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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商贸流通+金融”的跨界融合发展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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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本文从我国“互联网+商贸流通+金融”融合发展现状出发,从政策体系不完善、风险管控不健全、高端人才缺乏等方面,深入分析制约“互联网+商贸流通+金融”跨界融合发展的突出问题,从着力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创新发展理念、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发展跨境电商合作等方面,提出推动“互联网+商贸流通+金融”跨界融合发展策略,以期为拓展互联网金融商贸流通服务模式提供有益参考。
  关键词:互联网   商贸流通   金融   跨界融合
  我国“互联网+商贸流通+金融”跨界融合发展现状
  (一)互聯网和金融服务促进商贸物流持续发展
  面对互联网技术发展给传统产业带来的巨大影响,商贸流通产业主动响应互联网,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传统商品贸易方式逐渐被颠覆,电子商务迅速崛起,网络平台交易越来越普及,带动物流需求成倍增长。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推动物流产业规模持续拓展,需求结构也出现积极变化,对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撑保障作用明显增强。根据商务部统计报告,2017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为252.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7%,增速提高0.6个百分点;社会物流总费用12.1万亿元,占GDP比重为14.60%,与2016年相比基本持平,总体保持稳中向好态势。互联网不断催生新业态,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保持高位增长,2017年我国电子商务市场整体交易规模为29.16万亿元,较上年增长11.7%;互联网交易空前活跃,特别是消费领域,全国网上零售额达到7.18万亿元,较上年增长32.2%,占电子商务市场整体交易总额的24.62%。电子商务给商贸流通业发展带来强劲动力,也给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动能。
  (二)互联网、商贸流通和金融的跨界融合发展趋势日益显现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商贸流通和金融行业的界限日渐模糊,互联网、商贸流通和金融的融合发展成为大趋势。商贸流通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金融服务商贸物流形式日趋多样。金融机构通过存贷款、投资租赁、信托抵押、保险等方式,开发和应用各类金融产品,推动商品流、贸易流、资金流、信息流、物流有效融合。同时,在电子商务市场的强力带动下,物流信息网络不断完善,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步伐加快,公路、铁路、航空、港口等运输体系更加便捷,冷链物流、多式联运、货运服务等流通方式加快发展,跨城市、跨区域、跨境运输日趋便利。商贸流通企业经营模式不断创新,“互联网+商贸流通+金融”发展模式探索愈加成熟,现代商贸物流体系初步建立,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三)互联网和金融服务商贸流通业领域持续扩大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互联网、商贸流通和金融融合不断加快,上市融资、代客结算、物流保理等金融服务模式长足发展。商贸物流金融服务产品不断丰富,通过各种金融产品的开发与运用,金融服务模式和服务领域不断延伸,逐步向供应链管理、生产服务、结算保理保险等全过程、全流程拓展。同时,商贸物流与电子商务的融合日益紧密。电子商务的变革带动了商贸物流企业的变革,商品流、资金流、信息流实现协同发展,企业经营模式发生巨大变化。
  (四)互联网技术推动金融和商贸流通业深度融合
  互联网技术催生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创新,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应用日新月异,电子商务平台功能更加完善,商贸物流企业现代化程度不断提高,商贸流通产业空间更加广阔。商贸物流企业和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信息共享基本实现,先进技术应用日益普及,各环节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商贸流通业的自动化、信息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也有效促进了“互联网+商贸流通+金融”的跨界融合。同时,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拓展了商贸物流服务的发展空间。强大的网络系统不断孕育发展新模式,第三方物流、无车(船)承运人、智慧物流、托盘共享等新业态层出不穷,满足市场需要和客户要求的能力持续增强,物流服务成本持续降低,服务质量和效益持续提升,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发展呈现光明前景。
  制约“互联网+商贸流通+金融”跨界融合发展的主要问题
  (一)金融服务商贸物流的法规政策体系不完善
