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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扶贫背景下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困境与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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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国家提出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下,扶贫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热点。教育扶贫是消除贫困、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手段,教育扶贫的时代使命不容忽视。贫困多发于乡村地区,扎根乡村环境的乡村教师在教育扶贫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提升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水平具有现实意义。当前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存在一些不足,为此需要通过加强教师培训、合理提高教师待遇和提升乡村教师文化认同感等措施来提升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水平。
  关键词:教育扶贫;乡村教师;文化认同
  中图分类号:G4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5995(2019)02-0033-04
  教育扶贫,是指针对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进行教育投入和教育资助服务,使贫困人口掌握脱贫致富的知识和技能,通过提高当地人口的科学文化素质以促进当地的经济和文化发展,并最终摆脱贫困的一种扶贫方式。扶贫先扶志、治贫先治愚,教育扶贫已成为当前扶贫工作中重要的手段,而教育作为社会子系统之一,扶教育之贫亦是扶贫开发的目的。在这个意义上,扶贫既是教育的目的又是手段,扶贫和教育是相辅相成的关系。通过扶教育之贫,促使教育均衡发展,以此提高乡村教育的质量,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最终获得全面发展。作为乡村教育活动开展的主体,乡村教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乡村教师作为一个长期被忽视的群体,是教师队伍中的弱势群体,生活物质方面、权利和权力、社会资本、发展机会、社会认同以及社会地位等方面处于劣势地位的教师群体”。
  2015年4月国务院出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把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2018年1月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了《深度贫困地区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发挥教育扶贫的全局性作用,必须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师资建设成为精准扶贫、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心。2018年3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提出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级贫困县为重点,为乡村学校培养教师。这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均表明乡村教师在教育扶贫中占有重要地位。因此,建设一支“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队伍是目前教育扶贫工作的重点,发挥乡村教师的重要作用,有助于发展教育扶贫事业。因此,明确在教育扶贫工作中乡村教师的地位,重新确立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路径,是促进教育扶贫工作水平提升的必然选择。
  一、教育扶贫背景下乡村教师的角色定位
  抓好教育是扶贫开发的大计,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关键举措。教育精准扶贫已从救济式扶贫转向开发式扶贫。在开发式扶贫中,教育精准扶贫帮助提高贫困地区的人口素质,直接提升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的自我发展能力。提高人口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提升其自身发展能力是教育的本体功能,是教育直接作用于人的功能体现。在贫困地区硬件资源相对匮乏的情况下,乡村教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弥补硬件配置的不足。乡村教师在教育活动中的作用是其他任何物质资源都无法替代的。
  (一)乡村教师是教育扶贫中的造血者
  乡村教师在教育扶贫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是促进乡村振兴目标落实的重要力量。提高劳动力的素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是教育扶贫的目的。乡村教师拥有的知识、能力和专业素质能转化为扶贫的内生动力,为贫困地区源源不断地输送力量。首先,受教育者在乡村教师悉心从教的引导下能产生对知识的诉求和向往,激发学习兴趣,发挥学习潜力,提升自身的基本技能;其次,一支具有高素质的乡村教师队伍有助于提高乡村教育质量,更好地发挥教育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最后,乡村教师作为乡土文化精英,是乡村社区中具有较高文化知识的群体,在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发挥着引导作用,能提升乡村民众的整体文化素质。乡村教师是“乡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者与创造者,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也是以教育活动形成对乡村学生持久影响的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扶贫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教育扶贫的造血者。
