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青岛历史文化旅游开发的问题剖析及对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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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学勤
摘要随着我国旅游业的飞速发展,以文物古迹为主要资源的旅游形式不断出现,历史文化旅游更是如火如荼。作为一座历史悠久并独具特色的城市,青岛是国务院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目前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山东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0处,青岛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31处。如何评价青岛历史文化旅游和如何开发青岛的历史文化旅游资源,是一个重要课题。本文对些问题进行了剖析和对策探讨。
关键词青岛 历史文化旅游 开发 对策
一、青岛历史文化旅游开发评价――基于调查问卷的初步分析
为了解青岛市居民和旅游者对青岛市历史旅游资源发展的评价和感知,笔者对居民和旅游者分别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针对居民的调查总共发放问卷280份,回收275份,有效问卷275份,有效率98%。调查结果显示,当问及“居民对历史资源的了解程度”时,有44%的人认为较多,有51%的人认为较少,这从侧面反应了当地居民对历史文化资源的重视和认知程度不够。
关于青岛市居民对青岛历史文化资源的总体评价,有12%认为“青岛的历史资源非常丰富也非常有价值”,有37%的居民认为“比较丰富也比较有价值”,有43%的居民认为“有一定的历史文化资源,也有一定价值”。此项调查可以看出大部分的居民比较认可青岛的历史文化资源和开发价值。
对来青岛旅游者共发放问卷280份,回收问卷260份,有效问卷255份,有效率为91%。当问及“对历史资源的了解程度”时,只有29%的旅游者了解较多,而大部分旅游者了解较少或者不知道。对青岛的旅游者来说大海、崂山是他们的旅游向往的地方,而对青岛的历史文化资源在认知上存在很多的空白。
在要求对青岛的历史文化资源做出评价时,大部分旅游者觉得青岛的历史文化资源还是比较有价值的,但是这些价值表现在什么地方,很多旅游者却不能给出比较全面的解释。
以上所述是青岛的历史文化旅游开发的现状,由此可以看出青岛的历史文化旅游发展并不是非常成熟,其历史文化旅游收入在所有旅游收入中占的比重不是很大,在整个旅游经济的发展中所起的作用并不是非常突出。对于青岛整体旅游业的发展来说,青岛的历史文化旅游只是起一个补充的作用,并没有很大程度上促进青岛旅游经济的发展,而且这些文物古迹也没有从旅游业的发展中获得很多的资金来源来保护现有的旅游资源。
二、青岛历史文化旅游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青岛的旅游业经过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产品体系,旅游市场营销的力度和广度不断推进,使青岛的形象逐步的被越来越多的旅游者所认知。青岛旅游行业围绕建设国际海滨度假城市、打造帆船之都的目标,着眼于将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重要主导产业的发展方向,突出“山、海、城”特色,实施了旅游精品工程、旅游促销工程和旅游质量工程,全面推进了旅游业由观光型向度假型转变、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国内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变,推进旅游业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的跨越,并结合奥运契机,逐步营造出了良好的旅游口碑。
但是就历史文化旅游来说,青岛与其他历史文化名城相比较而言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开发力度不够
青岛的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对这些历史资源的开发利用的力度并不是很大。青岛历史文物资源较为丰富,但目前来说加以开发的只有19处,而且进行旅游开发的层次也不够深入,仅限于收取门票,并没有形成完整的历史文化旅游产品体系。当然,不可否认的是,青岛的历史文化资源对青岛的历史也发展也起了一定的作用。特别是一些殖民时期留下来的欧式建筑,给青岛营造了一定的欧式旅游的氛围,整个是其他海滨城市如大连等所不具备的,很多旅游者对青岛的这一特色旅游资源非常认可。
