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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城区街道社会用字不规范现象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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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该研究运用文字学和社会语言学的理论与方法,以对南宁市城区街道社会用字的实际调查为基础,概括当前城市社会用字中的不规范现象及其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社会用字不规范的策略。
  [关键词]南宁市城区街道;社会用字;不规范现象
  [中图分类号] H10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437(2019)06-0145-03
  一、引言
  社会用字指的是流通于社会、用于社会交际领域的字,其范围大致包括四个方面:出版印刷用字、影视屏幕用字、計算机用字和城镇街头用字。规范社会用字不但是语言文字规范化的问题,而且是城市文化建设的重要课题,已成为语言文字工作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用字规范化程度不仅是社会大众文化素养的折射,更是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直接反映和城市文化现代化的显性标志。
  南宁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首府,全国文明城市,广西最早开展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城市。南宁是一个以壮族为主体、多民族聚居的城市,居住着壮族、汉族、瑶族、苗族、仫佬族、侗族、回族等五十几个民族。至2017年3月,南宁市总人口755.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438.0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7.98%,壮族人口421.4万人,占总人口的55.78%。
  2016年轰动全国、火爆朋友圈的“蓝瘦、香菇”网红事件让国人对南宁印象深刻,有个南宁的小伙子将“难受、想哭”说成了“蓝瘦、香菇”。“蓝瘦、香菇”被教育部、国家语委在《中国语言生活状况报告(2017)》中评为2016年度十大网络用语之一。该事件虽说是南宁地方普通话口音的问题,但也有损南宁的城市形象。社会用字是否也会出现类似不规范的现象,这正是本文想要探讨的。因此,笔者对南宁市城区街道具有示意性、公共性的不规范社会用字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重点调查商店牌匾、橱窗、广告、灯箱、路名牌、站名牌、指示牌、标语等用字。这次调查实地采集语料共1243个,语料样本的来源统计如下:兴宁区的民生街道、朝阳街道102个,青秀区的新竹街道、中山街道、建政街道、南湖街道、津头街道452个,江南区的江南街道、福建园街道、那洪街道、沙井街道325个,西乡塘区的西乡塘街道、衡阳街道、北湖街道、安吉街道、新阳街道、华强街道、上尧街道、安宁街道、心圩街道、石埠街道364个。通过调查发现,南宁市城区街道社会用字的规范化程度整体来说还是良好的,这既是南宁市政府努力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的成果,也是南宁市政府提高市民规范用字水平与严格管理社会用字的结果。但是由于社会用字的使用者自身的素质有高有低,用字水平也有高有低,因此在南宁市城区街道还是存在着不少不规范用字的现象。
  二、南宁市城区街道社会用字不规范现象
  经过对收集到的语料样本进行分析后发现,南宁市城区街道社会不规范用字主要存在乱用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以及已废止的二简字、外来词等几种情况,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是乱用繁体字,主要出现在街道商店牌匾、广告、标语上。
  (一)乱用繁体字
  乱用繁体字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将简体字写成繁体字。如把“办”写成“辦”;“孩”本无繁体字,但被写成“孫”(“孙”的繁体字)。
  二是在同一个字里随意混搭简体字与繁体字的偏旁部首。如“购”的繁体字本是“購”,其左边却被写成繁体字“貝”,右边被写成简体字“勾”;“丝” 的繁体字本是“絲”,其左边被写成“纟”,右边被写成“糸”。
  三是异体字与繁体字混合使用。“闲”,有的被写成“閑”(繁体字)或“閒”(异体字),有的被写成错字(外面是繁体的“門”,里面是“才”)。“线”,有的被写成“綫”(繁体字)或“線”(异体字),有的被写成错字(即左边写成“糹”,右边不变)。“鸡”有的被写成“鷄”(异体字),有的被写成“雞”(繁体字)。
  四是臆造繁体字。如“爱”的繁体字是“愛”,却被写成缺少“心”的字,完全是一个不存在的错字。“對”是繁体字,而“对”是由它简化而来的, “又”是将繁体字的左边简化而来,有的人不知道这一回事,臆造时将左边写成 “又”,而右边写成“时”的繁体字“時”的右边“寺”,从而组合成一个不存在的错字(即左边为“又”,右边为“寺”)。