  (二)乡村教师是教育扶贫中的帮扶者
  传统的教育扶贫模式往往过于重视政府的主体地位,忽视了其他主体参与教育扶贫的重要作用,从而制约了扶贫的精准度和有效程度。构建政府、社会和学校多元主体的协同模式是精准扶贫的关键,发挥各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是保持扶贫长久活力的前提。教育扶贫不论是从内在逻辑还是现实需要来说,其关键都在于认识贫困人口,进行真正的帮扶。在这一多元主体参与的教育扶贫模式下,要充分发挥乡村教师在教育扶贫中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其一,乡村教师应该发挥教育扶贫中的主体地位。作为沟通政府和社会的乡村精英群体,凭借身份的特殊性和工作的灵活性参与精准扶贫活动,微观剖析贫困家庭的情况,能实现贫困人口信息共享,更好地帮助贫困家庭消除物质贫困。其二,乡村教师应发挥在教育中的先导性。针对不同层次的教育需求和脱贫需求,乡村教师应深入了解贫困人口的文化和利益诉求,研究教育“本土化扶贫”的思路,帮助贫困地区理性脱贫。其三,政府充分发挥乡村教师在乡村社区建设中的参与性,让他们积极参与到村庄公共事务中,利用在教育活动中的经验为社区扶贫工作的开展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三)乡村教师是教育扶贫中的文化引导者
  乡村不仅是乡村居民的生活空间,更是居民赖以生存的精神场域。贫困地区的乡土文化是重要的精神资源。乡村教师是守卫和传承乡土伦理的重要主体,是乡土文化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者,在教育扶贫中拥有文化自信的主体价值。其一,探讨扶贫问题时,乡村教师能从现实措施上给予贫困人口具体帮助,更重要的是解决这个时代“乡村能否继续生存”的问题,明确在现代化的冲击下乡村保持什么形态才得以生存和发展。在这一意义上,乡村教师的文化自信尤顯重要,其要构建贫困地区的乡土文化价值,正确传递乡村伦理生活价值,提升文化认同性和文明素质,为贫困地区精神脱贫做必要的准备。其二,乡村教师能在参与扶贫实践中不断进行文化再生产,推动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扶贫文化。乡村教师在乡村生活中发挥文化引领的作用,依托优秀传统文化,形成良好风尚的乡村文化。在这个意义上,乡村教师的实践活动有助于消除贫困文化,重建乡土文化,改造贫困地区精神不振的面貌,最终实现文化脱贫的目标。   二、教育扶贫背景下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困境
  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水平的提升是实现教育扶贫目标的重要保障,当前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乡村教师在教育扶贫中的参与程度和扶贫成效。
  (一)乡村教师参与扶贫能力不足
  由于乡村教师素质整体不高和教师之间的异质性较强等因素,部分乡村教师难以胜任教育扶贫工作。一方面,乡村教师参与扶贫工作的经验不足,难以将政策与现实结合起来,对自身在教育扶贫中的作用认识不清,工作方式和方法还不成熟。同时乡村教师学习能力不足,吸收借鉴其他地区教育扶贫先进经验的能力不够,参与教育扶贫相关的学习培训效果不理想,自身素质难以提升。整体而言,乡村教师素质不高导致了其参与教育扶贫能力不足,在教育扶贫工作中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另一方面,国家提出要到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的目标,时间紧,任务重,给地方教育扶贫工作提出了巨大挑战。为了达成这一目标,不少地方政府将乡村教师也纳入教育扶贫体系中,给他们设置了过重的任务。乡村教师本就承担着繁重的教学任务,还要抽出大量时间和精力参与扶贫工作,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部分地区乡村教师参与扶贫工作的时间太多,甚至挤占了教学时间,影响了正常教学活动秩序。
  (二)乡村教师参与扶贫积极性不高
  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医疗、保险、住房和养老等方面都没能满足乡村教师生存发展的需要,特别是乡村代课教师享受不到应有的社会福利。不充分的物质条件导致了乡村教师缺乏安全感和职业归属感,也就难以投入教育工作中。此外,当前的社会对乡村教师存在一些刻板印象,乡村教师的职业吸引力不够,农村地区乡村教师“留不住”现象明显。
  当乡村教师在物质和精神上都得不到满足时,就会产生消极懈怠的情绪,在参与教育扶贫时容易被动、消极工作。在这种状态下,乡村教师不能发挥出工作的自主性,仅仅把扶贫看作是上级领导加派给自己的任务,参与扶贫工作也只是为了应付绩效考核。乡村教师既是教育扶贫的主体,也是教育扶贫的对象,教师的生存和发展得到保障了才能激发出自身的扶贫主体意识。只有在物质条件上做好保障,解决乡村教师生活的后顾之忧,他们才能真正全身心投入教育扶贫工作中。
  (三)乡村教师文化认同感较低
  鄉村教师在乡村学校中开展教学活动,必须在乡村这一完整的生态系统中才得以生存。有学者认为,当前“乡村学校对乡村而言仅是地理位置上的嵌入,而实质却逃离于乡村精神之外”乡村学校成为悬浮在乡土环境之上的孤岛,乡村教师也就成了乡村中的局外人。其实质就是乡村教师缺乏乡村文化认同感,忽视了自身文化认同的重要性。城市代表着现代文明,有进步、繁荣和发展,而乡村则代表着农业文明。在逃离乡村的幻象下,乡村教师渴望融人城市,力求摆脱自身的乡土气息,逃离现有的工作岗位。乡村教师对自身工作不自信,没有认识到教育作为一种培养人的活动具有崇高的意义。
