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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日本、澳大利亚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举措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周荣国

  20世纪90年代以来,韩国、日本、澳大利亚三国政府相继实施文化产业发展战略,从政策规划、组织管理、法律法规、投资融资、人才培养、生产经营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文化产业机制建设,对文化产品的研发、制作、营销、出口等给予系统性的扶植,有效地促进了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近年来,以“韩流”为代表的韩国文化产品风靡世界,韩国游戏产业已成为全球游戏行业的“领军人物”;日本文化产业的海外赢利已超过汽车。家电等传统产业,动漫产业的成功发展使日本获得了“世界动漫王国”称号;澳大利亚文化市场也日益繁荣。文化产品出口大幅增加。韩、日、澳三国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举措和成功经验值得中国研究借鉴。
  
  政府从战略上高度重视,将文化产业作为21世纪支柱产业予以扶植
  
  1994年,澳大利亚政府发布名为《创意之国度》的国家文化发展战略,首次将创意产业作为国家战略加以实施。1996年,政府又出台了《艺术面前人人平等》的文化政策。之后,澳大利亚政府明确提出把文化产业和创意产业结合起来,建立国家级文化产业振兴机构,孵化产业主体,主导产业发展。
  1996年,日本政府公布实施《21世纪文化立国方略》,明确提出要从经济大国转变为文化输出大国。随后,2001年提出知识产权立国战略,2003年制订观光立国计划,2007年又提出文化产业发展战略。为落实上述战略,日本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将动漫等文化产业确定为国家重要支柱产业,通过推行工业化大生产、建立文化产品产业链、扩大文化产品出口,积极引导、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1998年,韩国政府正式提出文化立国方针,将文化产业列为21世纪国家经济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称之为“最适合韩国未来经济发展的新兴产业”。2003年,韩国领导人提出建设“创意韩国”,主张把韩国建成21世纪文化大国和知识经济强国。近年来,韩国先后制定了《文化产业发展5年计划》、《21世纪文化产业设想》、《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等纲领性文件,明确了文化产业中长期发展战略,推出了一系列重大举措,积极扶植文化产业发展。2000年,韩国政府成立韩国文化产业振兴委员会,由文化观光部长官(部长)任委员长,各相关部门分别委派1名次官(副部长)担任委员,负责制定国家文化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检查落实政策执行情况。
  
  不断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韩国于1999年制订了有关文化产业的综合性法规《文化产业振兴基本法》,明确了文化产业的定义、范围,确定了振兴文化产业的基本方针政策。此后,陆续对《影像产业振兴基本法》、《著作权法》、《电影振兴法》、《广播法》、《唱片、录像带、游戏制品法》等进行了部分或全面修订,不断完善法律法规。
  日本于2001年颁布《振兴文化艺术基本法》,并修订了1970年颁布的《著作权法》,改名为《著作权管理法》。2004年颁布了《文化产品创造、保护及活用促进基本法》。另外,还制订了《知识产权基本法》,并于2005年设立知识产权高级法院,提高了审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权威和速度。这一系列法律的实施为日本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制度保障。
  澳大利亚建国虽然只有200多年,文化遗产并不丰富,却非常重视保护文化遗产。根据《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法》和《可移动文化遗产保护执行规定》,澳大利亚政府艺术部成立了国家文化遗产委员会,设立了文化遗产专项基金,为博物馆等文化收藏机构购买文物提供部分资助。
  
  促进投融资方式多元化,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澳大利亚政府和文化机构认为,仅仅依靠政府财政拨款远远不能满足文化产业发展的资金需求,于是把目光更多地投向企业和民间资本,通过税收减免等措施鼓励企业和个人向文化机构提供商业赞助。澳大利亚政府1991年出台的文化组织登记制度规定,任何企业和个人如果向已登记的文化组织(目前约1000多个)提供赞助,即可免纳相应数额的收入所得税。同时,澳大利亚政府成立了澳大利亚人文基金会,专门为企业与文化机构提供咨询,尽力牵线搭桥。另外,澳大利亚政府还设立了商业艺术基金,进一步加强企业界与文化机构的合作,达到互利互惠的目的。
  2000年以来,韩国文化产业发展预算在国家财政预算总额中所占比例每年增长1%。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韩国国会削减了多个领域的预算,但仍批准了文化产业预算,防止其因经济危机而缩水。同时,韩国政府先后设立了文艺振兴基金、文化产业振兴基金、信息化促进基金、广播发展基金、电影振兴基金、出版基金等多个专项基金,有针对性地资助重点文化产业发展。另外,政府还通过运作“文化产业专门投资组合”,鼓励、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并对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和文化企业给予税收减免、低息贷款等优惠政策。
  日本政府也通过预算拨款、提供补助、设立文化专项基金等形式,不断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投入。但总体来说,日本在扶植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已经形成了以民间为主、中央和地方政府为辅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目前企业投资已成为日本文化产业的主要资金来源,而且所占比例越来越大。由于企业赞助文化活动可根据数额免除相应税款,几乎所有的大型企业都以各种形式支持、参与文化活动,以进一步提高企业知名度、展示自身良好形象。
  
