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体教结合”状况与完善“体教结合”管理系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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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加奎 侯桂明 马玉芳
摘要: 本文对国内外“体教结合”的状况进行了概述,并提出了在新时期我国完善“体教结合”管理系统的措施。
关键词: “体教结合”管理系统完善措施
一、我国“体教结合”状况
(一)江苏省
1.已基本形成了省、市、县(区)三级业余训练网络体系,大、中、小学人才培养梯队已经衔接,“一条龙”的人才培养体系已基本建成,开拓了开展业余训练的新路子,同时也促进了学校的素质教育。
2.发挥体育传统学校、后备人才学校的作用。充分利用体育传统学校和后备人才学校,在“走出体校办体校,进入学校办体校”的指导思想下,开拓了一条发展业余训练的新路。江苏省共有省级传统项目学校130所,在训6000多人;市级传统项目学校649所,在训20000多人;区县级传统项目学校626所,在训14000多人;开设的体育项目主要集中在篮球、排球、足球、田径、游泳、乒乓球等近20个训练项目。如2005年,南京四中分校与清凉山体育运动学校重竞技项目的结合,四中分校教学质量进步显著,连续两年中考实现了进两位的佳绩,受到区里表彰。重竞技项目代表南京市参加了省比赛,完成了市下发的任务,得到了市领导的嘉奖。
3.在学校建立青少年俱乐部。江苏省先后共创建了105个青少年俱乐部,其中在传统校和试点校中创建了29个。
4.在高校试办了高水平运动队。2004年,江苏省教育厅20号文发布,江苏省有23所高校办高水平运动队。其中,2001年,南京工业大学与江苏省体育局正式签订了合办女子垒球队的协议,明确了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省体育局对运动队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负担正常的运动员、教练员的人员经费,下达指标并对女子垒球队进行定期考核。学校主要负责运动员的学习和训练工作,包括为运动队提供训练场地,制订学习和训练规划,负责运动队的学习、训练,以及运动员日常生活、医疗等具体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南京工业大学江苏女子垒球队是全国普通高校第一支走“省队校办、教体结合”的省级高水平运动队。女垒队上午上课,下午训练,如需要外出比赛、训练,返校后即以集中补课的形式组织教学。通过延长学习年限,采取完全学分制的学籍管理模式,同时还制定出一些奖励政策,对在国内外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运动员,适当地减免一部分非主干课程的学分,以充分调动运动员参加训练、比赛和学习的积极性,取得了比较理想的效果,较好地解决了“训练与学习”的矛盾。也丰富了校园体育文化生活。
(二)浙江省
1.2003年,省体育运动学校、省田管中心、省体训一大队、二大队全部并入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将教育、训练、科研三结合,使优秀运动队院校化。
2.业余体校模式。浙江省现有省本级体育运动学校1所,市级体育运动学校5所,各级各类青少年业余体校130所。其中由体育部门直接主管并实现读、训、住三集中的业余体校21所,文化课学习由普通中小学承担,实行集中住宿和训练二集中的业余体校19所。以上这40所业余训练情况相对比较稳定的体育运动学校中,有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11所,浙江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9所。其他大多数业余体校已实行体教结合,分散布点在各地普通中小学,只在课余由体育部门专职教练员实行集中训练和指导,这类业余体校共有51所,还有民办体校33所。
3.体育传统学校模式。目前体育传统学校共有省级93所,市级362所,县区级511所,全省三级体育传统学校总计966所。
4.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模式。自1999年国家体育总局在全国开始这项工作以来,全省已有青少年体育俱乐部96个。
