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师音乐专业导师制教学模式的实践性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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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导师制起源于英国牛津大学,导师制是在学分制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对教学模式进一步优化的结果。本文运用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逻辑分析法等多种方法阐述导师制的特点及发展历程,重点论述高师音乐专业推行导师制的必要性,并针对高师音乐专业导师制实践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几点改进的建议。
关键词:高师音乐专业;导师制;教学模式;实践性探究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9)04-0133-03
高师音乐专业导师制的开展是现代教育不断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高师院校提高音乐专业毕业生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之一。导师制是在学分制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对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模式进一步优化的结果。对于高师音乐专业而言,导师制符合高师音乐专业课程特点,也符合音乐专业学生性格与心理特点。然而现实中很多高校在实施导师制过程中遇到不少问题,如何提升高师音乐专业导师制的实践效果还需要做进一步探索。
一、导师制的起源及发展历程
大学导师制教学模式起源于14世纪的牛津大学。牛津大学作为世界上本科教学质量最为突出的高校之一,其成功的关键就是导师制的成功实施。在牛津大学,学生在校期间所学到的一切专业知识和具备的能力都是在导师的指导下获得的。牛津大学推行导师制的目的是:在教学内容上强调专业知识与个人综合能力的并行发展;在师生关系方面强调一对一的授课方式;在教学环境上强调营造宽松、积极、学生自主学习的氛围。我国高校的导师制是由浙江大学于20世纪率先发起的,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校学分制的不断推进与完善,导师制得到了越来越多高校的认可。
二、高師音乐专业推行导师制的必要性及存在的问题
(一)必要性
1.导师制符合高师音乐专业课程及学生性格特点
音乐专业作为相对特殊的专业类型,有着鲜明的学科特点——轻理论、重实践。声乐、钢琴、舞蹈、器乐等专业基础课都需要在实践中进行学习与提高,任课教师在课上传授的知识需要学生在课下进行反复练习才能掌握。传统的教学模式忽略了对学生课下的教学与监督,而导师制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新时代高校教育应是坚持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音乐专业学生大都具有鲜明的个性,他们崇尚自由、活泼热情却缺乏自制力。如何扬长避短,充分发挥音乐专业学生自身优势进行教育是决定高师音乐专业教学成功与否的关键。对于音乐专业教与学来说,开展个性化、自主式学习是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效果的必要途径。在导师制的背景下,导师可以根据每位学生的特性因材施教,通过导师引导、学生主导、共同参与的模式对学生学习活动加以引导,从根本上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另一方面,导师制的实行便于对学习态度散漫、缺乏自制力的学生进行一对一的管理与监督。
2.导师制是提高音乐专业学生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的有效途径
音乐专业学生的综合素质不仅包括专业技术能力,还包括全面的音乐技能、技巧与课堂学习能力等。通过导师的重点指导,能够使学生更快地找到自身优点及不足,扬长避短,实现个人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实行导师制是提高学生专综合素质与就业能力一项行之有效的措施。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上音乐类相关的新兴岗位不断涌现,这就造成目前高师音乐专业学生就业呈现出较为分散的发展趋势。高师音乐专业学生的工作方向大致为音乐教师、舞蹈教师、音响师、乐团乐手等。这种就业岗位分散性要求学生掌握更全面的专业技术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就要超越学校课程的限制,如果依循传统的专业设置与人才培养方案必然会出现学生所学及能力与现代社会就业岗位要求不吻合的情况。导师制的实施可以确保学生在课上、课下都能得到专业技术和就业能力的培养。
(二)存在的问题
1.师生比例问题
导师制成功实施的重要前提是合适的师生比例。顾名思义,实施导师制的目的是为了对学生进行精准辅导,美国斯坦福大学的师生比就是1:3,较高的师生比例能够保证导师对学生的精准辅导。但近年来,随着我国大学的不断扩招,我国高校的师生比远远低于这个比例。在这种情况下,要实现导师对每位学生进行长期精准的辅导似乎不太现实。
2.导师的选用及定位问题