  构筑完整的文化产业链,充分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韩国在首尔建立了具有示范意义的上岩数码媒体城,在整合资源、构筑文化产业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韩国政府充分利用“韩流”的扩散效应,以韩剧、韩国电影、动漫、游戏为“开路先锋”,有力带动了服装、餐饮、美容、旅游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不断开发衍生产品,促进了整个国内经济的增长。韩国还在首尔建立了“韩流发祥园地”,在北京、上海等地设立“韩流体验馆”,并向“韩流”盛行的国家和地区增派使领馆文化官员,试图推动“韩流”继续延展。
  在政府的引导和积极推动下,日本的文化产业形成了从创作、发行、出口到后期衍生产品开发等一条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以动漫产业为例,其产业链包括:杂志连载动漫作品、选择读者反馈好的作品出版单行本、改编成动画片、制作衍生产品、开发同主题游戏。这一产业链使得优秀动漫产品拥有了长久的生命周期,不仅能获得报刊出版稿费、电视放映版权费、影像制品出版费,还可获得可观的动画形象权收益。据统计,日本得到的动画片形象权收益仅2003年就高达39亿美元。
  为推动创意产业发展,澳大利亚政府成立了布里斯班大学创意产业研究中心,作为联邦政府直接支持的国家级创意产业振兴机构,努力实现技术创新和市场创新。同时,政府投入大量经费与高校、研究所、企业界合作开发创意产业特区。近年来,澳大利亚第二大城市墨尔本借联邦政府大力发展产业文化之机,重新定位城市未来发展前景,

着力办好一级方程式汽车赛、澳大利亚网球公开赛,以及世界知名的喜剧节、服装节、音乐节,使墨尔本发展成为澳大利亚公认的“运动、艺术、文化之都”,连续三次被评为世界上最适宜人类居住的城市。
  
  改进人才培养激励机制,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大批专业人才
  
  经过多年努力,韩国已经形成了兼顾文化艺术和文化产业的人才培养机制。一方面,加强学校专业教育,先后成立了首尔游戏学院、网络信息学院、全州文化产业大学、传统文化学校等,并在一些大学增设文化产业相关专业,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另一方面,委托部分院校和企业开展文化产业从业人员资格培训,不断培养实用型专业人才。另外,韩国政府还设立了“文化产业大奖”,按照文化产业门类分别设立动漫、游戏、电影、音乐等领域奖项,每年向表现突出的个人和企业颁发大奖(即总统奖,奖金1000万韩元)、优秀奖(即文化长官奖,奖金500万韩元)、特别奖(奖金300万韩元)。
  日本政府重视文化专业人才的教育和培训工作,一些高校和职业技术院校专门开设了动漫制作专业,地方政府文化部门和民间文化中心也经常联合举办各类收费较少或完全免费的讲座,为动漫产业培养了大批原创、策划、销售、管理类人才。日本外务省还授予一些动画作家“动画文化大使”称号,并协助这些人的作品在全球放映。
  澳大利亚充分利用自身与美国文化艺术界的广泛联系,经常与美国大型电影公司合作拍片,不断向好莱坞输送演艺人才。近年来,澳籍影星罗素・克洛、妮可・基德曼等先后凭借《角斗士》、《红磨坊》赢得奥斯卡奖。2009年2月,澳大利亚邮政公司宣布,将为四位获得奥斯卡奖的澳籍影星发行一套邮票,以表彰他们的杰出贡献。
  
  大力推动文化产品出口,树立良好的国家形象
  
  1996年,澳大利亚艺术委员会成立“观众与市场发展部”,拨专款资助澳大利亚文化产品出口,努力开拓海外市场。1999年,澳大利亚政府制定了题为“在国际上推广澳大利亚文化”的文化外宣战略计划,强调文化产品出口既要注重经济效益,更要重视社会效益;明确提出通过文化宣传、文化交流和文化产品出口,树立澳大利亚“现代化、多元化、充满活力”的国家形象。2009年1月,主管对外文化交流的澳大利亚国际文化理事会宣布,将拨款40万澳元,资助13个重点对外文化交流项目,其中包括2010年澳大利亚配合上海世博会在中国举办的澳大利亚艺术节。
  日本政府认为,为了消除国际社会对日本“经济至上”的看法,必须及时将日本文化全面地介绍给世界,加深各国对日本的理解。2006年,日本领导人提出“文化外交新构想”,主张通过动漫艺术“打磨日本的形象,推销日本的梦想”,使外国观众一听到日本动漫就立刻联想到“明快、温暖、漂亮和酷”。近年来,日本文化产品大量出口,不仅增加了世界各国对日本文化的认同感,提升了其国际影响力,而且带来了巨额经济利益。据统计,2003年世界动画市场总规模为2万亿日元,而日本产动画所占的市场份额高达65%。
  1998年,韩国领导人提出“韩国文化世界化”的口号,致力于将韩国文化推向全球。2008年,韩国政府进一步强调打造文化强国,提升国家软实力。韩国政府对将韩文译成外语和制作费用提供70~80%的补助,并设立驻外文化院,加强对国外市场的调研和开发。韩国企业则充分利用发达的网络、代理商等多种渠道,综合使用直销、合作经销等手段,构建起了庞大的海外营销网。据统计,韩国文化产业市场规模1999~2003年年均增长27.7%,2004~2007年年均增长9.4%,远远高于同期GDP增长速度;2007年,韩国文化产业出口总额为15.6亿美元,成为继汽车产业之后第二大出口产业,韩国也已跻身世界十大文化产业强国之列。
  
  责任编辑:王 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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