5.创新模式。各市县级体校在“体教结合”工作上也采取了不少办法。有4所市级体校已实行了“3+2”教学体制(3年中专+2年大专):杭州市陈经纶体校和杭州师范学院,绍兴市体育运动学校和绍兴文理学院;温州市体育运动学校和温州师范学院的“体教结合”的模式是学生上课、关系在体校,日常管理由体校负责,各联办学院提供师资力量,毕业时授予各相应学校的大专文凭。宁波市体育运动学校和宁波教育学院的模式是师资文凭、就业由宁波教育学院承担,学生的关系也转到宁波教育学院,体校只提供教室和承担日常管理工作。金华市体育运动学校已被金华教育学院合并,目前暂保留运动学校牌子,今后实行从九年制义务教育到中专、大专的系统学历教育,主管教育局、体育局配合业务指导,有关体校办学、训练经费和原有教练员归属教育部门。衢州、台州等市的业余体育学校许多都已放在中学去承办,办校费用由教育部门负担,体育部门只进行业务指导。
(三)上海市
上海从2000年实施“体教结合”以来,现已形成了以试办二线队学校为龙头,各级传统体校为梯队,各个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为基础的“体教结合”训练网。上海试办二线学校承办了田径、游泳、足球、篮球、排球、手球、乒乓球、网球、射击、击剑11个项目,均是上海的奥运会备战重点项目。2002年上海市政府将原上海体育学院、上海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和上海体育科研所进行合并。新上海体育学院随即与杨浦区合作建立了一所初高中七年一贯制的附属中学。不仅重组了体育教学、训练和科研方面的资源,而且将中学教育纳入其中,将文化教育贯穿于一条龙的训练管理体制内。目前上海有3所大学试办一线运动队,27所中学试办二线运动队,在训运动员达到1200人,上海各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个人会员已达18543人。同时,上海的优秀运动队办到高校去:上海女排进了复旦,男排迁进了上海大学,击剑队去了上海金融专科学校。
(四)台湾省
台湾过去发展竞技体育项目也像大陆一样,比较多地采用专业队的集训方式。但现在已完全放弃了这样的做法,“体教结合”的模式已成为主流。以跆拳道项目为例,已有30多年的历史,台湾所有的小学都在开展,中学阶段每个县市也都会有三至四所开展跆拳道运动的特色学校。另外,台湾有30多所大学开展跆拳道运动,其中6所大学将其作为重点开展。跆拳道因其特殊的励志功能,在台湾拥有众多的爱好者,各种跆拳道馆遍布台湾,跆拳道教练拥有不菲的收入,跆拳道世界冠军也拥有很好的明星效应。中国台北跆拳道协会通过开展训练营等方式,为各个学校选拔出来的优秀选手提供进一步的训练和比赛机会,从中挑选佼佼者参加各种国际比赛。跆拳道选手边学习、边工作、边训练和比赛,可谓文武双全。跆拳道运动员除了需要拥有出色的技术外,还需要合理安排好战术打法,及时根据场上不同的情况进行心理调整等,是一种综合实力的竞争。知识结构越合理的队伍,越有机会获得好成绩,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国外“体教结合”状况
(一)美国
美国竞技后备人才主要是通过小学―中学―大学“一条龙”的体制进行培养的。中小学要求运动员参加运动训练必须以不影响正常的学习为前提,违反者有可能被开除出校运动队,试图进入美国大学体育联合会(National Collegiate Atheletic Association ,简称NCAA)的中学生运动员与其他学生一样,也要参加和通过统一的入学考试。美国中学培养中学生运动员特别强调课余训练和文化学习的结合,在培养学生运动员时坚持“students-athletes”原则,即学生运动员首先是学生,其次才是运动员,真正突出了青少年体育训练的业余性和基础性。
1.中小学体育教育以健身育人夺标一体化为导向。
美国中小学根据全国和州教育部门制定的“体育标准”,结合自身的情况,对全体学生实行夺标健身育人一体化的体育教育,促使学生在体育知识、运动能力、身体素质和行为规范等各方面获得均衡的发展。夺标健身育人一体化的体育教育的最大好处就是把体育活动的知识性、游戏性、竞技性、刺激性等特点与少年儿童活泼、好动、好奇、好强、好胜的特点巧妙地结合起来,使少年儿童在力所能及的身体运动中接受教育,锻炼身体,提高运动技能,培养竞争意识。少年儿童从这种体育活动中获得的进步和快乐又能有效地培养其对体育运动的兴趣,激励他们进一步参加对身体健康水平和运动技能要求更高、竞技性更强的体育活动。
2.后备人才队伍规模庞大。
由于中小学体育教育以健身育人夺标一体化为导向,加上NCAA甲、乙组的500多所会员学校(也是美国排名最靠前的大学)为扩大学校的知名度和扩展生源,通过各种方式筹措资金,向具有运动特长的学生提供奖学金,美国每年都有1/3以上的中学生参加运动训练,增强自己的运动能力,使得各项目都形成规模庞大、层层衔接的人才梯队。教练员很容易在众多的后备人才当中挑选最优者进行训练,经过多层次的竞争、淘汰与选拔,使真正有运动天赋的青少年最终脱颖而出。
