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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保护我们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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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玥女士长期致力于城市保护的研究,现在其大作的中文版《城市碎片:北京、芝加哥、巴黎城市保护中的政治》终于付梓,可喜可贺。于她本人来讲,是对自己多年心血的一个回顾总结;于北大出版社来讲,则是为国内政治学界与城市规划、保护学界的同行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照系及全新的思考角度。我被嘱作序,亦可谓与有荣焉。
  在我看来,此书的新意有二。第一是选取了三个形态各异的世界性大都会——北京、芝加哥、巴黎作为样本,进行比较研究。这种国际视野、比较方法从西方古典时代起便为各位大家所激赏,其目的并非猎奇,而是通过观察他人,使我们更深刻地认识自己、理解自己,特别是明了自己的不足何在。时人经常强调可比性,但套用罗丹的话,这个世界上其实并不缺少可比性,缺少的是发现可比性的能力。这是本书给读者带来的第一个启示。新意之二,是作者对城市保护做了政治学的考察,从而突破了该题目研究通常难以避免的从文保谈文保的俗障。具体讲,本书提出了“割据”即“碎片化”的概念,以此分析这三个城市在该领域中的利益及动力何在,分析它们在与中央政府博弈或合作中的具体地位,分析城市内部各种力量的各自诉求,从而向我们揭示了它们的城市保护战略与政策是怎样形成的。这是一个跨学科的可贵尝试,使得文保学界得以了解如何实现自己的目标,政治学界得窥具体问题的决策过程。
  在这三个城市中,巴黎于我并不陌生。留学法国期间,虽身处外省,但在这样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里,巴黎是一个无法绕过的存在。它的宫殿教堂,它的街道行人,都早已脱离了具象,成为我个人深层记忆的一部分。至于北京,则是我生兹在兹的故乡。它的恢弘壮丽,固然超出了吾辈的赞颂能力;它那些仍嫌破旧的陋屋小巷,也构成了我心目中魅力的一部分:审美本来就是一种偏见。
  在文明社会里,城市保护似乎已经成为人人赞同的口号。但之所以很多时候其结果不尽如人意,之所以仍是一个需要探讨的概念,恐怕还是在两个最基本的问题上没有形成共识:为何要保护、如何保护。
  保护城市的理由林林总总,且均言之凿凿,有理有据。但是在我看来,所有形而下或能够说清的理由,无论多么雄辩,都缺乏真正的说服力,因为它们都过于着相,易于为时下人们的认知能力和欲望所左右。审美本来就没有统一标准。故宫肯定不具备工业时代的美感,胡同院落更经常被讥为落后简陋。怀旧者可以对奥斯曼的巴黎改造痛心疾首,但现下蜂拥而至的游客却无不对它的通衢大道啧啧称赞。所以,进步史观不适用于美与审美吗?我们没有用新的美来代替旧的美的权利吗?至于经济理由则更加不可靠。如果城市保护能够带来经济利益,那自然无话可说。但如果拆毁它能够带来更大的利益,我们为什么仍然要抱残守缺?在功能主义、功利主义、理性主义的视角下,所有保护它的理由都可以在另一种条件下成为拆毁的理由。
  因此,如果说得玄妙一点,则正是因为我们不确切知道为何要保护城市,所以才要保护它。这是一种单纯的、谦卑的尊重。
  在这个问题上,历史主义者、保守主义者、怀疑论者的思路更加通畅自洽。持理性主义、功利主义观念的人,经常认为自己已经参透了历史的走向与规律,会对当代人的智慧过于自信,会缺乏历史感。而对于前者而言,这只能说明世人的浅薄。事实上,只有经过历史检验而积淀下来的东西才更加可靠。我们一时认识不到它的价值与意义,不等于后人也认识不到,更不等于这些意义不存在。正如柏克所言,社会当然是一项契约。但这不仅仅是当代人之间的契约,也是与前人、后人之间的契约。我们从前人手里继承了这些城市,我们可以像前人一样依自己的需要对其做必要的改造。但我们也应表现出对历史的足够尊重乃至敬畏,对自己欲望的适当抑制,不依我们的意志将历史遗产毁尽,使我们的后辈也能在其中找到他们想要的东西。事实上,许多定论未必需等百岁。人们已有多少次为自己十年、二十年前的短视和恣意妄为而后悔!但很多遗憾是无法弥补的。城市的脉络一旦被切断,便再也无法复原。
  关于如何保护,现下坊间关注的似乎多是忠实原貌、工精料足、修旧如旧等原则。这些自然无可厚非,但更重要的恐怕还在于这个政策的对象:我们要保护的,是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的城市,还是如一群孤岛般隔绝分布的单体建筑?即以北京为例,平心而论,这些年来在维护、翻修殿堂庙宇方面的投入不可谓不大,工艺材料也都颇有可观,然而它们都只不过成了一些“景点”。我们同时在毫不珍惜地夷平大片的街区、胡同、院落。那些原住民及其生活场景、生活方式更是随着这种破坏性保护而风流云散。但正如上面列举的理由,我们要保护的,其实是城市所承载的历史与文化。历史的主角并不只是帝王与僧侣;文化的核心则是人、人的生活,而不仅限于冷冰冰的高大建筑。随手翻翻古人的一些笔记如《长安客话》《道咸以来朝野杂记》或老舍、梁实秋、邓云乡、张中行等先生关于老北京的文字,我们会发现最让他们念念不忘的也同样是人及人的生活方式。如果我们见不及此,所费不赀的保护便只能造就如诸多高楼环伺下的法源寺、“精品店”光怪陆离的前门大街,或灯红酒绿、热闹得不堪的什刹海伪酒吧街。北京颇有若干胡同保存完好,两边的四合院也都经过了翻新。但这些深宅大院多已成为有钱人的第二或第三居所,平时少有光顾,所以整条胡同都已彻底失去了生气。在这一点上,巴黎显然做得更加合理。诸多林荫大道、高厦敞轩之外,还完整地保存着大量迷宫般的小巷,居民们还照旧在此生活。当人们坐在拉丁区的小咖啡店里消磨时光时,可以听到邻居间偶尔的吵嘴,小店老板与熟客的闲聊,看见微风中摇曳的玫瑰和悠闲踱步的猫;可以追想这里曾经住过的名人和他们的时代,以及曾被挖出參加街垒战的铺路石。
  城市是有历史的,城市是有机的整体,城市的主人是它的居民。这才是我们要敬畏、尊重、保护的城市。即使只谈审美,历史的、多层次的、多风格的美也远高于一哄而上、横空出世因而必定千城一面的美。当一个城市的主要建筑都是在20年内完成的,我们真的不担心建筑师想象力的局限性与单一化吗?即使回到粗鄙功利的经济考量,稍有层次的游客也不会满足于白天逛庙、晚上睡觉,而是希望了解并参与到当地人的生活之中,并因此给我们带来更多的旅游收入。在21世纪,我们应当有信心突破斯宾格勒对中国人“收藏癖”的肯定,自觉地形成保护城市的意识。我们建筑的主材不是雪花石,也不是木头,而是砖木混合。这完美地象征着我们的文化传统:尊重历史,乐于创新。
  至于在这三个大都会,城市建设中到底发生了什么故事,不同的城市保护政策是如何形成的,还是让我们一起细读这本有趣的书吧。
  (摘自2018年12月5日《中华读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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