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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学校布局,优化教育资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吴 陆 陈伟建

  改革开放前,由于地处半山区半丘陵地带,交通不便,为方便学生就读,化州市许多自然村落都设立教学点,以致现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学点、镇管联办初级中学比较多。这些小学教学点、镇管联办初级中学过于分散,生源不足,校舍简陋,办学规模小,办学条件差,浪费师资、财力等教育资源,不利于提高教育质量。2007年以来,化州市把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与调整学校布局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取得了明显成效。到2007年底,全市计划撤并小学教学点265所,已撤并203所,占计划撤并的76.6%;计划撤并镇管联办初级中学13所,新建1所;已撤并8所,占计划撤并的66.7%。到2007年12月,化州市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危房改造任务后,撤入学校校舍增加、容量扩大,可全部撤并265所农村小学教学点、13所镇管联办初级中学。从而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提高教育整体水平,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均衡发展,使更多农村学生接受到优质教育。
  明确责任,抓好宣传。为顺利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化州市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在化州市教育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为使市民更好地配合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化州市多次召开全市镇长、有关职能部门主职、村委会干部、学校领导、群众代表工作会议,并通过媒体广泛宣传,让撤并政策深入民心,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
  科学规划,政策扶持。根据粤府办[2007]1号文、茂府办[2007]8号文精神,化州市制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工作的通知》(化府办[2007]26号),对全市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明确规定各镇(区、街道)村委会离中心点3公里范围内的小学教学点原则上全部撤并到村委会完全小学;规划撤并的学校,从2007年起不再安排教师及资金,属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存并限期拆除,不再纳入管理;撤并一个小学教学点,市政府补助撤入学校5万元;撤并一个镇管联办初级中学,市政府补助撤入学校10万元;撤并小学教学点、镇管联办初级中学市政府合计补助1460万元。对纳入改造的完全小学或镇管联办初级中学,在政策和经济上予以倾斜,增强其“磁吸”效应,以促进对周边学校的撤并工作。
  加强管理,群众放心。对属经济独立核算的被撤并学校,化州市严格按原则办事,协调各方关系,慎重处理好校产、账务等问题,使交接工作顺利完成。同时,化州市切实管护好已撤并的学校,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发挥再利用功能,例如改作农民夜校、村委办公室或文化活动中心等。一时未能再利用的,由当地村委会管护好。化州市各学校以“爱、勤、严”作为治校方针,学校领导教职工团结一致。对学生看护实行“爱”,体贴入微,使学生消除陌生感,形成学校亲如家的感觉。对学生管理实行“勤”,经常到学生宿舍了解学生的生活情况,尽力保证住校学生在校期间不出问题;要求小学外宿生排好队上课、下课,教师护送学生通过公路等情况相对复杂的路段,确保学生的安全。经过努力,化州市原在被撤并学校读书的学生能够顺利进入办学水平较高的学校安心读书,享受优质教育,家长非常满意。
  (作者单位:化州市教育局)
  本栏责任编辑 龙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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