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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传统文化教材的思考(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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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统文化本身是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万不可因需要“弘扬”而把裹脚布当作领带——如生殉、溺婴、纳妾、裹脚、酷刑、厚葬、世袭制……也该防止一些投机者把传统文化当作一门“新兴产业”来经营,贩卖私货,引入歧途。把《弟子规》《二十四孝图》《女儿经》从一堆散发着霉味的破烂里刨了出来,吹去上面的尘土和死气,硬塞给21世纪的孩子。让有活气的孩子们不知如何是好——左手接受的是声光电化、民主自由、大数据、DNA,右手接受的是“郭巨埋儿”“老莱娱亲”“挞无怨”“三年无改于父之道”。 这可如何是好!
  地方教材是三级课程体系中的一级,但与国家课程相比仍有主次之分,轻重之别。地方教材所占课时一学期不过一二十个,且需要分配给多种地方课程。因而,教材的容量、难度、学习的方式、学生的时间等因素都不得不考虑。可惜今天的状况是:什么方面出了问题就认为是教育的问题,而欲解决教育问题就该“XX进课堂”。他们不想想:一个学期有多少课时?课堂还有空间吗?有“进”课堂者,必然有“出”课堂者。一边使劲喊“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一边却都要“进课堂”,还让学生睡觉不了?
  不少传统文化教材皆自说自话、闭门造车,根本没有考量使用者的可能性,按照自己的好恶、专业,兀自编了起来,导致教材普遍脱离学生实际,偏难、偏深、偏烦琐、偏专业化,忘了教材所面对的并不是研究生和大学文史学科教师,而是接受国民基础教育的中小学生。
  踢足球踢不出名堂的运动员,爱怼那些“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球迷:“有本事你给我踢一个试试?站着说话不腰疼!”我也担心这些编者怼我:你给咱编一个试试!尽管我也沒有“编一个”,但我想说说自己的思路——
  我反对选文式的“第二语文教材”,之所以都编成了第二语文教材,就是编者不明晰主体是什么,只能照猫画虎。文化是个众说纷纭的概念,但专家学者的争议不影响民众的使用。中华传统文化有多个要素,把这些要素按照“文字与经典”“儒家与百家”“建筑与家具”“服饰与穿戴”“礼仪与习俗”“饮食”“交通”“婚丧娶嫁” “典章与制度”“园林”“艺术与文学”“宇宙观”“世界观”“人生观”……加以分门别类,区别深浅难易,将代表性的经典切碎后附在这些主题后面,让学生既了解其博大精深,进而爱之;也要让他们知道传统文化中有些玩意儿对实现现代化有阻滞作用,进而弃之。
  至于怎么表达这些东西,则需要按照学段、课时的限制及认知能力的不同而安排内容,选择语言,即给孩子怎么说这些事,绝不是让你用学术语言来回答上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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