3.美国高校“体教结合”的发展。
高校建立高水平运动队是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NCAA成立于1906年3月31日,基本建立了法规体系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竞赛规程统一、区域划分清晰、代表资格明确、奖惩力度恰当并与联邦基本法律吻合的竞技体育组织管理体系。NCAA与加盟的成员学校之间保持着相互依存、相对独立和协调发展的关系,校方对学生运动员与普通学生一视同仁,没有特招,不设特班,也不颁发含水分的文凭。现在在美国几乎找不到没有运动队的重点大学,而且所有有运动队的学校都承担了运动队的全部责任和全部经费。
尽管美国的历史只有200多年,但美国高校竞技体育的发展历史却长达100多年。竞技体育系统只是大教育系统中的子系统,竞技体育被美国人看作是一种公民的义务和独特的宗教崇拜,甚至被称为美国人的“第二宗教”。美国人深信:竞技体育可以培养青年人的性格、意志品质和自信心,有助于提高青年人进入社会生活的能力,还可以使人摆脱日常生活的困扰,增强健康。美国的青少年在传统文化和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竞争环境中,有着强烈的竞争意识和冒险精神,而竞技体育体现了一种公平的竞争精神,正符合他们的竞争心理。到了大学,学校竞技体育就达到了高级阶段,且在全国竞技体育中占主导地位。由于美国没有像中国的体工队训练形式,而且大学的各种竞赛制度、管理制度、场地设施、科研和教练员的水平都是最适合培养高级运动员的客观条件,于是要成为一名高水平的职业运动员,一般都要经过大学阶段的系统训练,这大大地促进了美国高校“体教结合”的发展。
4.美国高校的竞技体育体制。
美国各高校都有制定本校政策的权利,它是以学校为中心,依靠小学、中学、大学的业余训练来形成整个训练的一条龙体系,通过健全的组织管理机构,运用法律手段制定规章制度管理大学生体育,利用奖学金吸引优秀体育人才等,使大学生文化科学知识学习与体育训练、竞赛并行不悖,是一个良性的、可持续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高校是绝大多数运动员攀登世界体育高峰的必由之路,且各职业俱乐部的后备人才也从高校来选拔。美国奥运军团中80%以上的运动员是从大学中直接选拔出来的,是西方国家高校竞技体育与教育结合的典范。美国拥有一套完善的培养优秀大学生运动员的体制,这一体制最大的特点就是教育和体育的有机结合,使学生运动员在得到文化知识的教育的同时,又能根据个人的特长,不失时机地挖掘自身的运动才能。
5.美国高校竞技体育的法制保障。
美国高校竞技体育的管理方式主要是通过NCAA运用法律方法在宏观上进行控制,调节各种关系,并建立了正常的体育管理秩序。NCAA的立法和执法是以特别细和特别严而著称,如教练员和运动员的有关活动全部用各种表格记录在案以便备查,运动员每年要经历几次法规教育,教练员每年都要通过40道题的年度法规考试才能上岗,在全年的招生、训练、比赛过程中,以及在与营销、赞助、媒体的接触中,任何细小的、即使是无意犯规也将受到处罚。如果故意犯规,包括运动员、教练员和行政主管人员将被立即开除或要求辞职。这些严格细致的完善的法规制度,通过严密的立法和有效的执法来确保其健康发展。
在美国大学学习是第一位的,校方给学生规定了接受教练辅导的严格时间限制,每周只有20小时,一旦超时并被校方发现,教练将被重罚。大学生运动员拥有大量的比赛机会。一名大学生每学期至少要参加10多次比赛,如全国大学锦标赛、区域大学锦标赛、大学邀请赛、室内外的世界田径锦标赛等。
NCAA规定运动员每天所参加的与体育运动有关的活动最多为4小时,每周不超过20小时,每周必须保证有1天闲暇时间,不参加运动训练与竞赛。美国的大学普遍实行“补课制”。每个大学生选手都有一个“补课教师”,这些“补课教师”或者是高年级学生,或者就是他的同窗好友。NCAA对各项目运动员每年参赛的场次或天数也都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美国大学生运动员在退出运动生涯时,大都能凭借通过文化学习所获得的知识能力,有效地参与社会竞争,而竞技后备人才的出路畅通又吸引了更多的青少年学生加入到业余训练的行列。
(二)澳大利亚
体育人才培养由基层体育俱乐部来解决,而基层体育俱乐部的生存由自身的经营、捐助和市场赞助等方式来解决,基层体育俱乐部将优秀的运动员送入州单项运动协会,而单项运动协会则会得到国家的部分经济资助,并且向更高层的体育组织――国家体育学院、职业体育俱乐部。国家体育学院、职业体育俱乐部是培养高水平运动员的重要途径,共同为国家队培养人才。