  乡村教师文化认同感较低在教育扶贫工作中表现为:乡村教师对教育扶贫在贫困地区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贫困摸查时没有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参与教育扶贫工作不积极,以被动的态度参加工作,甚至以各种理由推卸责任;缺乏和乡村居民交流,孤立地开展教育扶贫工作,不能得到乡村居民和乡村社区的支持;没有把自己看作乡村社区的一名成员,以陌生人姿态参与扶贫工作,对扶贫结果漠不关心。这样的后果就是乡村教师没能发挥出在教育扶贫中的应有作用,影响了教育扶贫的有效展开。
  三、教育扶贫背景下优化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路径
  扶贫攻坚任务的紧迫性为教育扶贫带来了重大挑战,乡村教师的责任和使命也在新时代被提上了新的高度。乡村教师的自身发展也成为影响教育扶贫事业进程的重要因素。这就需要加大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力度,从而真正为教育扶贫事业贡献力量。
  (一)加强乡村教师培训
  加强乡村教师培训是促进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提升乡村教师队伍素质的重要途径。国家已有多项政策落地,如“国培计划”“免费师范生”“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极大缓解了乡村教师数量不足和结构固化的问题,但乡村教师培训还是一项任重道远的任务。为了提高乡村教师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们就必须对培训进行革新。首先,乡村教师培训要确立明确的目标,以目标为导向促进教育扶贫工作的落实。相关机构在具体培训过程中不仅要关注扶贫知识与理论水平的提升,更要注重扶贫技能的发展;根据教师个体差异制定不同的培训目标,将培训目标与教师个人发展需要结合起来,提高教师参与培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确保内容的有效性,确保培训内容与教育扶贫相联系。相关机构开展乡村教师培训,要注意结合当地贫困发生情况及教育扶贫工作实际进展,精心选择乡村教师参与扶贫工作需要的培训内容。同时,也应注意剔除不必要的内容,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再次,采取灵活的培训方法,针对不同地区的乡村教师开展方式多样的培训。如针对青年教师可多利用在线培训的方式,对中年教师可多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具体方式视情况而定;利用“互联网+”提供的便利搭建教师培训资源共享平台,促进乡村教师利用网络进行自主学习和在线学习。最后,完善培训考核评估,提升乡村教师培训的质量。相关机构要建立健全培训的评价机制,结合乡村教师培训后参与扶贫工作的反馈及考核评估,才能不断改进培训工作。
  (二)合理提高乡村教师待遇
  良好的物质保障是乡村教师投入教育扶贫工作的先决条件,提升乡村教师待遇主要依靠国家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投入,解决乡村教师生存发展的后顾之忧。为此,政府要保障乡村教师有较高水平的工资待遇,不低于本地区公务员工资水平,保证工资按时按量发放;实行生活补助政策,如2013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各地要“设立专项资金,对在连片特困地区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要遵循“全面落实”和“差别对待”的原则,灵活制定补助标准,给予深度贫困地区和山区的乡村教师政策倾斜;要投入资金改善乡村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打造良好的办公条件;解决住房困难,改善乡村教师的居住环境;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在乡村教师的医疗、养老和保险等方面都给予更大的投入;在乡村教师社会保障方面给予法律规定,提供制度性保障。
  此外,政府还应当提高乡村教师社会认同感,让乡村教师获得较好的社会声望。政府要消除社会公众对乡村教师的偏见和误解,给予其一定精神奖励,让乡村教师真正成为受社会尊重的职业。教师物质和精神的满足为教师职业生存和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解决乡村教师参与扶贫工作的后顾之忧,能够让他们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参与到教学活动中。
  (三)提升乡村教师文化认同感
  乡土文化是几千年中国历史中形成的文化积淀,是消解现代性给当代社会带来危机的药方,是现代中国应对不确定性和潜在危害的内在力量。作为地理空间的乡村不可避免会在城镇化进程中逐渐式微,但文化意义上的乡村却会在中国独特发展道路中获得复兴。乡村振兴战略要求“传承发展提升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扶贫也意味着要以中国道路实现传统文化复兴。乡村教师也应当在教育扶贫中承担起扶智和扶志的时代使命,在消除贫困代际传递中起到潜移默化改变乡村学生的作用,这必然要求乡村教师做到文化认同。乡村教师的文化认同包含两方面:一是对乡村文化的认同,二是有自身的文化自信。
  对乡村文化的认同要求乡村教师正确认识乡村与乡村教育,乡村教育遭受了城市教育的挤压,甚至被边缘化。乡村不是“贫困、落后、愚昧”的代表,而是在传统与现代的变革中迷失了方向,乡村文化处于解体的边缘而失去了自信的心态。乡村教师既要认同乡村文化,同时也要宽容地看待其他文化,在与外来文化的整合中创造新的扶贫文化,实现自我的超越,提升乡村文化的价值。乡村教师文化自信的实现,意味着在传统乡村文化基础上创造出成熟的乡村文化,保持积极、乐观和自信的姿态面对时代挑战,找到乡村建设和扶贫工作的方向。只有文化自信的重新确立,乡村教师崇高的教育理想才会重新回归,投身教育扶贫事业也就成为乡村教师的使命与担当。乡村教师在参与扶贫工作中要坚持科学的方法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指引,自觉承担起构建和传播扶贫文化,改良贫困文化土壤的使命。这是乡村教师应对乡村文化贫困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自身扶贫能力和意识发展的根本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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