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的规范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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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为我国司法会计鉴定工作注入了新的内涵,不仅要求检查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强化自身的素质,规范业务能力,同时还应该提升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的效率,规范行业准入制度的同时,强化先关职业标准,完善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的基本内涵,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本文主要研究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的规范路径。
关键词:检查机关;司法会计;鉴定工作;规范路径
前言:
就目前來讲,我国具有二百多个司法鉴定机构,每年处理的案件多四千余件。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案件的类型不断拓展,数来也随之增多,为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工作带来了不小的难度。因此在实际的工作改革中,相关单位应该规范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的流程,提升案件处理的实效性和科学性,优化办案质量的同时,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一、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的基本内涵
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工作,是指工作人员利用财务学、法学、证据学以及会计学等相关知识,以现代化信息技术为依托,对各类案件,尤其是经济类案件中所涉及的与会计相关的内容进行审查、分析和判断,通过归纳和整理形成诉讼证据。伴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经济类案件越来越多,而且类型也逐渐丰富,其中涉及的很多内容在司法上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和指示,要求相关单位在具体分体具体分析之后,确定相关立法,合理统筹工作方法,为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工作提供新的路径和渠道。
二、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鉴定人资格制度
从当前来看,我国还没有形成并确立较为明确的司法会计鉴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鉴定人员的身份五花八门,不仅包括检察机关,而且还有法院内部专职的司法会计人员、职业注册会计师以及公务部门的司法会计师。这些人员日常的工作内容虽然都与司法工作息息相关,但是职业素养、专业鉴定水平和科学技术却存在相对的不足,因此在案件审理和敲定的过程中,往往存在公平缺失的情况,不仅证据缺乏效力,而且其鉴定人的身份也会受到当事人的怀疑,严重影响案件审理进程和质量,对于社会的发展也具有不利的影响[1]。
(二)缺乏统一的鉴定依据和标准
我国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缺乏程序和标注技术方面的规定,在案件审理和清查的过程中,各环节权责不强,出现问题无据可循。再加上规矩和依据的缺失,时常会由于同一类会计事实和问题,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完全不同的鉴定结果,不仅影响法院的判断,也会影响案件处理效果。一些特殊案件中甚至会出现明显的鉴定错误,大大影响了检察机关工作的权威性,最终的责任也难以追究。
(三)其他问题
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工作,对具体的工作过程缺乏完善的监督和责任追究,不仅不能及时有效地纠错,肃清问题,而且还会纵容犯罪者逍遥法外,严重影响了社会的治安。同时,在鉴定机构的分布上也存在权责分散的情况,重复鉴定和重复建设的情况层出不穷。除此之外,法院、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在工作中相对独立,协调和配合不足,有失公允。
三、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的规范路径
(一)规范并强化行业准入制度
想要推动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的工作质量,前提之一就是完善并规范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的准入机制,借鉴我国司法考试制度等相关经验,提升鉴定人员的准入门槛。首先,检查机关需要对司法会计鉴定人员进行身份考核和注册登记,并推行全国统一考试,考察内容以理论和实践经验为主。其次,完善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公告工作等制度,从业人员必须要进行统一的登记管理,并主动接受相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其实行年检,以保证鉴定人员法律地位的公平性。
(二)构建完善的职业技术规范
具体来讲,分为以下几个流程:第一,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工作人员在初步了解案件内容的基础上,由合适的人选持续跟进,保证其具备专业的诉讼、法学、审计和会计能力,并具备相关的计算机处理经验。一旦案件中涉及刑事内容,则应该听取相关专家和其他领域专业人员的意见,以配合案件的鉴定工作。第二,司法会计人员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应该合理分析争执的焦点,从全面而科学的角度,分析案件的整体经过,为鉴定工作的有序完成提供坚实的保障。除此之外,站在当事人的角度合理分析案件争执的焦点,确定详尽的鉴定方案。第三,有效寻找案件中的重点线索,提取证据的同时,科学确定鉴定内容,强化鉴定人员自身审计业务能力的同时,去伪存真,提升案件审查的效果。第四,在得出鉴定结论之前,需要听取各方的意见。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工作人员,除了要明确鉴定工作内容之外,还应该多方倾听原告、被告和其他相关人员的意见,多方取证以得出鉴定的结论。第五,保证鉴定内容翔实的同时,促进书面材料的规范书写,以做好出庭问答的准备[2]。
(三)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
由于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工作具有严肃性和特殊性,对鉴定人员的道德素质也具有较高的要求。因此为了能够提升鉴定工作的效率,从业人员必须要遵守相关道德规范:在工作的过程中恪守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的同时遵守法律规范,在冷静思考和独立判断的基础上,能够虚心听取各方意见,提升鉴定效果;鉴定人员在承接工作之前,需要查看自身能力与案件难度等级是否匹配;始终保持职业得谨慎,不放过任何与案件可能相关的素材资料;不能违背法律规范私下接见与身份特殊的人员,更不能从中谋取私利;书面材料的提交中不能偏袒任何一方,需要始终进行中立地判断;除了审理和鉴定场合之外,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披露案件内容,防止后续出现其他不必要的连带责任。只有在充分尊重制度和法律的基础上,强化道德意识,才能提升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的有效性。
四、结束语
为了能够提升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的效率,需要规范并强化行业准入制度,构建完善的职业技术规范,遵守相关的职业道德规范,改良当前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优化工作流程的同时,提升案件的司法会计鉴定工作,提升案件处理效率的同时,为和谐社会的发展奠定提供坚实的保障。
参考文献
[1] 章祝明.规范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工作路径的思考[J].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6(04):37-39.
[2] 章祝明,章成.论检察机关司法会计鉴定工作的规范路径[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5):1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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