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平行进口车查验常见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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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为推进汽车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汽车流通体制创新发展,激发汽车市场活力,国家大力提倡平行进口汽车市场发展。机动车查验是车辆管理所实施源头管理的重要环节。平行进口车的查验一直是车辆管理所机动车查验工作中的难点。本文将法律法规、国家强制性标准与查验工作实际相结合,用查验实例说明平行进口车的查验重点及常见问题。
关键词:机动车查验;平行进口车
机动车查验是查验员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确认机动车。确认机动车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确认车辆的唯一性;二是确认车辆的外观形状、内部设置等有无非法改装及加装;三是确认车辆的主要技术参数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及与所提供凭证是否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了具体的需交验机动车的登记业务。机动车查验所依据的相关标准主要有《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以下简称GB 7258)、《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以下简称GA 801)、《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以下简称GB 1589)等。查验员应熟练掌握以上法律法规及标准,才能在具体的查验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平行进口汽车通俗点讲就是指非特定为中国市场生产、销售的进口机动车辆,主要有美规车、欧规车、中东规车等。近年来为推进汽车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汽车流通体制创新发展,激发汽车市场活力,国家大力提倡平行进口汽车市场发展。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平行进口汽车注册登记管理服务,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7258)等国家安全技术标准,重点检查平行进口汽车车辆识别代號、产品标牌、里程表、外部灯具和信号装置等。对发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平行进口汽车产品,不予办理注册登记;对符合规定的,要优化服务、提高效率,方便快捷予以办理。
平行进口车由于不是特定销往中国市场,所以可能存在某些技术参数不符合中国技术标准的要求。平行进口机动车查验工作中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无后雾灯。不符合GB 4785-2007《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光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的规定(必须配备,红色。若只配备1只后雾灯,则应安装在车辆前进方向左侧,其基准中心也可位于车辆纵向对称平面上)。实践工作中,涉及无后雾灯的车型有:几乎所有的美规车,如宝马、奔驰、林肯、福特等。
二、后方向灯是红色。不符合GB 4785-2007的规定(必须配备,琥珀色)。实践工作中,后方向灯是红色的车型有:几乎所有的美规车及部分欧规车,如宝马、奔驰、林肯、福特、凯宴等。
以上两种情形在整改过程中,车主或经销商经常会用红色、黄色塑料纸粘贴在灯具外表面以试图达到标准要求的颜色,应责令其拆除。还有在一个灯位里挖孔加装标准必配的其它灯具,造成各灯具功能紊乱、相互干扰,应责令其整改。另外,应注意其所有电器导线是否做到捆扎成束、布置整齐、固定卡紧、接头牢固并在接头处装设绝缘套,在导线穿越孔洞时应装设阻燃耐磨绝缘套管。
三、部分平行进口机动车(尤其是欧规车)的车辆识别代号不符合GB 16735 《道路车辆识别代号(VIN)》的规定。此类车辆为了进入国内市场,其车辆识别代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 16735的要求。往往由进口商擅自将原车辆识别代号打磨掉,重新打刻符合GB 16735要求的车辆识别代号。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查验,注意发现、固定证据并上报违规产品信息管理系统,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图1是一辆平行进口的奔驰G500,原车车辆识别代号被打磨掉,重新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的打刻位置与字体特征与原厂不符。