  以上类型的错字较多,有447个,占此次不规范用字总数的36%。
  (二)使用异体字
  异体字是指社会上并存使用的同音、同义而书写形式不同的字。我国在1956年2月1日就颁布实施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废除了1055个异体字,消除了汉字长期以来多体并存的混乱情况。但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公共场所仍然存在乱用异体字的现象。有的随意改变简体字的字体结构,例如:南宁市华强街道的牌匾“晓峯理发美容中心”,将“峰”写成异体字“峯”。有的随意添加偏旁,例如:安宁街道的牌匾“美乐家俱售卖商城”,将“具”写成异体字“俱”。 有的随意改变偏旁,如“佛”写成“彿”,“你”写成“伱”。有的随意添加笔画,如“暨”写成“曁”,“厨”写为“廚”,“回”写成“囬”。此类使用废止异体字的数量为274个,占总调查量的22%。
  (三)乱写错别字
  错别字包括错字和别字两种。错字是指不成字的字,别字则是指把甲字当成乙字来写。这类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下简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明确规定禁止使用,但调查中发现使用错别字的现象依旧存在。错字如“精华长生”的“长”字多了一点。别字如“馄饨”写成了“混饨”,“大馅饺子馆”写成“大陷饺子馆”,“拌面”写成“半面”,“渡河”写成“度河”,“招聘启事”写成“招聘启示”,“锅巴”写成“锅吧”,“充值卡”写成“充直卡”,“苹果”写为“萍果”,“直达”写成“值达”,“橱柜”写成“厨柜”,“照相”写成“照像”,“家具”写成“家俱”等等。这些错别字以别字居多,在商店的牌匾中出现较多。此类错别字调查数量为174个,占总调查量的14%。   (四)乱用外来词
  随着进口商品的不断增多,很多商家混用中英文。例如商家牌匾英文“kiturami”和中文“瑰都啦咪”混用,牌匾“秀客造型”和“V+”混用等等。此类不规范用字调查数量为199个,占总调查量的16%。
  (五)使用已废止的“二简字”
  1986年国家就已宣布废止“二简字”,但调查发现部分“二简字”使用频率还比较高。在南宁市城区街道上仍然会出现我国早已废止的简化字,比如:将“餐”写成“歺”,“高帮鞋”的“帮”写成“邦”,“量”字下边的“里”写成“力”,“值、真、具”中的三横写为一竖,等等。这些“二简字”大部分出现在商店的牌匾之上。在新竹街道、建政街道、南湖街道、津头街道上,有的饭店将“早餐”写成“早歺”,有的餐厅的匾额上将“美菜轩”的“菜”写成草字头下面加一个“才”,玻璃店牌匾中“玻璃”的“璃”被寫成王字旁右边加一个“力”,“禁止停车”的“停”被写成“仃”等等。此类不规范用字调查数量为149个,占总调查量的12%。
  三、南宁市城区街道社会用字不规范现象的成因
  (一)规范用字意识淡薄
  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有的人觉得写字是自己的事,是写简体字、繁体字还是异体字,这都是自己的自由。有的人以为自己写繁体字、异体字就是潮流,就是时尚,这样才能适应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要进行规范用字调查,认为做这个事情没有意义。当指出他们哪个字用得不对时还不以为然,觉得字只是个符号而已,只要人们能看懂就行,怎么方便怎么写,不用太较真。这体现了部分市民缺乏规范用字的意识。
  (二)受书写习惯的负面影响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在我们生活中大量使用,很多人不再用笔写字了,他们更习惯于使用电脑或手机的键盘打字。人们大都使用简单方便的拼音输入法来输入汉字,这种输入法虽然给人们带来了方便,但长期使用会导致人们忽略甚至忘记汉字的笔画和结构,慢慢就会养成只会拼音不会写的习惯。用拼音打字时相同的拼音会出现不同的字,这就很容易导致错误的字形或其他意义的词语被误选。最典型的例子是“神马”这个当年的网络热词,正是因为网民使用拼音输入“什么”这两个字的首字母“sm”时屏幕首先出现了“神马”,而网民错误地选择了电脑提供的首个词语,于是导致“什么”变成了“神马”。而拼音输入法为了照顾每个人的打字习惯,会有拼音记忆功能和联想功能,如果第一次输入选择错误,到第二次输入相同内容时电脑就会自动推荐上次所选择的词语,这就容易造成错误字形因输入频率高而被存储记忆,从而导致错别字的产生。这种过度依赖电子产品拼音输入的书写习惯对规范用字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有的人甚至不知道如何用笔书写汉字了。
  (三)受外来词的影响
  伴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越来越高,国外知名品牌的产品在我国越来越受到欢迎,尤其是在美妆、服饰方面,导致大量的外国商品涌进我国。大部分外国商品都有自己的中文译名,但许多商家不主动用产品的中文译名,而只用其外文原名。因为大多数国家都在使用英语,所以用英文命名的商品在进口商品中占了大多数,甚至连我国自己生产的商品都不起中文名而是起个英文名,这就造成了城市街道到处是中英文混用或者全用英文的情况。
