正积极地寻求各种途径,想方设法与企业取得联系,希望双方达成共识,实现双赢。近几年来,校企合作以其独特的教育模式,在潜移默化中快速发展。这种学校与企业的携手联合,正逐步被越来越多的院校和企业看好,在就业市场中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它将逐步为毕业生就业提供绿色通道。
  一、校企合作教育
  是一种以市场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运行机制,是学校和企业双方共同参与人才培养的教学模式。它的基本内涵是:产教合作,双向参与;实施的途径和方法是:产学结合,定岗实践;实现的目标是:增强办学活力,增加学生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机会,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
  二、校企合作的方式有很多
  就办学形式来说,有企业办学与学校办企业、定单教育、学校与企业联合办学或企业用人、订单培养、学生择业三位一体等等。就师资队伍建设而言,有聘请企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到学校任兼职教师,学校实习教师到企业实践、调查等不同方式,各有所长,重要的是要因地制宜,即根具学校条件、专业要求来决定校企合作的方式。
  企业办学,简单的说就是自己办学自己培养。在行业、企业办职业教育中,企业是办学主体,学校是企业的一部分,天然的校企关系为订单教育的实行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所以,学校必须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按需要坚持为本企业服务。此时,企业发布需求信息及时、准确,校企之间沟通渠道畅通,保证了一定数量的订单。而且双方资源能够完全共享,能做到取长补短、优势互补。这类教育模式只适用于一些大型企业,中小企业不具备条件。其侧重点是企业需要的专业人才,学校大力培养,与企业所需岗位无关的其他类知识技能,就不设置。学校所能开设的专业只能为这一个企业服务,没有其他的选择。企业的资本投入大。学校只能是随着企业的需求发展而生存,没有自主发展的可能。但其优点是符合本企业的人才会得到源源不断的补充,它彻底解决了大型企业人才招聘的难题。同样,学校办企业也是这样,学校设有哪类专业就办一些能身体力行的作坊类的生产加工,形不成一定的规模,一旦这些专业没有市场需求或市场需求萎缩,则这一类的生产加工就会减少或停止,人员就存在二次就业或分流的可能,具有相对的不稳定性。但其优点是学习与实践结合的比较紧密,学生对知识技能的理解、运用掌握的较好。这类合作方式是比较单一的供需关系,企业和学校各取所需。企业占主导地位。企业员工随时能得到补充,学校专业设置单一,就业没有压力,有利于把主要精力放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学生也能得到比较好的工作岗位。这种教育模式,企业、学校、学生三者之间选择余地不多,达不到真正意义上的共赢,只是限于校企合作的浅层次。
  定单教育与学校和企业联合办学的合作模式,体现各自优势的互补。它是以企业和学校各自为主体的强强联合,双方都可根据自身的需求相互选择对方,各自的自主空间较大。定单教育与学校和企业联合办学,是一些企业根据自我未来发展的需要而有目的选择一些学校进行先期的人才储备,也是为了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各自的资源优势,本着“校企合作,产学结合,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联合培养在校学生。对于企业来说,提前介入对本企业需要的岗位教育培养,把自己企业的文化理念提前灌输在学生中,同时也保证了未来几年劳动力的充足。学校又可以保证所有“定单学生”的就业,增加了就业率。所有参加“定单”的学生经过一定的专门培养,对其专业的知识技能进一步得到掌握和提高,基础知识、技能更加扎实,在就业市场的竞争中自信心得以提升。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企业、学校、学生相互选择中,各方都有一定的自主性,目的较为明确,三方有一定的共赢基础。这种教育模式的特点是,参与者自身都能满足各自一定的需求,能达成一定的共识。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在定单教育的实施过程中,培养的数量、质量、预订岗位和交付时间都有可能随时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对订单教育的影响是巨大的,极易引起订单班学生的思想波动。学生的主动就业性、择业能力得不到体现。企业和学校可以选择对方,而学生只能在学校的选择中给自己定位,缺乏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能力。在实施过程中,参与者须共同努力以维护共赢基础,如有一方出现失误,将会引起连锁反应,可能导致这种模式的解体,对各自将产生巨大的影响。
  企业用人、学校订单培养、学生自主择业三位一体的运行模式,是较为理性化的校企合作模式。企业、学校、学生可以各自做为选择主体。企业有目的的选择学校和学生,学校加强于企业的沟通和交流并培养出高质量的人才,有一定知识能力的学生又可以有目的的选择企业和自主择业、创业。这种三位一体的教育模式,各自利益得到最高体现。它的特点在于,企业用人完全自主,需要某类专业人才,就可提前介入到哪类学校,各方面的投入降低了而选择范围扩大,有利于得到更合适的人才。学校则会努力把精力放在专业的建设、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上,可以根据不同企业用工的需求进行专业的调整,以吸引更多更优秀的企业参与到校企合作中来,自主性得以体现。高质量的学生对自己的就业选择余地更大,可以有目的选择企业就业,也可自主创业,就业机会和前景更加广阔。
  三、校企合作有其独有的特点
