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时期大学生法制教育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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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晓丽
摘 要: 在新的历史背景下,如何对大学生加强法制教育,使大学生通过教育能认真领会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法律修养,能用法治的理念去认识社会,用法的精神指导自己的行为,且知法、守法、用法。推进大学生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具有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 法制教育 法律素质 现实意义
和谐社会的提出和建设,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在这种新的背景下,如何教育大学生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加强法律修养,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是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基本内容。我国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人民的利益不容侵犯,不管是什么人,不管是哪个民族,不管出于何种动机都必须遵纪守法,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行动。因此,加强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培养教育显得十分重要。
一、法制教育是大学教育任务的要求
《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的主要任务就是构建大学生思想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结合的新课程内容体系,教材改变以往法律常识教育简单重复的局面,将学生的法制教育从常识教育提升为法律素质教育,创建以“行为规范”为基础,以“思想观念”为核心,以“相关权利与义务”为重点的大学生法制教育为内容体系,改变单纯知识教育现状,构建知识体系、观念引导、能力培训三位一体大学生法制教育教学新模式。在教材中,法制教育内容的逻辑结构是以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密切联系的公共生活、职业生活和家庭生活的法律规范为切入点,帮助学生认识到法律作用及法律与生活的密切关系,使他们认识到法律是我们生活的内在需要,而不是外在强加,增强他们学习法律的兴趣,增强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认同感和维护法律尊严的责任感。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基本方略。1999年全国人大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正式载入了国家根本大法。党的十六大把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明确指出,在新世纪的头二十年要使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确立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大学生学习“基课”就能够正确认识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将法制与德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加深对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的认识,以实际行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
二、法制教育是大学生基本素质的要求
社会的进步发展,一要靠社会制度,二要靠人的素质。大学生作为未来社会主义建设的主化素质较高的群体,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又要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是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基本内容。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及其实施方案,为了确保高校政治理论课新课程方案实施,我区于2006年起在本专科的中开展《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的教育教学工作。这门课程承担着对大学生进行系统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任务,是各层次各科类学生的必修课,是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是帮助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制观的重要途径,是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本质特征。经过三年多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学生在学习中普遍存在“我又不违法犯罪,学法干啥”“法律与己无关,不懂法也照样生活学习”“当今社会权大于法,学了也没什么用”等思想观念,因此针对学生存在的问题,如何注重培养学生对法的正确认识显得十分重要。我在教学中经常与学生进行深刻讨论和调查了解情况,学生对法律在制裁违法犯罪方面的作用有比较深刻的认识,他们在描述法律时,使用最多的词汇是判刑、通缉、审问、破案、追逃、严打、反贪、反恐,似乎法律只有制裁违法犯罪的作用,而对法律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却知之甚少。有的学生在知法与守法的关系上存在模糊认识,有的说“守法未必知法”,还以许多人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但能守法为例证,有的说:“知法未必守法。”“领导干部、法律专业人士知法懂法但不能守法。”甚至以违法犯罪的事实作为“证据”。他们由此得出的结论是:不懂法也可以不违法犯罪,何必学法。大量的调查资料表明,不知法不懂法不仅是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主要原因,而且在大学生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也可导致无法追究犯罪和得到合理补偿。根据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大学生接受法制教育,学习法律的目的是:懂得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掌握宪法和有关法律的基本精神与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自觉维护和遵守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自觉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知法、守法、用法,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可见,大学生学习法律的目的不是单纯地学习法律知识,而是为了知法、守法、用法,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
三、法制教育的现实意义
大学生学习法律有更高的要求和更深层的意义,法律通过规定权利义务来调整人的行为,通过法律人们可以知道自己应该如何行为,法律对人的行为的指引在于鼓励人们积极从事法律所允许的行为或防止某种行为。法律作为一种行为标准,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价作用,正如人们可以根据一定的标准接收规范对自己行为的指引一样,人们也需要按一定的标准对他人的行为作出评价。法律成为评价人的行为标准的特点在于:它是普遍的、明确的、公开的行为规范。它意味着只要行为符合法律的规定,他就可以享有生活在这个社会中最低限度的权力,社会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个人自由。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的实施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这种作用又具体表现为示警作用和示范作用,如果有人因为行为违法而受到法律的追究和制裁,这固然是对他本人的惩罚但同时也是对其他人的一种教育和示警。等于告诉所有的人,如此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例如:人们都知道走在大街上自己的人身安全是有法律保障的,行为自由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在经济交往中,也能够预测到他人对自己的行为的可能反应。如果法律不能建立类似的预期,如果人们走在大街上总是在担心被别人侵犯,人们从银行借钱普遍可以不还,那么我们就知道这个国家没有秩序,法制还不健全或者法律没有权威,所以,法的教育作用的加强,对于形成社会秩序,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对于建立法治国家,都是极其重要的。让大学生正确认识法律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在内心形成对国家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的认同,自觉地将自己的行为纳入法律轨道,自觉地以法律为评判社会他人和自身的行为标准,最终形成对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参考文献:
[1]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M].高教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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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人民出版社,1995:60.
[4]法学专题[M].高教出版社,2003:82.
[5]李洪.思想政治教育专刊[J].高教出版社,2006,(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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