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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当的惩戒是必要的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李迪

  谈到教育中的惩戒,就不得不提到美国教育心理学家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理论。科爾伯格认为儿童道德发展要经历三个水平六个阶段。
  第一水平是前习俗水平。它大约出现在幼儿园及小学低中年级阶段。这一阶段的道德判断着眼于人物行为的具体结果和自身的利害关系。它包含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惩罚服从取向阶段。这一阶段的人,以惩罚和服从为导向,由于害怕惩罚而服从校规校纪。第二阶段是相对功利取向阶段。简言之,他们认为对自己有利益的就是好的。
  第二水平是习俗水平。这是在小学中年级以上出现的,一直到成年。这一水平的人能了解、认识社会行为规范,意识到人的行为要符合社会舆论的希望和规范的要求,并遵守执行这些社会规范。这一水平包含第三阶段认可取向阶段和第四阶段遵守法规取向阶段。
  第三水平是后习俗水平。这一水平的人,道德判断超出了世俗的法律与权威的标准,而以普遍的道德原则和良心为行为的基本依据。它包含第五阶段社会契约取向阶段和第六阶段普遍伦理取向阶段。
  理论是这样说的,但现实中呢?有的人就算活到了四五十岁,他的道德水平依然停留在前习俗水平的第一阶段——惩罚服从取向阶段。比如开车路过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很多司机只要发现没有摄像头,就会闯红灯——因为可以免受惩罚!
  如果学生的道德水平都到了第二水平或第三水平,没有惩戒当然是可以的。但是,如果学生到了高中,依然停留在前习俗水平,没有惩戒,恐怕他们永远都不会知道自己的错误。
  前段时间,我班女生晓燕到外班女生寝室玩耍,其间与小春发生口角。晓燕脾气暴,一气之下踹了小春两脚。谁知小春自扇耳光,把自己的两腮打得红肿,然后拨打120,同时报警,声称是晓燕打的……
  晓燕家长远在外地,听说此事后在电话里跟我说:“李老师,晓燕跑到人家寝室,还打人家孩子,无论轻重都要让晓燕受点教训。我们该赔钱赔钱,学校该处分就处分……”
  家长如此配合,事情自然好解决。否则,同学之间动辄打架伤人可怎么办?这个家长的道德显然处在习俗水平。
  但是,小春自扇耳光诬告晓燕,难道不应该受处分吗?
  2010年我当班主任的时候,带学生去深圳富士康实习。有一天晚上,我班一名女生和外班两名女生发生争执,恰好我当时不在。后来,学校给了我处罚:扣除我两个月绩效工资,一年内不准评优评先,在全校教职工会上做检讨……而违纪的学生什么惩罚都没受,实习结束还被评为优秀实习生。实习归来,我依然是她的班主任,她又借口是学校广播站的播音员,早上拒绝跑操。同学们对此意见非常大,因为她一周才播音一次。我说:“如果你因为在广播站就不跑早操,那我去向学校申请,让你退出广播站。”结果,这个学生给我发了一条短信:“如果你让我退出广播站,我以后再闯祸了,你可不要怨我。你知道,我违纪,你是要受惩罚的……”
  学生可以不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时,违纪闯祸反而成为他们要挟老师的借口,真让人无语啊!
  有的老师可能说,自己从来没有遇到过类似的事情。那可能是因为,您的学生道德水平处在第二、第三水平。如果班级里都是像唐僧一样自律的优等生,当然可以不要任何惩戒,甚至校规班规都不用。但是,如果班里都是“齐天大圣”呢?如果没有紧箍咒的约束和惩戒,悟空怎么可能老老实实保护唐僧到西天取经?当然,等悟空有了自我约束的能力,紧箍咒自然也就不需要了。
  当学生的道德水平发展到一定的阶段,惩戒规则自然就成了摆设。
  当然,教育惩戒权也不是任何一个老师都可以用好的。孔子说自己七十岁的时候才“从心所欲不逾矩”,其实就是他的道德发展已经达到了第三水平——后习俗水平,处于社会契约取向阶段和普遍伦理取向阶段。而悟空的紧箍咒,也只有唐僧可以念。如果让八戒来执行对悟空的惩戒,来念紧箍咒,悟空绝对不服气,甚至可能再来一次“大闹天宫”。
  因此,掌握教育惩戒权的老师,最好和孔子、唐僧一样,处在后习俗水平,才可以不因惩戒学生而犯错。
  教师观点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鲍峡镇中心小学鲍军:我是一名教师,也是一名家长。我认为对孩子真的要严格,孩子毕竟不是成年人,孩子还得管教。教育惩戒必须有,必须让孩子知道教育不仅仅是快乐学习,学习绝不仅仅是快乐。目前,我们的学校教育似乎正在患上一种“软骨病”,对学生罚站不敢罚久,批评不敢说重;只要家长一来闹,学校多半处于弱势,接着教师被要求写检查,扣绩效工资……看似是对孩子“呵护有加”,实际是另一种不负责任。
  福建省德化县浔中中心小学叶枚举:在《说文》中,对“惩”字的解释是“惩者,以正其心也”。可见,教育的本质就是“正其心”,而“惩戒”是为了让学生知道不能碰哪些“高压线”,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当然,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我们更要思考如何合理地实施惩戒,使其张弛有度,不至于伤害学生的身心健康。这既是对学生的保护,更是对教师的保护。
  郑州市第五中学杨兆捷:过去,私塾先生手持“戒尺”训导学生,严厉有加。“一片无情竹,不打书不读。父母若爱你,不必送来读”!古时,皇子读书也常被戒尺侍候,甚至罚跪。对教师而言,管教学生是责任。当前,赏识教育风靡,惩戒教育缺失。教师受各种教育法规的束缚,不敢越雷池半步。教育惩戒的缺位,对教师和学生都是不公正的。《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将教育惩戒权赋予教师,让人欣慰。期待细则能及早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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