  我国商贸流通业发展起步较晚,电子商务物流也是近些年才迅速发展起来的。电子商务高速发展催生大量新模式、新业态,使得现有政策制度难以适应,容易造成过度监管和监管不当,一定程度束缚了市场主体的创新激情和活力。针对这些新模式、新业态的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国家和地方政府政策法规没有同步跟进,相关配套政策体系也不够完善,难以适应电子商务物流和金融物流的发展要求,特别是涉及“互联网+商贸流通+金融”跨界融合发展的政策法规更是亟待完善。相关管理体制机制尚未理顺,信息共享存在壁垒,企业在市场准入、合规经营、市场竞争、经营资质等方面出现的各种问题难以得到及时解决,制约了“互联网+商贸流通+金融”的融合发展。
  (二)金融服务风险管控体系不健全
  我国物流金融在发展过程中由于风险管理体系不完善,风险问题一直是企业发展面临的最大挑战。特别是在金融服务过程中,金融模式比较单一,金融风险较大,相关金融政策法规体系还不健全,监管法规、标准规范、企业准入等并不完备,导致商贸流通和金融的融合发展依然很缓慢。商贸物流企业开展物流金融业务,所面临的主要风险有信用评级风险、实体质押风险、银行结算风险等。这些风险需要物流企业、金融机构以及客户联动控制,每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造成风险。而目前我国物流金融业务风险管控体系不健全,还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风险管控体系,风险管理难度非常大。一些商贸物流企业信息化程度较低,还不能完全掌控物流金融业务的全过程,大量小微企业因资金需求急、财务资料不全、信誉度不高等原因,融资难度大,融资成本高。
  (三)商贸流通企业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
  目前我国社会物流体系协同衔接不足,组织管理水平不高,物流供给体系质量有待提升。我国物流行业结构性矛盾突出,物流服务质量和竞争力不强,规模与质量效益不匹配,企业“小而散、多而弱”的状况没有改变,信息化、专业化、一体化综合服务能力不足,物流企业的信息化、标准化、自动化水平不高,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经营模式相对滞后,导致技术水平比较落后,物流配送效率不高,成本居高不下,整体服务系统和服务能力还不够完善,难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要求。互联网技术应用的不足,导致物流信息共享开放力度不够,物流信息不联通、标准不衔接、先进设施设备和技术应用不足等,物流基础设施的兼容性、配套性、系统性不强问题仍然突出,各种运输方式、多种运输系统之间难以实现无缝衔接,高效、便捷、畅通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还没有形成,这些问题制约着商贸流通业的高质量发展。   (四)精通“互联网+商贸流通+金融”融合发展的高端人才匮乏
  人才资源是企业生存发展的第一资源。互联网、商贸流通和金融原来均为互相独立的领域,是科学技术的发展逐步打破了产业界限,三者融合发展也才刚刚起步。关于电子商务、现代金融和商贸物流融合发展的理论研究也刚刚开始,政、产、学、研、金深度融合的研究和应用体系均有缺陷,针对“互联网+商贸流通+金融”融合发展的职业培训体系和高等教育体系没有完全形成,缺乏既通晓现代物流又熟悉电子商务、既熟悉电子商务又熟悉金融业务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特别是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商贸流通管理、金融、互联网技术等知识的新型贸易物流人才更是缺乏。同时,多数商贸流通业从业人员因从传统企业发展演进而来,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对信息化技术、金融业务知识掌握有限,实践经验普遍缺乏,经营管理人才、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明显不足,一定程度上制约产业发展,也成为“互联网+商贸流通+金融”融合发展的制约瓶颈。
  “互联网+商贸流通+金融”跨界融合发展策略
  (一)着力完善政策法规,积极构建支撑“互联网+商贸流通+金融”融合发展的制度体系
  政府相关政策法规支持是推动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要紧跟互联网发展新形势,进一步完善支持“互联网+商贸流通+金融”融合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突破体制机制束缚,打破信息孤岛,进一步健全相关行业准入、经营规范、财税政策、风险管控等配套制度,构建完整的政策法规体系。要坚持顶层设计战略引领,切实发挥政府在战略引领、公共服务、优化环境等方面的作用,把“互联网+商贸流通+金融”融合发展作为主攻方向,纳入经济发展整体规划,推动商贸流通、金融、物流融合发展。进一步理顺电子商务管理体制,完善相关职能,强化部门协同,形成推进商贸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加大物流金融支持,利用相关政策调控和金融工具,加强对物流金融的扶持和引导,有效约束物流金融市场,降低金融风险、信用风险和环境风险,为物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推动金融机构与物流业合作,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应物流发展的金融产品,推动金融物流产业融合协调发展。
  (二)着力创新发展理念,积极探索“互联网+商贸流通+金融”融合发展模式
  深入贯彻十九大关于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战略部署,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总结现阶段我国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经验,适应经济发展新形势和新特点,积极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商贸流通管理先进经验,创新管理理念和发展理念,探索“互联网+商贸流通+金融”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新业态,培育竞争优势,推动电子商务、商贸物流和金融服务协同发展,构建信息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商贸流通产业体系。借助国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契机,优化区域物流发展布局,以市场需求、功能完善为导向,突出区域优势和区域特色,加大大宗商品物流体系整合力度,实现运输体系和空间体系有机结合,培育一批信息化、高端化、国际化的龙头企业,不断增强对区域物流产业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加快“互联网+商贸流通+金融”融合发展的标准化产业体系建设,积极推动国内商贸物流企业标准化,并在技术标准上逐步与国际贸易标准接轨,促进电子商务物流互联互通,努力提升商贸物流产业的规范化、国际化、现代化水平。