图2是一辆平行进口的奔驰GLS400,原车车辆识别代号被打磨掉,重新打刻的车辆识别代号的字体特征与原厂不符,表面有重新喷漆现象。
四、排气管指向车身右侧或正下方。不符合GB 7258的规定。此类车型常见的有:福特猛禽、丰田坦途等。整改过程中,部分销售商或车主将车辆的消音器直接拆除或粘贴金属管试图达到改变排气管指向通过机动车查验的目的。查验车辆时应注意发现、责令其整改。
五、无中文产品标牌或中文产品标牌项目签注错误。查验此类车辆,应对照《进口机动车辆制造厂名称和车辆品牌中英文对照表》,重点查验其车辆品牌及制造厂名称是否签注正确。制造厂和品牌与对照表不一致的,应该签注对照表中的制造厂和品牌名称。
还有部分平行进口车辆中文产品标牌的材质和工艺不符合GB 7258-2017 4.1.2的要求,不能永久保存可以被完整取下。图3是一辆平行进口的宝马车的中文产品标牌,可以被轻易地完整取下,中文品牌和制造厂名称签注不正确。
六、无中文警告性标识。不符合GB 7258的规定。此种情形所有的平行进口机动车普遍存在。GB 7258规定机动车标注的警告性文字应有中文,但并没有明确在哪些具体的地方应粘贴有中文警告性标识。建议查验车辆时可以要求在所有有外文警告性标识的地方增加中文警告性标识。
七、号牌板(架)不符合GB 7258的要求。根据GA 801-2014要求,前号牌板(架)应设于按机动车前进方向的车辆前面中部或右侧,后号牌板(架)应设于后面中部或左侧,号牌板(架)应能安装符合GA 36-2007要求的机动车号牌。由于国外的机动车号牌与中国的机动车号牌尺寸大小不同,平行进口机动车号牌板(架)尺寸不能满足号牌安装需要情形较多,还有部分平行进口机动车的前号牌安装板(架)位于车辆左侧,后号牌安装板(架)位于车辆右侧,与标准不符。查验车辆时应注意发现,并责令其整改。 八、车辆识别代号打刻在车辆行进方向左侧。不符合GB 7258-2017 4.1.3的规定。南亚(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等)版的平行进口车 “霸道”“巡洋舰”“奔跑者”等比较常见。查验车辆时发现此种情形,应收集证据并上报违规产品信息管理系统,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九、部分墨版、加版及欧版进口机动车风窗立柱旁无车辆识别代号标识。此类车为了进入国内市场需要在风窗立柱位置增加车辆识别代号标识,但为了节约整改成本,没有到有资质的平行进口车整改机构去整改,往往由进口商或者销售商擅自增加,其材质和工艺不符合GB 7258-2017 4.1.6“乘用车和总质量小于等于 3500kg的货车(低速汽车除外)应在靠近风窗立柱的位置设置能永久保持的车辆识别代号标识;该标識从车外应能清晰地识读,且非经破坏性操作不能被完整取下”的要求,不能永久保持,可以被完整取下。查验车辆时应注意发现此种情形,完成标准符合性整改。
图4是一辆被完整取下的一辆墨版宝马X5风窗立柱旁的VIN标识,打印在普通的像纸上。
十、产品说明书文字性内容无中文,不符合GB 7258-2017 4.15.12的规定。此种情形在平行进口机动车上普遍存在。希望国家相关职能部门在大力发展平行进口车市场的同时,能逐步规范这种现象。这不仅是国家标准的要求,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要求。
十一、平行进口汽车应随车附带与其车辆信息一致的《车辆一致性证书》和《随车检验单》。《车辆一致性证书》和《随车检验单》虽不是车辆注册时的法定凭证,但是在确定车辆技术参数、核实进口汽车是否非法改装、标准符合性整改是否到位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部分进口商为了迎合国内市场需求,伪造了车辆一致性证书,将8座车签注为7座车(8座车的使用成本远远大于7座车),例如部分尼桑途乐、丰田巡洋舰等车型。工作中遇到此种情形,可设法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取得联系,查询其车辆一致性证书数据库,防止厂家随意更改车辆一致性证书参数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
由于平行进口机动车并非专为我国市场定制,进入国内市场大都需要进行标准符合性整改,并且其进口渠道与中规车相比具有多样性和不被熟知性,在查验此类车辆时应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标准严格查验,特别是对车辆识别代号、发动机号应更加严格查验,务必确认车辆唯一性。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 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
[3 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
[4]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5] 应朝阳《平行进口汽车查验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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