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仪器管理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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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云随哲
一、充分认识教学仪器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意义
教学仪器是中小学校必备的办学条件,直接关系到学校教学任务的完成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关系到有限的教育经费得到充分的利用。加强教学仪器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对保证中小学校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前,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和教学仪器监督管理工作的减弱,市场管理混乱,许多档次低、质量差的不合格产品流入学校,主要表现在:1 产品无厂标、无厂址、无说明书、无合格证;2 设计质量不高,加工粗糙,质量达不到技术标准要求;3 随意更换材质,甚至偷工减料;4 随机文件和包装质量差,售后服务无保证;5 采购部门只认价格、回扣,不看产品质量等等,致使质量事故时有发生,也造成了教育经费的极大浪费,影响到学校的教学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二、坚持标准,依法开展教学仪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教学仪器的质量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质量监督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和检查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教育厅教育技术装备产品检验及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由于教学仪器在商品流通领域中的特殊性,国家教育部教学仪器行业协会所制定的行业标准,也是开展质量监督依据的技术标准。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应联合加强教学仪器产品的监管工作,建立完善的教学仪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投诉和处罚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和市场产品质量进行抽检,对有违法采购和经营行为的,要依法进行查处。
三、加强生产环节管理,全面提高产品质量
生产企业是教学仪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是流通、使用中的第一环节。做好企业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督工作尤为重要。为了提高教学仪器产品质量,企业要加强计量管理,要建立从产品设计到售后服务全过程的运转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所有生产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标准,通过强化教学仪器标准的实施,规范和提高产品的档次和质量水平。企业应当接受教育行政技术管理部门的新产品研制和技术鉴定的管理工作,未经鉴定或鉴定不合格产品不得投入生产。严禁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厂。企业应为学校负责,要全面推行售后服务质量国家标准,履行对学校的服务承诺,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实现售后服务规范化。按照国家教育部行业管理规定,生产企业须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把好质量关,维护学校利益,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学校。省级教育行政技术管理部门继续实行教学仪器设备生产定点厂制度和生产许可证制度,同时开展生产企业产品进入市场准人证活动。
四、规范流通环节管理,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教育行政技术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抽查工作,制定完善的产品质量抽查制度,定期进行抽检,公布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对不合格产品要及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加大处罚力度。对制假售假违法行为,要依法打击其行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打假办法,奖励举报有功人员。省市教育行政技术管理部门在市场供应中,要发挥主渠道和领头羊的作用,引导市场健康发展,要完善自身的经营管理,确保教学仪器产品质量。
中小学校在教学仪器设备采购时,要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订的配备目录标准来进行采购,不允许到无经营资格、产品质量没有保证的经营单位采购教学仪器,严禁购买三无产品,以确保教学仪器的产品质量。对在采购中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的,一经查实,要追究行政负责人的责任。
五、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教学仪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教学仪器产品质量的监督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都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给予高度重视。省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把监督、提高教学仪器产品质量工作纳入正常的管理范围,要按照省级人事管理部门赋予的职责和任务来开展工作,加强对质量技术工作的领导和支持。要创造条件,切实保证质量标准建设、计量检测体系和质量监督工作所必须的投资和经费,确保这项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
教学仪器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要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要加强自身条件的建设,在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下积极开展工作。要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制订和健全本地区的管理制度,依法行使管理职权。
提高教学仪器产品质量,加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使我省教学仪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正常健康地发展,为学校的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努力开创我省教学仪器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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