  (三)着力搭建金融服务平台,积极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可持续发展
  致力搭建商贸流通企业与金融机构长期合作平台,推进银企合作对接常态化,使商贸物流企业及时掌握金融政策,让金融机构全面了解企业金融需求。金融机构要针对企业资金需求,研发个性化、多样化金融产品,既服务企业需求,又满足自身发展,从而实现共赢共享。支持符合条件的商贸企业通过上市挂牌以及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做强做优做大。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适应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探索适合企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努力提供供应链金融产品和一体化融资服务方案。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部署,深化商贸流通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企业、金融机构和客户建立资本纽带,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要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搭建电子商务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积极构建金融服务商贸流通客户信用管理体系,发挥银行信贷评价系统、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以及互联网金融机构的作用,实施全方位客户信用管理,最大限度地防范金融风险。
  (四)着力加快互联网技术推广应用,积极推动商贸流通产业信息化水平
  互联网技术的推广应用,是促进“互联网+商贸流通+金融”融合发展的加速器。要落实国家全面深化改革部署,充分借助电商平台优势,深化商贸流通行业改革,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各类基础设施互通性。紧跟互联网技术发展,顺应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发展潮流,聚焦物流智慧化,加快先进技术应用,推进商贸物流信息化和智能化。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优化商贸物流供给结构,着力提升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国际化水平,加快构建标准化、一体化、智能化、绿色化的商贸物流体系。大力推进商贸物流业绿色发展,借助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广绿色仓储、绿色运输和绿色装备,助力打好蓝天净土碧水三大保卫战,促进节能减排。强化商贸流通企业经营模式创新,推动各类资源有效整合,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效益。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统筹省市之间、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商贸流通,推动人才、信息、技术、设施等各类资源共享,努力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五)着力发展跨境电商合作,大力推动“互联网+商贸流通+金融”模式走出去
  跨境电商是推动商贸流通发展的新动力,也是推动物流企业走出去的重要途径。要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为重点,紧紧抓住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資金融通的有利机遇,以物流园、仓储中心、港口枢纽合作为切入点,充分挖掘客户需求,增强市场反应能力,不断深化商贸物流合作新机制,拓展国际商贸合作新平台,努力打造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深化商贸流通领域金融国际合作,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推动金融产品创新,深入推进金融业务合作,加强市场、客户、产品、技术、数据的信息共享,充分发挥在项目资源、资金渠道、投资、风险保障、保险等方面的各自优势。深入研究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政策法律,加强金融基础设施规划与技术标准的跨境对接,建立符合市场发展的制度和国际通行规则,协同推动跨境电商物流业务发展。大力实施“走出去”,进一步整合跨国电子商务和商贸物流优质资源,通过战略投资、合资合作、重组并购等方式开展国际化经营,发挥协同效应,共同打造舒适便捷的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提升我国跨境电商物流国际竞争力。加快高端人才培养,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物流企业开展物流产学研基地建设,建立多层次、多元化的电商物流人才培养体系,为“互联网+商贸流通+金融”融合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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