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奖励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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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旭艳
古人云:“数子十过,不如赞子一功。”的确,奖励是一种激励机制,获得奖励是人性深处的一种渴望。然而我们发现,每次集体教学活动中教师和幼儿不知多少次一起竖起大拇指喊“棒棒棒,你真棒”,可幼儿并不明白自己究竟棒在哪里。这种奖励像慢性病一样,正默默地侵蚀着幼儿的精神。我们应对奖励滥用带来的负面效应给予足够重视,关注奖励运用的艺术。
一、奖励滥用的负面效应
1.奖励的失真和贬值。凡事皆有
度,过犹不及。廉价的奖励是苍白无力的,无法起到激励作用。自我认知能力强的幼儿会因为教师言过其实的奖励感到难为情,甚至觉得教师的奖励充满了欺骗。这不仅使奖励身价大跌,而且降低了教师话语的“含金量”。而自我认知能力弱的幼儿会因为教师的小题大做变得“自我膨胀”,不能准确地自我定位。
2.幼儿的依赖与服从。习惯于接受奖励的幼儿会对奖励产生依赖。由于在幼儿园里教师往往是施予奖励的“独裁者”,为了获得教师的肯定,幼儿往往会盲目地放弃自己的想法,不假思索地照教师说的去办,直接的后果是幼儿对事物缺少独立的判断,缺乏创造性。因经常受奖励而累积的不真实的优越感也不利于幼儿耐挫力的培养,不利于他们更好地适应未来复杂多变的社会生活。
二、如何避免奖励滥用
奖励的作用不能归结为奖励本身,奖励的负面效应也并非奖励自身惹的祸,奖励不能作为一个独立的变量无条件地发挥作用,它要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要想避免奖励滥用,应注意把握“四性”。
1.指向性
从宏观上讲,奖励是一种激励手段而不是目的。我们不是为了奖励而奖励,而是通过奖励去激发幼儿的内在动机,培养他们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从微观上讲,奖励在具体实施时应多指向过程。奖励一般存在三种指向:指向个人,指向过程,指向结果。指向个人的奖励即给幼儿一个整体性判断,如“你真聪明”;指向过程的奖励即评价幼儿在行动过程中的努力程度或所运用的策略,如“你选择这种方法能节约很多时间”;指向结果的奖励即判断具体的行为结果,如“你画的画很好看”。来自心理学的实验表明,在成功的情景中,无论哪种指向的奖励都能激发幼儿积极的情感体验。然而,在遭遇挫折之后,接受个人指向奖励的幼儿表现出高度自责,放弃努力;接受过程指向奖励的幼儿仍然充满自信,继续努力;接受结果指向奖励的幼儿则表现居中。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差异,是因为不同的奖励指向实际上教给幼儿不同的归因方式。因此,我们要多运用指向过程的奖励,切忌把奖励随意与人格相联系。为了防止幼儿对奖励产生依赖心理,运用结果指向的奖励时也应慎重。
2.适切性
奖励要富有针对性,有的放矢,要适量、适度、适时。所谓适量即并非凡事均奖,而是有所侧重,对于经历一番努力,几经周折最终完成任务的幼儿,教师要不惜夸奖。所谓适度即奖励要客观,实事求是,根据具体的情形给予相应的奖励,力求准确,讲究分寸,不随意拔高,不任意夸大。所谓适时即奖励要用在需要的地方。当幼儿缺乏内在动机时,奖励可以激发他们参与的兴趣,倘若幼儿已经对某项活动充满兴趣,那么再奖励只会弄巧成拙,削弱幼儿的内在动机。因此教师不要搞轮流式的“普降小雨”或寻求平衡的补偿式奖励,而要诚恳地进行恰如其分的表扬。
3.灵活性
所谓灵活性就是要求教师对幼儿的奖励应在全面深入地了解幼儿的基础上,因人因事而异。
奖励要因人而异。对于性格内向、胆小的幼儿要适当地多奖励,且方式应含蓄一些,真诚的微笑、信赖的眼神、轻柔的抚摩都会带给他们意想不到的动力;而对平时很骄傲、虚荣心强的幼儿不宜奖励过多,在恰如其分地给予奖励的同时,还要有针对性地指出其不足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以帮助他们进步。对于自我效能感低的幼儿,教师要善于发现其闪光点,即使细微的进步也要及时给予奖励,不断增强他们的自信心;而对于自我效能感高的幼儿,如果在完成比较容易的任务时就给予奖励,反而会让他们认为这是低估他们的能力,这时教师可以延迟奖励,在他们完成具有挑战性的任务时再加以奖励。
奖励要因事而异。教师要尊重幼儿的个体差异,变横向比较为纵向分析,变奖励优点为奖励进步,使幼儿从自身的进步中认识自己的能力。对于小优点、小进步,教师可及时表扬、单独奖励;对于表现突出、有目共睹的进步,教师可以在集体中公开奖励,以发挥其榜样作用。
4.回归性
教师应慷慨地把奖励的权力还给幼儿,到底谁应受到奖励,应该得到什么样的奖励,都让幼儿自己决定。这样不但能锻炼幼儿在公共场合独立判断、大胆表达观点的能力,还能让幼儿学会欣赏别人,了解自己,从而互相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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