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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看身体隐喻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白琳琳

  摘 要: 本文以Lakoff提出的体验哲学观为理论基础,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分析了英汉两种文化背景下的身体隐喻,揭示了语言是客观现实、身体经验、人类认知和生理基础等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验证了语言现象与人的身体经验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 体验哲学 身体隐喻 认知语言学
  
  1.引言
  认知语言学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美国和欧洲兴起的新的学科。认知语言学是以体验哲学为理论基础的。1999年,Lakoff和Johnson在合著的《体验哲学》一书中正式提出了“体验哲学”这一命题,并指出语言具有体验性,人类语言离不开具体的体验感知,人类对于世界的经验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语言的结构和意义,语言的形成是基于经验感知和主客互动,因此研究语言应该从人类的经验和认知角度入手。
  Lakoff和Johnson在书中指出了体验哲学的三条基本原则,即心智的体验性、认识的无意识性和思维的隐喻性。心智的体验性作为最主要的原则,范畴、概念、推理和心智并不是外部现实客观的、镜像的反映,也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人们在对客观外界感知和体验的基础上通过认知加工而形成的。我们大部分推理的最基本形式依赖于空间和身体,他们为我们的日常推理提供了认知基础。他们认为:“概念是通过身体、大脑及其世界的体验而形成的,并只有通过它们才能被理解。概念是通过体验,特别是通过感知和肌肉运动能力而得到的。”(Lakoff & Johnson,1999)
  隐喻是通过人类的认知和推理将一个概念域系统地、对应地映合到另一个概念域的结果,抽象性的语义主要是以空间概念为基础跨域隐喻而成。隐喻不仅仅是一种语言现象,更重要的一点是一种人类的认知现象(王寅,2007)。Lakoff和Johnson认为,隐喻的形成即隐喻化,是两个概念域之间的结构投射。从逻辑上看,隐喻最主要的特点就是“范畴错误”,即将两个不同范畴的事物加以类比,从而实现特征的转移,进而形成隐喻。从认知的角度看,人的概念系统主要是建立在概念隐喻之上的。通过隐喻,人们可以利用已有的经验来认知新的感受,并认知比较抽象的事物或概念。例如,人们常常利用自己最熟悉的身体器官或部位,构成身体隐喻概念,来认知、体验和感受其他领域的抽象概念。我们借助于体验哲学的理论分析了身体隐喻的认知功能,在分析中我们发现,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身体隐喻都经历了类似的认知过程。
  2.身体隐喻与体验哲学
  隐喻基于体验,所以日常经验中的相关性不可避免地会引导我们获得基本隐喻,它是身体、经验、大脑和心智的产物,也只能通过体验获得意义,这样就把基本认知能力与感觉运动经验连接了起来。例如自从我们出生后开始会爬,慢慢就形成“始源―路径―目的地”这一基本图式,我们做事一般都会有这样一个过程,先有intention(始源),经过努力(路径),最终达到目的。可见我们的行动常常就是基于这种基本图式之上的(蓝纯,2005)。隐喻的体验性就说明了他不可能是任意的,能通过身体经验对其作出合理的解释。我国古人认为:“近取诸身,远取诸物。”这就反映了我们的祖先认识和描写事体的一个基本原则,与西方的体验观有异曲同工之处。即:人类最先认识自己周围立体的、有形的、具体的东西,包括人体本身及其器官。如山有山头、山腰、山脚,树有树冠、树身、树脚等,这是由人类的认知顺序所决定的(王寅,2007)。之后,当认知进入更高级阶段,人类已经熟悉的东西就成了人们认识、体验和描述世界其他事物,尤其是无形的、抽象的、难以定义的事物的基础。由此,借助于表示具体事物的词语表达抽象的概念,便形成了不同概念之间相互关联的隐喻认知方式和隐喻语言。例如,人类首先认识了自己的身体器官如头、手、口、鼻、眼等,然后用来指代物体的类似部位,如英语中有eye of a needle(针眼),mouth of the river(河口),汉语中有“茶壶嘴”、“桌子腿”,等等;进而用来指代抽象的东西,如英语的eye of the soul(心灵之窗),make head of something(理出头绪),汉语的“心地”、“眉目”等。由此可见,人体及其器官是人类的基础和出发点之一,这符合人类以自我认知为中心,由近及远、由自我到非自我、由实体到非实体、由具体到抽象、由简单到复杂的认知规律。
  下面对身体隐喻的分类进行研究。根据隐喻形象性的不同和它们在语言使用中的复现率的高低,我们可以将隐喻分为不同的类型。根据这一标准,俄罗斯学者斯克里亚列夫斯卡娅将隐喻分为始源型隐喻、语言型隐喻和个人型隐喻或称为文学作品的隐喻。
  2.1始源型隐喻
  从共时的角度讲,始源型隐喻已完全丧失了形象性而被称为“死喻”,是已经被词汇化了的隐喻。大量人体隐喻之所以成为词汇的部分含义,并已收入辞典中,是因为通过无数的反复和联想,这些意义已成为约定俗成的字面意义。基本词义由于隐喻的作用发展了其他义项,而这些义项又由于反复使用失去了其修辞特征,这种由修辞意义向“字面意义”的转化过程即词汇化。例如,“脚”在英汉两种语言中的基本意思都是:人和某些动物身体最下部接触地面的部分。剩余的两个意思比如:剩余的,残渣;最下部(脚注),都是从基本意思中引申出去的。这其实是始源域和目标域之间的映射,反映了人类在认知世界的过程中的隐喻性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是建立在对事物的体验和感知基础上的。
  2.2语言型隐喻
  语言型隐喻具有一定的形象性,它们作为相对稳定的语言成分为整个语言群体所接受和使用,在人们的言语交际中有着很高的复现率。具体说来,身体隐喻可以分为凸显型、逻辑错位型和功能变换型。
  2.2.1凸显型
  凸显型隐喻是指在长期的认知世界过程中,人的身体及其生理反应被赋予了特殊的寓意,尽管不同语言文化背景中身体名词的寓意有很大差异,但是我们可以认为它们的活动经历了类似的过程。如在英汉文化中都有用“心”隐喻感情的,如英语中有love with my heart,汉语有“用心去爱”,但某些非洲语言说“用我的肝去爱”,而太平洋上的马绍尔语竟然说“用我的喉咙去爱”。这是因为人们起初对情感有一种不科学的认识,认为人的情感来自人体的特定器官。长此以往,当人们产生某种情感时,就会触发相应的心理空间。如表示“高兴”时汉语的隐喻用法有“眉开眼笑”、“手舞足蹈”、“拍手称快”等,英语用get one’s tail up或with a light teart;用器官的凸显结构来隐喻人的情感因素在不同语言中也有一些相同的取向,汉语中表示:“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在英语可以找到类似的表达方法:an eye for an eye and a tooth for a tooth,这反映了不同民族的隐喻思维方式相通的一面。
  2.2.2逻辑错位型
  人体器官本来是长在固定的地方的,而当人体器官长在不该长的地方,或将器官放在不该放的地方,这就是一种错位。当人们经历的事情不符合常理或逻辑时,往往就用逻辑错位型身体隐喻表达自己的看法。如汉语中常用“心眼不正”来表达“心地不善良”;用“把心提到嗓子眼”表示“恐惧”的情景,等等。英语中用to put one’s foot in their mouth表达“说错话,说蠢话”;用to have one’s heart in their boots表示“悲伤”的情感隐喻;用to be all fingers and thumbs描述全身长满手指,反而动作不灵活,构成了“笨拙”的概念隐喻,具有贬义。这种不符合现实的夸大或故意扭曲,不仅使语言变得形象生动,而且反映了人们认识客观世界的一种创造性发挥。