给予导师工作的精准定位,是导师制成功实施的关键因素之一,高校导师制大都流于形式,缺乏对导师的精准定位,这必然会造成导师制的开展困难重重,效果不佳。导师是学生学习、生活的直接引导者,他们既要同学生进行学习上的交流,也要在生活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引导与教育,因此,在导师的选用上,除了过硬的专业知识水平之外,还要看其是否具有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在一些高师音乐专业,很多青年导师由于教学经验不够丰富,在实际指导中出现教学方法僵化、对学生不够耐心等问题,影响了教学指导效果;有的导师由于教学工作过于繁重,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情况,这些都影响导师制实施效果。
3.工作考核和奖惩机制不够健全
没有科学的工作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就不可能有导师制的成功实施。很多高校对导师制缺乏专门的监督与评价机构,对于导师的工作考核、评价、奖惩也没有具体的规定,这必然造成导师制的实施重形式而轻内容,指导效果难尽人意。
三、高师音乐专业导师制的实践要点
(一)注重与学生的全面交流与合作
导师与学生的良好交流互动是导师制顺利开展的前提。首先,导师与学生的见面与交流约谈需要经常进行。导师在学习上、生活上都要注意与学生特别是问题学生的沟通。其次,导师必须充分利用课堂、课外对学生进行指导。总之,导师要让学生主动参与到获得知识的路径上,并和学生共同解决问题。只有全面的交流与合作才能使导师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相关规章制度与评价体系 1.健全对导师的选拔、培训制度
在导师的选拔与任用方面,主要从教学经验、教学水平、教学责任感、教学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除了在职教师,退休的优秀教师也可以担任此项工作。在导师的培训上要加强,不仅要注重教学能力的进步,也要注重培养他们新的教学理念,这样才能保证导师指导工作的先进性。
2.建全对导师的考核评价制度
良好的考核评价机制有利于激发导师的工作积极性,对导师制的顺利开展有着重要作用。对导师的考核与评价可以从对学生的指导记录、约谈次数、指导成果、学生就业情况等方面进行,并将考核评价结果计入导师教学档案,对考核结果优秀的教师在职称评审、申请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待遇;对于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导师要进行处罚,例如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等方面不能享受加分待遇等。
3.建全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制度
导师制开展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与进步,因此对学生的考核是必不可少的一环。考核指标可以包括学生成绩的提升、实践成果、社会融入能力等方面,对于考核优秀的学生在奖学金评审、考研保送、交流学习等方面酌情加分,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能享受相应的加分待遇。
(三)加强对学生课外实践、职业規划的指导
音乐专业学生的专业课程实践性极强,其专业水平的提升离不开大量的实践,因此,导师对音乐专业学生课外实践要格外重视。在职业规划方面,针对音乐类学生所学知识与技能岗位需求契合度不高的问题,音乐专业导师必须注意对学生的个性化的职业规划;在实习阶段,要帮助学生尽快适应工作岗位环境,提升其实践能力。
(四)根据音乐学科特点确定指导方式及内容
音乐是一门相对特殊的专业类别,音乐专业学生需要掌握的知识包括专业必修课以及其他和音乐相关的外延课程。专业必修课和外延课程相辅相成,才能促进学生综合能力的提高。因此,导师不仅要培养他们的专业技术能力,也要注意培养其与本专业相关的业务能力。据调查,高校音乐专业学生的学业状况并不乐观,很多学生认为只要学好专业课就行,忽略了其他专业基础课以及文化课的学习,这就造成了学生综合素质不高的问题。在导师制模式下,要根据音乐学科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活动。
1.强化专业必修课的辅导
专业必修课是音乐专业学生学业成绩的基础。音乐专业抽象的学科特点要求学生在课上、课下进行大量练习与纠错,以提高专业水平。由于大学生自由性强,还存在懒散的学习习惯,因此导师要加强对其督促,不断提高他们专业课程成绩。
2.注重音乐相关的外延课程的辅导
现代社会对学生的音乐专业相关的外延课程越来越重视,视唱练耳、曲式和声、歌曲写作等相关课程的掌握程度已经成为衡量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指标。导师需要加强对学生音乐相关的外延课程的辅导与监督工作,建立课下考核评价体系,以保证学生学习质量。
3.加强学生舞台实践能力的培养
舞台实践是检验音乐专业学生其专业素质的重要场所。针对传统的学分制缺乏大量舞台实践这一问题,导师要对学生进行详细的舞台实践规划,并将其纳入常规教学体系中。对个别学生进行重点辅导,提升学生的舞台驾驭能力。
4.根据学生个性特点进行精准教育
音乐专业学生的专业发展并不平衡,很多学生在某一方面上具备突出优势,而在另一方面又存在明显不足。因此,导师的教学实践工作必须做到因材施教,对部分同学的突出优点进行着重发掘与培养,并尽量补齐专业短板,力争让每位学生都得到全面发展。
5.注意协调导师与班主任、辅导员的关系
要注意厘清导师与班主任、辅导员的工作范畴,力争构建出“全面参与、全程覆盖、高效有序”的育人模式,使导师的精准辅导与班主任、辅导员的全面教育有机结合,共同促进学生的进步。
参考文献:
〔1〕常亮,王爱兵.高等音乐院校大学生自主学习模式研究——以沈阳音乐学院专业导师制基础上的学生自主学习模式为例[J].乐府新声,2014,(02):1.
〔2〕雷勇.牛津大学导师制对发挥音乐院校(专业)主科教学育人功能的启示[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5,(14):46.
(责任编辑 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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