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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套地区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喜与忧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张静

  摘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较为丰富的河套地区,截至目前,国家级及自治区级音乐类非遗项目一共有四项。随着国家对非遗项目保护的重视,当地政府通过各种方式在保护和传承方面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在传承方面也存在着困难和问题。尤其是在教育传承方面,还没有很好的实践。文章在调研的基础上,从“喜”和“忧”两方面对现状予以阐述,并提出思考。
  关键词:河套地区;音乐类;非遗传承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20)11-0123-02
   2003年,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发表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第一次明确规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它把口头传统以及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包括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民俗活动、礼仪、节庆等详细做了概括。在如何更好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强调了政府和个人不分东西南北,集全社会的力量,在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中,形成空前合力的人类保护文化之新创举。
  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西部的巴彦淖尔地区是河套文化的发祥地,积淀了深厚的历史文化,特别是在民俗礼仪、手工技艺、传统音乐等方面,孕育形成了一批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认定,现有国家级非遗项目3项,自治区级非遗项目36项、市级258项、旗县级284项;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2人,自治区级传承人50人、市级283人、旗县级436人,基本形成了四级非遗名录体系。其中,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音乐类非遗项目一共有四项,分别是国家级的乌拉特民歌和爬山调,传承人分别是马成士和苏亚拉图。自治区级非遗项目两项,分别是西路二人台和杭哈民歌,传承人有三位,分别是厍丽娟和格日乐、宝日夫。
  笔者通过对河套地区音乐类非遗项目的传承与保护现状的调研后,深感现状令人喜忧参半。
  一、可喜的一面
  1.以活动、讲座、培训、研讨等多种形式展开非遗保护效果明显。近年来,本地区共举办巴彦淖尔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非遗图片展、传统祭灶、祭火活动、那达慕等形式多样的专项非遗保护展示展演活动137余次,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讲座、培训60余次,培训传承人1200多人次。先后成功举办四届“魅力乌拉特”中国西部民歌会、两屆“全区乌拉特民歌大赛”、四届“乌拉特民歌优秀节目展演”、六届“全市二人台优秀节目展演”、两届全市乌拉特传统祝赞词展演,举办了河套二人台小品、小戏创作研讨会等。
  2.非遗保护项目研究创作硕果累累。近年来,在广大文艺工作者、非遗传承人、学者专家及文艺爱好者共同努力下,先后创作排演了大型民族歌舞晚会《乌拉特之福》和《圣牟纳颂》、大型现代二人台剧《河套魂》《月照金河套》和《真情》《情系三代人》,二人台小戏《王婆骂假》《秤婆婆》《中秋时节》,以及歌曲《河套人家》《河套话》等一大批舞台艺术作品。部分作品获得自治区“五个一”工程奖、娜仁花奖、全区乌兰牧骑汇演金奖等众多奖项。2018年由乌拉特前旗乌兰牧骑创作的二人台现代戏《情系三代人》,在第二届内蒙古地方戏曲优秀剧目展演暨第五届二人台艺术节,获优秀剧目奖、表演奖、新人演员奖。该剧赴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市、乌海市进行了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度优秀剧目巡演12场,并成功入选了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第二批戏曲进乡村剧(节)目推荐目录。
  3.非遗研究成果显著。近年来出版的相关音乐书籍有:《八·五撷趣集—民歌、山曲、二人台曲锦》、《爬山调》、《二人台、山曲精选》(五辑)、《梅日更葛根秀鲁格道精选》、《群众演唱》、《溯源文明》、《乌拉特民歌》和《蒙汉合璧乌拉特民歌精选(上、下)》、《乌拉特民间歌曲》、《二人台曲牌》、《河套民歌》、《二人台牌子曲》、《河套音乐赏析》等。