  2.2.3功能转换型――通感隐喻
  山东方言说:“我的鼻子聋了。”河南方言说:“我的鼻子瞎了。”将用于听觉领域的“聋”和视觉领域的“瞎”取代用于嗅觉领域的“不灵”,表达了“笨拙”的概念隐喻。我国方言采用的感官的功能变换的手法就是通感隐喻。研究表明,通感来自人的各种感知的相互连通。人的视、听、嗅、味、触五种感官虽各司其职,但并不是完全割裂的,而是彼此相通、互相影响的。对一个感官的刺激可以引起其他感官产生相应而不同的反应,在大脑相应部位的神经细胞之间产生共鸣和联想,于是“颜色似乎有了深度,声音产生了形象,气味也有了锋芒”。有关通感的例子在各种语言中不胜枚举,如汉语的“冷眼旁观”、“臭名远扬”、“心直口快”,英语的sweet music,warm colors,soft voice等。从某一具体概念出发的心理空间包含事物的所有声音、色彩、形状、气味、质地等属性。人类感官的这种通感作用构成了人们认知事物又一生理和心理基础。人们日常感知经验的纳入促成了不同官能之间的功能转换。
  2.3个人型隐喻
  个人型隐喻属于隐喻转换的个别情况,尽管有着很强的形象性,但并不被整个语言群体所使用,主要出现于文学作品之中,是作家或诗人为达到一定的艺术效果而采用的一种形象表达手段。这种隐喻是一种创新隐喻,来源于个人独特的感受和体验。下面以斐多菲的《我愿意是树……》为例(宁翠兰,2005):
  我愿意是树,如果你是树上的花;
  我愿意是花,如果你是露水;
  我愿意是露水,如果你是阳光……
  这样我们就能够结合在一起。
  这个例子说明了人类都是从感知的周围世界中来认识抽象的事物,表达感情。即,语言的体验性。
  3.结语
  隐喻不仅是一种语言现象,而且是一种人类认识世界的方式。隐喻基于体验,身体隐喻的体验和认知理据清楚地说明了语言的体验性:语言是客观现实、身体经验、人类认知和生理基础等多种因素综合的结果。
  
  参考文献:
  [1]Lakoff,G.&Johnson,M.Philosophy in the Flesh――The Embodied Mind and Its Challenge to Western Thought[M]. NewYork: Basic Books,1999.
  [2]赵艳芳.认知语言学概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
  [3]王寅.认知语言学.上海外语出版社,2007.
  [4]蓝纯.认知语言学与隐喻研究.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5.
  [5]宁翠兰.从身体隐喻看语言中的“体验哲学”[J].康定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5.
  [6]王寅.认知语言的学的哲学基础:体验哲学[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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