这种模式充分利用基础的自然环境资源,政府进行少量的资助,靠市场作为辅助支撑,为国家培养人才解决了大量的资金不足的问题,而且基层俱乐部也为培养青少年的体育兴趣,发现体育人才提供了广泛的机会,从而扩大了选才的空间。澳大利亚、英国、日本与美国有共同之处,政府把竞技体育建立在群众体育的基础上,为青少年提供更多的体育参与机会,培养他们终身从事体育运动的习惯,同时发掘和培养体育后备人才。
(三)加拿大
游泳队教练安德鲁・科尔说:“我们的队员必须是全职大学生,他们是通过正规的渠道考试进入大学的。考试通不过,我们是不会招收他们的。在加拿大,有40所大学有游泳队,共约2000名游泳运动员。这些大学都是学术成就较高的,对学生的要求也严格,因此不存在不通过入学考试或降低很多标准去招收学生的情况。”
(四)韩国
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由政府(教育和体育部门)、财团、企业联合培养,国民体育振兴公团为优秀的青少年后备人才支付特别奖学金。为促进竞技体育的发展,鼓励运动员训练的积极性,韩国的有关法律规定,优秀运动员可免试上大学和免服兵役。这一制度对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欧洲
欧洲的一些国家在《体育法》中规定:增加中小学体育课时数,保证大学生自愿开展运动开展俱乐部体育竞赛,使俱乐部成为竞技体育中心,能独立参加各区、全国和国家比赛。前英国体育大臣罗伯特・阿特金斯在《每日电讯报》撰文指出:最高层次体育成功的基础扎根于我国的学校,中小学、大学,对年轻人灌输积极的体育兴趣越多,我国将来体育成功的前景越大。
德国体育的基本组织形式是体育俱乐部,它是德国公民从事体育活动的主要载体。德国的宪法允许俱乐部和体育联合会有组织上的“自治”,确定了“独立”和“自我负责”的基本原则。政府把体育管理的任务交给了社会体育组织来完成,政府最重要的体育政策是经济资助,为优秀的青少年运动员提供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优惠条件。
三、结果与分析
(一)举国体制是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型期的必然抉择,具有鲜明的时会主义初级阶段特色。对我国成功建设“竞技体育大国”功不可没。随着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的变化,我国必须建立新型的“举国体制”,让全体国民特别是学生都能“动”起来,体现举国体育、全民体育的实质。
(二)体教结合是举国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竞技体育的必然抉择。从世界各国的体育人才培养体系比较可以看出,真正的体教结合能很好地解决体育资源整合优化问题、学训矛盾、后备人才培养、教练员队伍建设、竞赛制度建设、运动员输出、就业等问题。
(三)体教结合的制度建设必须加强,使之在深度和广度上得到拓展。参照国外体教结合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的实际情况,构建合适的科学的体教结合管理框架体系,如体育特色学校的评估、审批、实施、动态监督、摘牌取消等程序制度化、法规化、科学合理化,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改进、完善。
四、建议
(一)目前,举国体制要坚持、发展和完善。在保持现有的国家省市两级专业队和县、市、省三级训练网的基础上,加大体教结合的力度,建设好体育特色学校,充分发挥学校在竞技体育举国体制中的作用,解决竞技体育和教育资源整合优化问题、学训矛盾、后备人才培养、部分运动员输出、就业等问题问题。体育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并加强监督和管理,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二)“体教结合”管理系统的完善措施
1.建立体育人才信息管理系统。
建立一整套计算机化体育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对体育和教育系统各类人才资源信息进行统筹处理,集中存放,即时更新,随时提供最新的体育人才资源状况,为体育人才的培养、培训、引进、招收、发展等一系列人才资源发展计划提供指导和依据。有效地对体育人才资源实施科学的动态管理和组织,以有利于体育组织随时调整战略、制定有的放矢的人才资源发展计划。