2.现有的经济效益不突出
据官方统计,青岛的旅游收入呈现逐年上升的态势,但历史文化产品的收入却只占其中很小份额,如2006年,青岛的历史文化旅游产品的营业收入仅仅只有300万左右,而整个青岛旅游景区门票总收入达5亿元,且旅游收入对于历史文化型景点的保护作用并不是非常突出,目前,文物古迹保护和修改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专项拨款,旅游开发与资源保护的关系并不是很密切。
3.发展地位有待提升
在青岛市旅游局的未来5年旅游发展规划中,对旅游发展方向进行了说明,即推动旅游产品向休闲度假转型,着力打造以高端旅游为核心的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构筑以高端旅游为核心的多元化旅游产品体系,重点发展以高尔夫、游艇、国际邮轮、婚庆、商务、节庆、会展等为主要内容的高端旅游产品;完善以度假旅游为核心的旅游产品体系,大力推进高端旅游发展。整合资源,突出特色,着力构建以度假旅游为核心的度假旅游、观光旅游、海上旅游、文化旅游、商务节会旅游、工农业旅游等系列旅游产品。
在此提出的旅游产品体系中,笔者认为核心的度假旅游要有所发展,必须要使旅游者有的看、有的玩、有的体会,而历史文化资源的开发正是基于旅游者“有的体会”这一深层体验上基础上的,深厚的文化底蕴能够从内心深入深深的吸引旅游者,从而使旅游者能够停留下来静静体会青岛的味道,进而延长在青岛停留的时间。因此,历史文化旅游开发的重要性应该得到更多的关注,其产业地位和产品开发需要在青岛的旅游业发展规划中进一步提升。
三、进一步加强青岛历史文化旅游开发的对策
历史文化名城的重点保护和开发对象通常体现在四个方面,即:城市的自然环境、城市的物质形态、城市特有的文物古迹和城市对历史文化的人文表达方式。这既是历史文化名城的主要保护对象,也是历史文化名城的主要开发对象,也是旅游者最感兴趣的城市要素。因此,结合青岛的实际情况,青岛历史文化旅游的进一步的开发必须从这四个方面取得保护与旅游利用的均衡,这是实现其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1.注重青岛的历史文化环境保护和管理
对于青岛来说,历史文化旅游的再开发就要从文物古迹所代表的实体环境、城市的文化意象和城市的生活环境等三个方面分别入手,对这三大环境体系进行综合治理。对于文物古迹资源,强调对其实体进行绝对保护,同时对其周围社区乃至整个城市的新建建筑进行风格限制,使其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传统风貌保持一致。这就要求青岛在以后的城市规划和发展建设中对历史文化古迹及其周边的环境要精心布置,使以历史文化古迹为核心的街区的风貌基本保持一致,只有如此才能让旅游者深切的感受到历史文化的所在。对一些有着著名近现代建筑的街区的保护与发展来说更是如此,八大关风景区、中山路风景区的建筑要保持其原有风貌。同时还有积极提炼城市的文化意象,并且持之以恒的用其去指导城市的建设和引导城市居民城市印象,通过多样化的宣传手段去增强市民的旅游文化意识,丰富市民的精神世界,营造热情好客的旅游氛围,让市民的友善去感染和感动旅游者,相信旅游者在享受美景的同时还能获得心理的满足。
2.重视青岛历史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的挖掘与体现
作为近代新兴城市,青岛的城市发展史十分短暂,但在建置之前的胶州湾地区,却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这些历史文化遗址大部分都得以保留,如琅琊台、即墨古城、三里河、齐长城、天柱山魏碑、岭山道观等均保存较完好,并被列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这些宝贵的文物遗迹,虽然大部分不在青岛市区,但其灿烂的古代文化和较响的知名度,对于提高青岛历史文化名城的地位,开发青岛人文旅游资源无疑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对于古文化遗址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也是今后发展旅游的工作重点所在。青岛城市发展历史虽然短暂,但其历史发展沿革却很曲折。欧、亚文化的交汇融和,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重大事件等,使得青岛在政治、经济、文化、城建、外事诸领域中均充溢着特有的多元文化,从而使青岛历史文化更具有独特传奇色彩。