  (四)缺乏严格监管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地方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法律明文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对所辖行政区域内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情况的管理和监督权限。政府推行规范汉字已在全社会形成共识,但是面对种种社会用字违规行为,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明显不够。另外,工商管理部门对广告、商标、牌匾、店铺名称的规范化用字要求过于宽松,把关还不够严格,审批往往形式化,这就容易导致城区街道出现用字不规范的现象。例如在南宁市区,有的商店牌匾将“装潢”的“潢”写成“磺”, 江南区的江南街道有两块牌匾“恒泰装潢材料商店”与“华兴装磺建材商店”,中间只隔了一个牌匾,有错字的牌匾和无错字的牌匾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却无人监管。
  四、解决南宁市城区街道社会用字不规范问题的策略
  (一)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000年10月31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颁布实施,这对我国规范用字有着指导性的意义。规范用字要从学校的教育抓起,各级学校的教师要认真学习国家规范用字标准,重视规范用字,教育学生规范用字。学校要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进行积极宣传,使规范用字得以落实到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中。学校也要做好教学规范用字的监督工作,制定有效的规章制度来进行约束,让师生都认识到规范用字的重要性。近代著名语言学家胡明扬先生在《现代汉语规范化漫议》一文中认为:当今世界上每一个现代化国家都经历过一个民族语言规范化的过程,民族语言规范化最终都是通过各级学校教育来完成的。所以,从学校开始重视规范用字的教育才是社会规范用字切实有效的基础与保障。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规范用字意识
  要规范社会用字,就要提升人们的规范用字意识。社会各界应以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为人们规范用字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主流平台,要积极宣传国家有关规范用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提高人们规范用字的意识。政府和学校等相关部门,应组织开展各种活动来加强规范用字的宣传教育,例如定期举办规范汉字书法比赛、规范用字知识竞赛、不规范用字评比工作等。总之,只有让规范用字的重要性得到大众认同,在社会上营造规范用字的良好风气,才能切实提高整个社会的规范用字水平。
  (三)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提高城区街道用字的规范程度
  提高人们的规范用字意识,丰富宣传教育手段是必需的,但也不能仅靠这些。要想实实在在地做好城区街道的规范用字工作,政府相关部门要贯彻落实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做到依法行政,违法必究。在监管部门当中工商管理部门应负起责任,严格审核企业名称,检查广告、商标、牌匾,监督广告、牌匾制作公司和商户规范用字行为,对用字不规范问题要及时发现并敦促其纠正,预防社会组织机构在制作和使用标语、指示牌、站名牌、灯箱、广告、橱窗、牌匾当中使用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二简字”和乱用外来词等,从根源上杜绝用字不规范现象的出现。
  五、结语
  汉字是我们祖先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是中华文明传承的载体、教育的基础、人们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城市街道用字规范程度反映着城市文明的发展程度,也是城市文化软实力的具体体现,与城市的格调、品位、形象都是密不可分的。南宁是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城市、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举办地、北部湾经济区核心城市、国家“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城市。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合作的加强,南宁将构建“一带一路”合作新高地,其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将日益增大。因此,做好南宁市城区街道的语言文字环境净化工作,杜绝社会不规范用字现象迫在眉睫、势在必行。
  [ 参 考 文 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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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庞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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