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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选择的路》的文体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雷丽娟 杨 敏

  摘 要: 《未选择的路》是罗伯特・弗罗斯特的一首名诗。这首诗在韵律和形式上体现了传统诗歌的特征,在基调上反映了现代诗歌的特征。文章从语音标识、词汇标识、句法标识、修辞标识四个方面探讨这首诗的文体特点。
  关键词: 《未选择的路》 现代诗歌 文体分析
  
  一、引言
  文体学,通常被定义为“文体研究”,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引用《文学术语词典》上的定义,文体学是“涵盖语言表达的各个方面:音系学、韵律学、形态学、句法学、词汇学的分析科学”。然而现代的文体学却从20世纪Charles Balley开端,他运用索绪尔的结构语言学理论发展了古典修辞学,在20世纪60年代被作为大学课程的一门学科确立下来。虽然它是语言学和文学间的交叉学科,但如今,它对其它领域如翻译理论和符号学影响深远,在不远的将来将对更多的学科如计算机科学、跨文化交际有更大的影响。
  诗歌语言因其极富美感的文学性语言和独特的表达形式而具有与众不同的文体特征。《未选择的路》选自罗伯特・弗罗斯特的《山间洼地》,是一首短小精悍的诗。弗罗斯特是美国20世纪最伟大的诗人之一,曾四次获普利策奖。他的诗歌多以新英格兰乡村为背景,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和诱人的田园情趣,质朴清新,富含哲理,既继承了传统诗歌的创作技巧,又具有自己的风格。他连同艾略特、庞德、威廉斯、史蒂文斯一起,被誉为20世纪美国诗坛的五巨擎。
  二、《未选择的路》文体分析
  文体分析关注于文本本身的细节特征识别,通常一个文本有多个文体特征,被称为文体标识,可分为正式标记和非正式标识。正式标识包括语音标识、句法标识、词汇标识和修辞标识。非正式文体标识通过作品的表达方式、作品的基调和作者的性格表现出来。以下主要从正式标识的四个方面探讨一下这首诗的文体特点。
  “The Road Not Taken”――Robert Frost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And be one traveler,long I stood/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Then took the other,as just as fair,/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Oh,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and I――/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首先是语音层面的文体风格或语音标识。为求艺术上的美感,语音标识如头韵、腹韵和尾韵被广泛使用。弗罗斯特的诗歌一般遵循传统诗歌的韵律和形式,包括押韵的双行诗、四行诗、十四行诗等。他非常注意诗歌的音乐效果,强调音和义之间的和谐统一,并创造性地提出了“有意义的声音”这一概念,从此成了他的诗美学的核心。他曾说:“对我来说,所有的诗歌首先是一种声音。”这首诗在形式上是传统的抑扬格四音步,但音步可变(含有不少抑抑扬的成分)。共分为四节,每小节五行,严格按照abaab押韵,四个小节中就有三小节的第一、三、四行都是以元音结尾,如第三小节的[ei]和第四小节的[ai]。在朗读时,元音口型张开拖长的效果就更加给这首诗增添了一种意味深长、惆怅满怀的余韵。而且在每行中也有大量的押韵,如第一行中的road和yellow中的[ou],第二节中第三行中的was,wanted和wear,最后一行的them和same中的[m],第三节中的telling和this。这些韵律使全诗充满了一种回环曲折的音乐感。
  其次是词义层面的文体风格或词汇标识。词汇标识通过词语选择反映作品风格。同一意义的不同表达方式会给读者带来完全不同的感受。弗罗斯特的诗虽继承传统,但也确立了自己的语言风格,把朴素随和、鲜活自然又具有地域特色的新英格兰口语融入了传统的抑扬格律之中,从而把华兹华斯推崇的口语入诗的风格发挥到了极致。这首诗在遣词造句方面朴实无华,很少有艰深晦涩的词语出现,除了diverge,undergrowth,以及tread的过去分词trodden稍难,中学生都能读得懂这首诗,但就在这些朴实无华的语言背后却蕴含着耐人寻味的真理和智慧。
  再次是语法层面上的文体标识。长短句、主动被动句、简单句和非简单句是一些常见的句法标识。诗歌语言由于其独特性,在语法方面经常不符合常规、出奇制胜,例如卡明斯的诗歌中句子和单词常常不完整、支离破碎,但给人印象深刻。这首诗在语法方面遵循传统诗歌的规则,句子平淡朴实,变化不大,多是简单句。尽管在形式上较为保守,但基调和结构是现代的。
  最后是修辞层面上的文体标识。古代罗马美学家Longinus说过形成完美风格的一个要素就是“恰如其分地使用修辞”。本诗运用了象征手法,诗人的“两条小路”象征着现代人面对生活时的两难境地。这种象征手法的运用留给读者丰富的想象空间,虽着眼于平淡无奇的日常生活,却使人窥见智慧的光芒,体会人生的哲理。这与弗罗斯特始终追求“诗以情趣开始,以智慧结束”的美学原则是一致的。
  三、结语
  不同的文本类型有不同的文体特征,同一种文体在不同的作家手中也具有不同的风格。弗罗斯特的诗歌在朴实无华的语言、日常平淡的生活中发掘生命的内在意义,其中蕴含的哲理发人深省。这首诗兼有传统诗歌的韵律和形式和现代诗歌的主题和基调,表现了他的诗歌与众不同的文体特征。
  
  参考文献:
  [1]Katherine Kearns.Robert Frost and a Poetics of Appetit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4.
  [2]Brow Reuben A.The Poetry of Robert Frost.NY: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63
  [3]刘曦芬.文体分析对诗歌教学的启示.外语与外语教学,2002,Vol.23.
  [4]郑敏.英美诗歌戏剧研究.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5]刘海平,王守仁主编.新编美国文学史(第三卷).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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