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在初中数学教学中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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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符玉峰
[摘要] 通过课程改革,初中数学教材更加科学,老师的教学行为更加有效,教学方式更加灵活。这就要求教师的教学观念开始更新,在数学课堂中推进素质教育,在《标准》的理念下进行教学创新。
[关键词] 新课标 数学教学 实施
一、初中数学的教材出现新特点
1.改进教材呈现方式
新课程内容的呈现力求做到清晰,重点突出,体系简约。新教材以学生为中心设计的,学生的学习主要是发现学习,而旧教材是以教师为中心设计的,学生的学习主要是接受式学习。教学设计的差别导致了教和学行为的差别,新教材改变了教材内容的呈现方式,以此改变教师的教育理念和学生的学习理念,从而改变了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行为。
2.引入生活化的学习情境
《课标》指出:数学课程“不仅要考虑数学自身的特点,更应遵循学生学习数学的心理规律,强调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出发……数学教学活动必须建立在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和已有的知识经验基础之上”。这就是说,数学教学活动要以学生的发展为本,要把学生的个人知识、直接经验和现实世界作为数学教学的重要资源。如在“比例和比例线段”的教学导入中,一位教师是这样设计的:“同学们,在现实生活中,有关比例应用和比例之间的对应无处不在,那么你们知道我们人体上有多少有趣的比例吗?”这时,学生先是惊讶,然后议论此起彼伏。这样极大地调动了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这样使学生感到数学就在自己的身边,认清数学知识的实用性,从而产生兴趣。
二、初中数学的教学活动
1.教师角色的改变
首先要求教师转变三种角色。由传统的知识传授者成为学生学习的参与者、引导者和合作者;由传统的教学支配者、控制者成为学生学习的组织者、促进者和指导者;由传统的静态知识占有者成为动态的研究者。其次,要求教师以新角色实践教学。这要求教师破除师道尊严的旧俗,与学生建立人格上的平等关系,走下高高的讲台,走进学生身边,与学生进行平等对话与交流;要求教师与学生一起讨论和探索,鼓励他们主动自由地思考、发问、选择甚至行动,努力当学生的顾问,当他们交换意见时的积极参与者;要求教师与学生建立情感上的朋友关系,使学生感到教师是他们的亲密朋友。
2.教学活动方法的创新
《标准》上说,“数学是人们生活、劳动和学习必不可少的工具”,数学知识无处不在。作为一名中学数学教师,应该拥有一双“慧眼”,善于从生活中、周围环境中、各种媒体中捕捉数学知识,从小处、平常处着眼,从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出发,让学生亲身经历将实际问题抽象成数学模型,并进行解释与应用的过程。通过联系实际、因势利导、循循善诱,结合一些新的教学辅助手段,培养起学生对数学知识的浓厚兴趣,使学生感到学习数学知识是件愉快的事情。在初中数学教学中,应积极进行愉快教学,以培养学生学习数学的兴趣,从而激发学生高效率地学习数学。愉快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能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两方面的积极性,教师乐教,学生乐学。
三、初中数学的学习方式
在新一轮课程改革中,打破传统课堂教学中个体学习一统天下的局面,将小组合作学习形式纳入课堂中,使合作学习成为课堂学习的一个亮点。自己觉得: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数学课程标准》总目标的规定:“学会与他人合作,并能与他人交流思维的过程和结果。”
1.初中数学学习的自主学习
《标准》提出:“要倡导学生主动参与、探究发现、交流合作的学习方式、注重学生的经验与兴趣,改变课程实施过程中过分依赖教材、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课程的改革之一就是让学生的学习方式产生实质性的变化,为学生构建一个自主、合作、探究、交往互动的学习平台。自主学习是指教学条件下的高品质的学习,它表现为建立在学生具有内在学习动机基础上的“想学”,建立在自我意识发展上的“能学”,建立在学生掌握了一定学习策略之上的“会学”,建立在意志努力基础上的“坚持学”。
2.初中数学学习中的探究学习
“探究学习”是一种“问题解决学习”即是通过问题解决的方法发展问题解决能力的一种学习形态。倡导学生在“重新发现”和“重新理解”,知识的过程中进行学习。探究学习强调用科学概念、科学方法、科学态度三者的综合对科学研究过程的理解。
3.初中数学学习中的合作学习
合作学习方式是一种创造性教学策略,是一种受到国际教育改革普通重视的,极富成效的主流思潮。它倡导的理念是:学生的学习是积极主动的过程。在新课程的教学中,学生的学习同伴与教师一样,都是重要的学习资源。师生关系中,教师不仅是良师,而且是学生合作学习的益友。在数学合作学习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生在多方面进行参与,能充分体验学习的快乐,对学习产生浓厚的兴趣,从而产生学习的动力。
总之,数学新课程标准的落实需要老师、学生共同努力,积极领会其精神内涵,从教学方式、方法、内容等多方面改革,老师引导学生让其他形成科学的学习方法,提高数学学习效率。
参考文献:
[1]左俊凤.充分利用教材培养学生的探究意识[J].中学数学,2003,(2).
[2]于先金.一个数学问题的再研讨[J].福建中学数学,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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