因此,对青岛近代这种欧亚文化交汇和多元化的历史文化资源特色,也应该在发展旅游的过程中充分挖掘出来。由于青岛独有的城市发展历史,使得青岛成为中西文化(欧亚文化)的交汇之地,产生了独具特色的青岛城市文化。而其典型代表则是城市文化中的主要载体――城市建筑文化。青岛城市建筑文化史实际上就是青岛不同历史发展时期和不同建筑风格在城市建设中的体现。作为一座百年历史文化名城,青岛的城市建筑带有不同时期的历史文化风格。正是由于各个历史时期的城市建设特点,使得青岛城市发展历史长河中既有较明晰的文化主脉,又有中外多国不同文化交汇而呈现出的多彩文化,从而构成了以“洋”味为主的城市建筑文化多元化的总体风貌特色。
3.打造不同风格的历史文化旅游线路
为了进一步开发历史文化旅游,必须加大对这些文物古迹的开发的力度,在不破坏先有资源的前提下,积极投入发展旅游业。同时,这些文物保护单位除了在市南区的之外分布比较分散,不容易形成连续的历史文化景观区。但是可以把一些类似的景点串联起来,形成不同风格的历史文化旅游线路。例如,可以开发“青岛历史寻根游”、“欧亚风情浪漫游”、“名人故居探访游”等几条旅游线路。“青岛历史寻根游”主要是把青岛的遗址类、旧址类、墓群类等历史文化资源串联成一条线路,例如天柱山摩崖石刻、六曲山墓群、齐长城遗址、三里河遗址、城子遗址、琅琊台遗址、赵家庄遗址等,使旅游者能够充分感受青岛的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欧亚风情浪漫游”则是让旅游者充分感受青岛“洋气”的旅游线路,这条线路把青岛的一些著名的近现代建筑和街区串联起来,主要包括迎宾馆、总督府旧址、八大关近代建筑、市南区和市北区的德国建筑群等。旅游者在游览这条旅游线路就如置身于西欧国度,感受到的是欧亚的魅力风情。“名人故居探访游”主要是去一些名人故居,去探访历史名人在青岛留下的点点滴滴,主要包括康有为故居、老舍故居、闻一多故居、刘谦初故居、王统照故居、沈从文故居、梁秋实故居、萧红萧军故居、朱树屏故居等。
在发展旅游业的过程中,历史文化旅游线路可以和其他类型的旅游线路相结合,让旅游者多方面多角度感受青岛的魅力。通过对历史文化景点的进一步开发使历史文化景点在青岛的所有景区景点中占有的比重越来越大,在青岛旅游业发展的“火车头”(景区)中所起的推动作用也越来越大。
4.加强对历史文化旅游景点的市场化运作和管理
长期以来,我国文物古迹的旅游开发和经营沿袭着国家所有、由行政主管部门下属的管理机构直接经营的体制。这是一种典型的“国有国营”的管理式经营模式。该模式的重要特征是文物古迹旅游区的负责人既是管理者,又是经营者。但这种管理模式存在很多的弊端:决策和经营者不具有对经营成果剩余的索取权,直接导致资源的低效率配置,文物古迹旅游开发和经营中的无序以及破坏的现象严重。由于缺乏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因此在保护力度、开发程序以及旅游产品设计、旅游区规划管理方面都显得力不从心。
另外一种管理模式是“转让式经营”。转让式经营是通过经营权转让的方式和市场运作的方式对景区进行开发建设。转让式经营也称为经营权与所有权相分离,其具体含义是,在坚持文物古迹资源国家所有、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前提下,经政府统一规划后,把开发经营权剥离出来,通过政府与投资商签订开发、建设、经营、管理协议,授权投资者依法有偿取得一定期限内的开发建设权、经营管理权及其收益权,其原则是“国家所有、政府监管、企业经营”。政府只保留初始委托人的监督职能,其建设和经营的代理人和运作资金均由市场产生。此时,政府的主要职责是监督与管理,基于市场产生的代理人在“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下经营景区。
对文物古迹的开发要实现“转让式经营”,这是市场化运作的必然,是政企分开的必然,同时也是文物古迹保护与开发的必然。从实践来看,两权分离是历史文化景区旅游发展的大势所趋。旅游景区(点)“两权分离”改革已经在四川、湖南、湖北、福建等省市相继推开,并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对当地旅游经济实现跨越发展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而青岛的历史文化资源现在普遍存在是“管理式经营”,这种经营方式造成了人员臃肿,经济效益不明显,旅游开发不科学,资源保护的资金筹备难等问题。为了改变这种格局,必需对历史文化景区实现“两权分离”,引进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的旅游开发,既保护了文物古迹又获得了经济效益。
总之,基于良好的历史文化资源禀赋,适当转变思路,兼顾保护与开发,深度挖掘内涵,青岛的历史文化旅游一定可以结出更加丰硕的果实。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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