  河套地区虽然在音乐类非遗项目保护和传承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许多不足。
  二、可忧的一面
  1.非遗传承人青黄不接的现实。经认定的河套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不但数量有限,而且年事已高,随时都有“人去艺失”的危险。比如在笔者采访爬山调传承人马成士老师时,马老师忧心忡忡地说道:“我已年近75岁了,虽然身体还好,但现在喜欢唱爬山调的年轻人不多了,我肚子里的爬山调想给人教而没人学啊!我这个传承人很担忧,这么好听的爬山调等六七十岁的我们这批人走了以后,失传啊!”从马老师的言语间明显可感觉到一位有责任心的老艺人对非遗项目传承保护的担忧之心。这种担忧,也同样存在于其他项目传承人的思虑之中。传承人青黄不接,后继乏人问题较为突出。
  2.“非遗”内容客观上受到城镇化、现代化的冲击。作为非遗项目的爬山调、二人台,起源于当地劳动人民农闲时的娱乐活动,内容上虽大多积极向上,反映人们的生活现实,但部分也不乏消极低俗色彩。随着当地人们生活及劳动方式的改变,在农村劳动的年轻人数量减少,喜欢唱的年轻人已寥寥无几了,尤其是一些老词老调已不适合时代的需求。
  3.非遗传承的方式较为单一。据笔者调研所见,关于四类非遗项目的传承方式,目前还是以自发的民间传承为主,大多属于自娱自乐散兵游勇似的传承状态,至今还没有进入传承的主阵地——学校。从笔者走访过的巴彦淖尔市实验小学、临河区的三所小学,杭锦后旗、乌拉特前旗、乌拉特中旗、乌拉特后旗及五原县的部分中小学来看,除了乌拉特前旗、中旗两所小学曾邀请过乌拉特民歌和爬山调传承人进校园举办过讲座外,其他学校还没有类似活动及课程的开展。
  三、关于河套地区音乐类非遗项目的传承与保护的思考
  基于以上的调研分析,关于河套地区音乐类非遗项目的传承与保护,笔者做如下几点思考。
  1.非遗传承需要国家政策扶持与学校实施的对接。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音乐类非遗作为传统音乐文化中重要组成部分,自然也成为国家积极弘扬和发展的对象。   积极实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小学传承的措施主要有:第一,因教材制宜进行音乐类非遗内容渗透,充分利用教材内容连接点,增设大量音乐类内容,将“非遗”渗透进音乐课堂。第二,开展人文课程渗透,普及音乐类非遗。音乐类非遗自身具备了丰富性和融合性等特征,体裁多样,内容丰富,涉及语言、文学、宗教、艺术、历史等多方面题材,应挖掘非遗的人文内涵。
  2.作为地方高校,应担负起培养非遗传承人才的责任。从音乐教育学的角度来看,“音乐是人类有目的的活动”。1999年“全国民族音乐教育學术研讨会”谢嘉幸教授提出“让每一个孩子会唱自己家乡的歌”“建立以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为基础的高校音乐教育,学校作为文化传承的重要场所,理应承当民歌的传习与教育”。
  为区域文化发展培养人才,服务于地方文化建设是地方性高校的定位和责任。近年来,作为巴彦淖尔市唯一的一所地方性高校,河套学院已做了大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目前,已完成《河套音乐赏析》教材的初稿,以及课程教学大纲、考试大纲的修订。在团队建设上形成“教师、传承人、文化馆管理者”三位一体的教师团队,在实践中形成合力,以保证教学效果,为当地培养具有非遗教学能力的教师。
  总之,音乐遗产究竟如何保护?如何让原本就像鱼儿在水中游荡的传统音乐仍然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自然传播?我个人认为:政府部门、专家学者、民间传人、相关社区四种社会因素一个都不能少,从根本上来说,音乐类非遗艺术在河套地区170万人民中得到传播认可,除了政府主导和民间传承外,更重要的是通过学校传承的方式,让广大学生们了解本民族的艺术,唤起他们的文化自觉性,培养他们的民族文化认知与认同性,这种民族音乐文化在院校“人为”的传承,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中国政府为了更好保护和传承人类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倡导的一种途径和期望达到的目的。
  参考文献:
  [1][美]艾伦帕·梅利亚姆.音乐人类学(TheAnthropology of Music)[M].穆谦,译.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10:3-37.
  [2][英]约翰·布来金.人的音乐性(How Musical Is Man?)[M].马英珺,译.北京:人民音乐出版社,2007.
  [3]张天彤.高校传承少数民族音乐定位的再思考[J].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15,(2).
  [4]武艺,马英哲.对国外“非遗”保护经验的思考[J].人文天下,20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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