  首先能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企业是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的是最佳平台,聚集着大批在生产一线的实用性技术和人才,在设备、设施、信息上有极大的优势。能提供足够的生产实习场地或综合实习基地,而这些是一些院校投入大力气也不一定能拥有的。随着合作的深入,学生将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在实践学习中进一步得到加强,短时间内就业的学生将会利用这些技能为社会带来巨大的财富。其次学校的优势将得以体现。学校作为教育培训机构,是理论知识的培养摇篮,其特点在于专心培养高素质的人才。校企合作的加强,将引进实用型知识技能,使理论知识得以升华和提高,从而使学校有更大的精力投入教育教学活动中,充分发挥自身特点,以培养出更高素质的人才。再次是共赢。一方面,企业拿出资给学校培养学生,则从中得到最实惠的好处。通过三年有目的的培养,企业为自己培养了一批熟练的劳动者,不必再花人、财、物进行上岗培训。学校专门培养出来的劳动者,懂得生产技术,具有良好的文化、思想素养,具有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在见习与实习期同样能够为企业创造财富。另一方面,学校也可以从中得到最实在的好处。一是利用企业的实验场地与设备,弥补学校实践实备设施的不足;通过校企的紧密联合,了解企业的生产前沿技术,借此推进学校专业建设,为打造骨干专业和重点专业夯实基础。二是学校可以借此积累经验,不断扩大与企业的联系与结合,提高学校对社会的参与程度,从而提高学校的知名度。此外,学生也从中得到好处,既免除了家庭经济困难的后顾之忧,又为他们创造了就业的机会。

  四、校企合作的成绩渐露头脚
  近几年,校企合作的实体越来越多,从一些典型院校的就业可以看到,凡是高就业率的技师学院、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单位都在校企合作方面取得了一些经验,得到了实惠,同时也推动了校企合作模式的更新和完善。以我院为例:郑州铁路技师学院属于企业办学,特有的行业背景注定了学院与企业有着不可分割的紧密联系。几年来,学院始终坚持实行企业用人、订单培养、学生择业三位一体的运行模式,全面加强校企合作,积极开展定向式培养、订单式培养和顶岗实习,实现了企业和学院的互动双赢。学生就业情况一年好过一年, 2005年一次性就业率96%, 2006年和2007一次性就业率均达97%以上,2008年的毕业生被企业预定率已达97%。学院目前已与中国中铁集团三局、六局、十二局、十五局、十七局、十八局、二十二局、隧道局、电气化局、广州地铁、江南造船集团、武汉一冶等铁路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了良好的校企合作关系,初步形成了连接路内外、辐射全国的就业安置网络,就业率连创新高。各用工单位、学生基本认可我院这种合作教育模式,使我院在校企合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
  五、校企合作的现状有待于改善
  目前校企合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首先合作的政策还不完善,缺乏有效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保障;政府的主导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为校企合作铺路搭桥、引导开发、激励约束的作用发挥不够;一些企业对校企合作的意愿不强。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选人用人机制更加灵活和自主,另一方面人才培训市场竞争激烈,技能人才“供大于求”,使企业感到不参加校企合作也能满足企业的用人需要,从而造成企业对校企合作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企业在人才培养上缺乏主动性,过分的强调学校的主体作用,而忽视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参与和引导,这种重使用、轻培养的用人观念导致人才培养质量不能完全满足企业需求; 学校思想虽然认识到位,但主动寻求校企合作的力度上还不够,高层次的企业数量还不足,不能满足学生高质量就业的需要;校企合作还不规范,目前的校企合作主要是建立在具有“血源”关系或感情和人际关系的合作基础之上,还未能形成有效的校企互动;校企合作困难较多。
  六、加强校企合作任重而道远
  真正有战略眼光的企业和院校,都十分重视劳动者的素质,他们对校企合作很感兴趣。国家应尽快完善校企合作的政策法规,积极建立有效的校企合作管理体系、完备的法律政策体系、科学的评价体系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在体制、机制和制度上加以保障,促进校企合作的健康发展。加大政府的宏观引导,调动和激发校企双方,特别是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对开展校企合作成效显著的技师院校和企业在资金投入、政策倾斜、表彰奖励和舆论宣传上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强有力的支持,在办学经费方面给予保障,特别是在校企合作、经费补贴等方面的政策上要优惠。
  加强学校和企业的合作,校企双方互相支持、互相渗透、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是实现技工教育及企业生产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即能发挥学校和企业的各自优势,又能共同培养社会与市场需要的人才,是学校与企业共赢的模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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