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下语文教学的几个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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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俊英
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是为了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打破了语文课“一部教材教到底,一张嘴讲到底”的传统课堂教学模式。那么,在新课改下我们的老师应怎样去教语文?高中语文新课程的教学应处理好那几个关系?
一、工具性与人文性
《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和《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都指出:“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学科的基本特征。”然而从目前的倾向看,人文性张扬有余,工具性落实不足。具体表现为:脱离文本,架空语言,忽视能力,鄙弃训练,天马行空,来去无踪。钱梦龙先生称之为“凌空蹈虚综合症”。其实,培养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是中学语文课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任务。语文课应姓“语”,不能上成政治课、历史课、班会课等,必须在语言、文学、文化的某一个方面让学生有所收获,得到一些实实在在的东西。工具性与人文性不是对立的,而应该是辩证统一、相辅相成的。教学中,要注重培养学生的阅读、写作和口语交际能力,即教会学生熟练掌握和运用祖国语言文字这个最基本的交际工具,培养学生的语文运用能力和语感。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地发挥语文课在育人上的功能,引导学生提高思想认识、道德修养、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培养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提高人文素质,发展健康个性,形成健全人格。
二、教师主导与学生自主
面对新课程,我们固然要用新理念指导教学,积极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这决不能理解为,教师就可以完全不讲了。教师无休无止、支离破碎地讲解固然不好,而且也不一定会有什么效果,但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应该教师讲清楚的,也不敢讲或不愿再讲了,生I怕有被认为是“灌输”“接受性学习”。在新课程实验区或在全国性的课堂教学比赛中,我们看到,近几年,面对新课程,越来越多的教师处理课堂教学时陷入了种种误区:似乎课堂上越活跃越好,问题越开放越好,教师讲得越少越好,学生表现越自由越好。有的地方甚至硬性规定,一节课教师的讲授不得超过多少分钟。我认为,至少在中学语文课堂上,教师适当的讲解、恰当的点拨还是必不可少的,也是其他教学形式(包括讨论、辩论、学生的自主活动等)所无法取代的。当然,教师的“讲”,重在研读思路的梳理和阅读方法的点拨,代替不了学生的自主阅读和自主写作,包括教师指导下的课外阅读。
三、多元解读与阅读指导
语文新课程倡导阅读教学“应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不少教师把接受美学的理论引入阅读教学,反对“标准答案”,主张多元解读,这与过去阅读教学中一切由教师说了算的做法相比,确实是一种进步。文学作品允许多元解读。学生在语文课上的阅读是在教师指导下的一种有目标的学习行为,过去统得太死,惟标准答案是从,当然必须纠正,但是,语文课上学生的阅读毕竟不同于一般的文学欣赏,它是一种在教师指导下有目的的学习行为,不能把语文课内的阅读教学和一般读者的欣赏文学作品等同起来。因此,阅读当然要尊重学生独特的阅读体验,但是这种尊重绝不意味着放弃教师必要的指导。阅读教学的任务不仅要帮助学生读好课文,更要通过学生的阅读实践培养和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使学生学会怎样品味语言,怎样筛选信息,怎样获得审美的愉悦,怎样对文本做出既富有创造性又符合文本实际的解读,等等。教师既不能越俎代庖,但也决不能放任自流,这才是对学生负责的态度。
四、应试与应需
在目前高考为中学教育“指挥棒”的整个社会大背景下,我们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回避高中语文教学的应试问题。目前的倾向是:素质教育轰轰烈烈,应试教育扎扎实实。我认为,与其掩耳盗铃地羞羞答答,不如光明正大地求真务实,认真地探讨一下:怎样才能尽快提高学生包括现代文阅读能力、古代诗文阅读能力、语言文字运用能力、写作能力在内的语文能力?如何把较强的语文能力转化为较强的应试能力?无论是平时的语文教学,还是复习备考研究,都应该明确一点,即语文既要为“应需”服务,又要为“应试”服务。二者并不矛盾,而且缺一不可,正所谓“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
总之,我们要敢于冲破语文教学“旧概念”的束缚,正确树立语文教学新的理念,在课堂教学中,要善于大胆地改革,不断地创新,最大限度地挖掘学生的潜力,倡导学生自由表达思想,激发学生富有创新的灵感,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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