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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中教师的防治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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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校园欺凌不仅对学生的身体造成伤害,还带给他们巨大的精神压力,甚至成为一生的伤痕。教师作为教育的一线主体,不仅仅是知识的传递者,还应该是学生成长的保护者、德行的引领者。然而,教师在校园欺凌中所发挥的作用往往被忽略。为有效解决欺凌问题,教师群体应做到:提早预防,加强自身应对校园欺凌的意识和能力;及时处理,兼顾各方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为人师表,注重师风师德建设。
  关键词:校园欺凌;教师;防治策略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频被曝光,社会对欺凌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有关校园欺凌问题的研究也呈快速上升趋势。然而,有关校园欺凌防治的研究中,很少涉及到教师方面的应对策略。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肩负着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维护学生心理健康的责任。教师对校园欺凌的认知、态度以及处理欺凌问题的能力,在防治校园欺凌方面起着关键作用。所以,应发挥教师在校园欺凌中的积极作用。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探讨教师在校园欺凌中的预防与应对之策。
  一、提早预防,加强教师应对校园欺凌的意识和能力
  在意识层面,首先,教师应加强对校园欺凌的认知,了解校园欺凌的相关知识,能够界定欺凌行为,掌握处理欺凌问题的方法。其次,教师要加强对校园欺凌的重视程度,欺凌不是孩子间的打闹、玩笑和粗暴游戏,欺凌所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最后,教师要有法律意识,一方面,教师自身要守法,有些教师在管理学生过程中体罚、侮辱学生,其行为本身就构成了对学生的欺凌,违反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教师应了解与校园欺凌相关的法律、政策、文件、通知等,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使学生明确欺凌行为的法律后果。
  在能力层面,首先,教师要有及时发现的能力,校园欺凌具有隐蔽性,发生地点隐蔽,欺凌者往往选择不易被教师发现的地点。欺凌行为的多样性导致间接欺凌方式易忽视和难发现。张文新认为在具体的欺负行为类型方面,教师往往能认识到身体方式和语言方式等较为直接的、外显的欺负行为形式,而容易忽视排斥、散布谣言等间接的欺负行为。[1]这要求教师不仅对身体欺凌、言语欺凌等直接欺凌行为给予关注,还要对社会排斥、散布谣言等间接欺凌细心觉察。另外,教师要有管理班级的能力,教师应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采用合理的方式管理班级,制定反欺凌班规,构建自由平等的班级氛围,形成和谐有序的班级环境,好的班风能够给予学生安全感,减少欺凌事件的发生。
  二、及时处理,兼顾各方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对欺凌者,要严厉惩戒。教师应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采取有效的惩罚措施。对于情节严重的,及时上报学校,严格按照学校规章制度对其进行惩戒。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应交由公安部门处理。除此之外,要从根源上找出其欺凌行为的缘由,如个体认知因素、家庭教养因素、社会失范因素等。了解原因,合理引导。
  对于被欺凌者,要坚决保护。被欺凌者往往沉默寡言、胆小懦弱。面对欺凌行为容易选择退缩、隐忍的态度。在欺凌事件发生时,要求教师主动发现,及时制止,坚决保护被欺凌者不受伤害,及时与家长沟通,联合家长共同帮助和保护受欺凌者。有学者认为个体遭受欺凌后会产生恐慌社交焦虑、抑郁、孤独和低自尊,受欺凌的个体自尊心受到严重的伤害,存在感和自我价值感降低。[2]在欺凌事件发生后,教师要对被欺凌者进行事后辅导,定期了解被欺凌者的状况并进行心理疏导。为被欺凌者融入班集体提供机会,鼓励其在集体活动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对于欺凌事件中的旁观者,要加强引导。一方面,教师要给予他们安慰,目睹欺凌行为的过程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心理恐惧,一部分学生还会因没有制止欺凌行为而出现内疚的心理。教师应向学生传递有关欺凌的知识,培养学生应对欺凌的能力,从而规避欺凌行为进行自我保护。另一方面,教師要培养学生的同理心和责任感,学会换位思考。教导学生做到:在能够自我保护的前提下,采取合理的措施有效制止欺凌行为;事后要及时报告老师,真实客观的反应情况。
  三、为人师表,加强职业道德修养
  1.构建和谐师生关系。关爱全体学生是教师应当履行的基本义务,特别是关注易卷入欺凌事件的高危人群,如学困生、转校生、留守儿童和家庭不健全的学生。这类学生往往因为学业成绩不佳、家庭情况困难等弱势条件成为被欺凌的对象。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教师应该用爱滋养学生,为学生创造和睦、宽松的学习环境,既做学生的良师又是学生的益友。和谐的师生关系能建立起学生在学校集体中的安全感和信任感,减少欺凌行为的发生。
  2.发挥教师榜样作用。正如教育家孔子所言:“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教师自身的言行潜移默化的对学生起到教化作用。教师应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止,为人师表。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部分教师滥用权力,用辱骂、体罚的方式来管理学生。自身行为失范,成为校园欺凌中的欺凌者。违背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第三条关爱学生中“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要求。
  3.做到文化传递与思想教育并举。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教师承担着向学生传授知识和进行德育的责任。然而,在现实中,教师受学生成绩与自身职业发展直接挂勾的影响,教师往往重“教书”而轻“育人”,重学习成绩而忽略学生的情感教育和心理成长。这种功利性的思想使教师容易出现偏袒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的情况,对于成绩优秀的欺凌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到教师“默许”的欺凌者更加变本加厉,校园欺凌行为只会愈演愈烈。这有悖于《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三条中的“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和第四条中的“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参考文献:
  [1]张文新.中小学生的欺负问题与干预[M].山东:山东人民出版社,2006.
  [2]黎亚军.青少年受欺负与自杀:抑郁的中介作用及性别差异[J].中国临床心理学杂志,2004,24(2).
  作者简介:范津,女,出生年月:1993年5月,民族:汉族,籍贯: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现所在单位:曲阜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学历学位: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研究学科:小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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