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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音乐教学如何进行审美教育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吴 敏

  一段音乐可以引人进入美妙的境界,可以激起听众强烈的情绪,可以净化人的心灵,给人以不同的审美享受。无论怎样,音乐与其欣赏者只有付诸了审美活动,才能引起共鸣,促进音乐和音乐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与繁荣。巴尔扎克说:“艺术作品就是用最小的面积惊人地集中了最大量的思想。”作为创作者审美意识的“集成块”,音乐作品无疑集中了这种“最大量的思想”。但是,当它还没有与审美主体构成审美关系时,它仅仅具有审美教育的“潜能”,可以成为审美活动中的审美对象,要使这种“潜能”转化为现实的“美感教育”,形成审美主客体间的双边活动,还必须依赖于审美教育者的不断的实践。当音乐作品的美学结构与主体的审美心理结构达到默契时,就产生了音乐作品的“美感效应”,音乐的审美教育也就由此而产生了。
  小学音乐教学中的审美教育,应根据儿童的年龄和心理特征,从感受美的角度出发,围绕小学音乐教学的新课程标准展开,培养学生感知美、欣赏美、创造美的能力。通过多年的小学音乐教学的实践,笔者对小学音乐教学的审美化途径做了一些粗浅的探索,以为它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阶梯式上升的过程。
  
  一、以直观感知为先导进行音乐审美教育
  
  音乐作品美感效应的初级阶段,其特征是作品外部形式“直觉”地引起儿童的“悦目悦耳”的初级审美体验。音乐审美教育首先是以音乐美的形式出现的,是一种直觉的体验。儿童最初体验的是好听与不好听,特别是音乐的节奏、旋律是否悦耳动听。为此,音乐审美教育应当把儿童的审美注意力集中在审美对象上。一旦音乐的外部表现打动了儿童的心灵,那么直觉的审美需要便从中产生,这是由音乐实践真、善、美的起步。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教学中必须首先牢牢地把握音乐内容本身的外部表现。
  (一)选择最佳的示范形式,引导学生接触音乐。美的音乐外部形象需要有恰当的外部形式来表现。在教学中,教师要对音乐外部形象吃准吃透,并准确地展示给学生。比如,我们可以经常性地用名家的作品为示范,给学生第一印象,给他们以美的享受。
  (二)以直观形象的教学语言帮助儿童感知音乐。音乐是形象艺术,但儿童因其年龄特点和知识结构问题,在感知、理解音乐时往往把握不准。因此,在教学中,教师要将抽象的理论和听觉的训练诉之于直觉,也就是采用直观形象的方法去展示音乐。如在进行节奏训练时,我们可以用动物的叫声、火车的汽笛声和人的行走速度的变化等来帮助学生感知。在培养学生的音高感时,我们可以用走楼梯、教师的手势等形象化的方法,让学生感受音高和旋律的走向。
  
  二、以心灵的感化为目标进行音乐审美教育
  
  音乐作品美感效应的中级阶段,其特征是作品的内容、情节、意境、气韵等与儿童心灵感悟交融,达到“悦心悦意”的中级审美体验。音乐对儿童的心灵感化、情操陶冶、人格完善等具有潜移默化的巨大作用,在音乐审美教育中必须把握这一艺术教育真谛。
  (一)发挥音乐作品的美育潜能,以艺术美和思想性感染儿童,使之得到心灵的震撼。在小学音乐教材中,有些音乐作品的艺术造诣很高,诸如一些描绘大自然美丽景色的艺术歌曲,作品烘托自然的宁静美丽,其静中有动的情景使学生身临其境;歌词形象生动、意境丰富细腻,使学生感受情真意切。教学中要充分把握这些能引起学生进入意境,使学生的心灵获得感化。
  (二)捕捉儿童现时的审美心理,以不同的标准进行教育和评价。每个儿童在受教育之前,均有自身的审美心理、审美趣味及个性,教师对此要充分把握,不能先苛求统一的审美标准,而应引发儿童各自的审美心理潮流。如教学一些歌颂小动物、培养勤劳勇敢的生活品质的歌曲时,有的学生唱出的是直观的、对小动物美丽可爱的情感,有的表达出的是小动物的活泼淘气的情感,更有的学生能综合地传达出表面的和内在的、复杂的情感。“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的审美主体对于同一作品自然会有不同的审美体验。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可以因势利导,不可强调他们体会到同一情趣。
  当学生对歌曲的审美因素获得理解后,再让学生在歌唱方法服从于内容的表现需要方面作努力。这样,把同一音乐艺术与不同的审美心理有机地结合起来,让每个学生都进入音乐审美意境。
  
  三、以乐于创造为境界进行音乐审美教育
  
  这是音乐美感效应的高级阶段,其特征是儿童充分发挥审美体验的能动性,对音乐的音外之音、象外之象进行总体把握,以获得“悦志悦神”的高级审美体验。在这个阶段,学生已经有一定的直观感受,从心理上也已经获得了审美情趣,此时,教师的主导作用要充分发挥起来,应该运用多种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去发掘学生的创造性潜能,主要表现在歌唱、表演等诸方面。具体的做法是:
  (一)发掘儿童天生的、天真的对音乐艺术的感受能力,鼓励儿童本能地表现和自然地流露,发掘他们与生俱来的天性,使儿童充分展现对音乐的感受。我们不能在一开始就将音乐技巧作为教育的唯一出发点和终结点,否则就会把儿童带进音乐教育的死胡同。教学中要展示出一片蓝天让儿童去遨游、去创造。如教学《让我们荡起双桨》,可先让学生根据自身的体验,创造出多种不同的体态动作,让学生在“乱作一团”中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尽情展现自己的音乐语言,从而使其受到美的陶冶。此间,教师应在组织教学上下功夫,在引导和激励上做文章,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以学生为主体,一切围绕学生,让学生的个性审美体验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
  (二)诱导儿童再造音乐艺术形象。儿童能通过音乐艺术形象直接同作者对话,同时也可在潜移默化中创造出新的艺术形象,升华作者的审美意识。如在三年级进行音乐情绪欣赏时,教师可提供四幅情境不同的画面。先让学生议论四幅画面的不同情景,想象每一幅画面可以配上什么情绪的音乐。接着让学生听几段不同情绪的音乐(欢快、优美、紧张的),选择不同情绪的音乐和画面配合,构画出一个完整的艺术形象。这样,学生对音乐艺术形象的理解有了丰富的基础,再在这个基础上不断唤起学生的想象,训练创造新的音乐艺术形象。
  总而言之,小学音乐教学应在把握了学生的年龄、心理特点的基础上,引导他们直观感受音乐美,激发他们的审美欲望,鼓励他们参与到审美活动中来,以“百花齐放”的审美标准评价学生的学习,充分调动他们艺术创造的积极性,在音乐教学的审美活动中逐步发掘他们的音乐艺术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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