2.教育系统管理运动员职业生涯规划的职能。
每年只有10%的退役运动员依靠政府行政指令得到安置,而大多数需要靠自己的个人能力解决就业问题。体育部门担负着运动员的选拔、训练和组织比赛,以及运动员流动、退役和日常人事档案管理的职能。教育系统(特别是高校)应增加职业生涯规划职能,为运动员在现役、退役时期提供生涯规划指导。在平时对运动员的培养中,引导他们及时作出正确的人生职业规划,让他们尽早学会如何面对社会、选择职业。所谓职业生涯规划,其实就是一种对于自己生活的冷静预判和准备,对自己职业生涯进行设计、规划、执行、评估、反馈和修正的一个综合性过程。运动员对自我和外界有清晰的了解,才能作出抉择,进而制定明确的目标,学会自我控制、自我管理。心理上的成熟,也有利于运动成绩的提高。
3.高校应建立和健全大学生运动员就业培训制度。
特招的大学生运动员,绝大多数学的是文科,就业压力大。有条件的高校可以自己进行就业培训,不能满足就业培训需求的,可以和体育系统广泛发动社会,构建社会化、开放式的培训网络。面向包括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在内的全社会教育培训资源,寻求一批培训条件较好、培训质量较高、促进就业效果明显的培训机构或培训基地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联合培养运动员,使之具备“一技多能”。通过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大学生运动员的就业能力、职业转换能力和工作能力。如汽车驾驶、服装设计、电脑操作和全民健身辅导员等。
4.建立政府、社会与个人共同筹集培训资金制度。
对于省队校办的高水平运动队,必须建立能够充分调动国家、体育部门、运动员个人和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筹集培训资金的制度,由省政府牵头,省体育局负责,设立退役运动员就业培训基金会。(1)政府财政拨款解决,同时,在运动员工资中开设退役保险项目,类似于失业保险的投保形式,在运动员能够承受的基础上,每月征收一定工资比例(如5-10元)的退役保险金,作为退役后的培训专项经费。(2)通过体育彩票的方式进行筹集。(3)通过社会捐助、退役运动员本人自筹等方式进行补充。对于参加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退役运动员实施奖励政策,以激励、吸引更多的退役运动员参加到职业培训的队伍中来。
5.制订和完善退役大学生运动员就业的优惠政策。
(1)完善退役大学生运动员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借鉴退役军官安置管理的意见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退役大学生运动员就业的优惠政策,以增强退役大学生运动员自主创业、企事业单位接收退役运动员就业的积极性。对于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大学生运动员,免征一定年限内的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对于接收退役大学生运动员就业的企业单位,免征一定年限内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并且根据接收人数比例的不同,给予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其中具体的年限和比例由各省体育总局、财政部、人事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2)完善退役大学生运动员就业优先政策。国家和政府已经对退役大学生运动员优先就业作出了相关规定:“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建立的体育场所,根据需要优先安置退役大学生运动员就业;体育行业新增就业岗位要优先选用退役大学生运动员;支持退役大学生运动员从事社区体育服务业、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以及基层体校教练工作。”退役大学生运动员就业享有绝对优先权。如在职业竞争考试中,对退役大学生运动员降低录用标准或给予加分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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