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革命遗址进行挖掘保护利用的调查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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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中,山东省临沭县委党史委组织专人先后赴玉山镇、店头镇、曹庄镇、蛟龙镇、刘少奇在山东纪念馆、滨海革命烈士陵园等地,就革命遗址挖掘保护利用情况开展了实地调研,同时到文物、民政等相关部门了解情况。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基本摸清了全县革命遗址的现状,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挖掘保护利用这些革命遗址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一、基本情况
临沭作为沂蒙革命根据地的重点区域,到处印满红色的足迹。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这里是山东党政军领导机关所在地,是当时山东五大战略区滨海区的中心县,中共山东分局、山东战工会、八路军一一五师师部都曾驻扎临沭,刘少奇、罗荣桓、黎玉、肖华、朱瑞、谷牧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著名国际友人汉斯·希伯等都曾在这里工作、生活和战斗过,是新华社山东分社诞生地,留下了新华社山东分社旧址、刘少奇旧居等一批十分珍贵的革命遗址。目前,全县共有革命遗址34处、其它遗址5处,其中重要历史事件和重要机构旧址、人物活动纪念地16处,革命领导人旧居9处,烈士墓1处,纪念设施8处。革命遗址中,已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3处;国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处,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处,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3处,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3处。
二、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加大投入。临沭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革命遗址的保护修缮,加大开发利用力度,挖掘革命遗址潜在价值。县里成立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开展全国、省、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申报和命名工作,加强对革命遗址的保护,扩大爱国主义教育示范效应。同时,注重对重要纪念设施的改造和升级,对刘少奇在山东纪念馆、朱村抗日战斗纪念碑等都进行了二期改造,先后投入财政资金近千万元,多次对展馆进行提升改建,推动了纪念馆提档升级,初步形成了规划合理、特色鲜明、功能完整、保障有力的格局。
二是开展遗址普查,摸清遗址底数。按照上级部署,搞好革命遗址普查,实行全面普查与重点调研相结合,组织人员到镇街、村居,深入座谈了解,查找遗址的具体地点,调查有关资料,了解各处遗址的现存状况,做到不漏掉一人、不漏掉一处。对每处遗址的相关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各项普查信息、数据有充分依据、有证可查。对普查中形成的资料、文献、图像、数据,统一建档,每处遗址都有历史由来说明、有登记表、有现场照片、有文献来源。通过普查,共登记革命遗址34处。
三是传承传统精神,发挥教育功能。通过新闻媒体等宣传渠道,结合各种重大党史节日、纪念日加强对全县革命遗址的历史意义及现状进行宣传,增强了群众对革命遗址进行保护的意识。同时充分利用好全縣的革命遗址资源,每逢“七一”、“八一”、“国庆”、“清明”、“五四”等重大纪念日,部队、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组织人员到革命遗址现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思想作风教育,进行不同形式的纪念活动。
四是打造精品基地,提高服务水平。依托刘少奇在山东纪念馆,以打造高层次的领导干部培训基地为着力点,较好地完成了各类党员干部教育教学培训。聘请市委党校原副校长柴鸥林教授来刘少奇在山东纪念馆开展教学工作,成功开发出《刘少奇1942年山东之行的启示和贡献》专题课,该专题课在前来学习的各级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起到了较好的教育效果。截至目前,共接待各类教学班次504个计2.7万人。其中,接待中央、省、市等各级领导班次共200批10万多人次;接待全市各县区局级单位教学培训班192批 1万多人;接待其他社会党政团体112批6900多人。
三、存在问题
一是认识程度不够,宣传推介不力。改革开放以来,在城乡建设和改造中,重建设轻保护,对革命遗址的保护认识不够,或根本没有保护利用革命遗址的思想观念,忽略了对一些重要遗址的保护。由于一些遗址知名度不高、影响力不够,地处偏僻,交通不便,使得一些遗址只有建筑,却没有纪念设施和文字介绍,同时还存在党史、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对革命遗址的宣传介绍传播不够、手段单一等诸多原因,随着岁月流逝,自然造成遗址不为人知。
二是投入资金不足,造成年久失修。多年来,政府用于革命遗址维修和保护的资金不足,致使大多数革命遗址的保护利用缺乏经费来源,随着岁月流逝,自然侵蚀、生物破坏和人为的生产生活活动对许多遗址造成损毁。加上保障机制不健全,许多革命遗址没有能够得到很好的保护、开发和利用。
三是缺乏部门联动,责任主体不明确。遗址保护开发和利用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扯的部门众多,比如规划、城建、宣传、文化、旅游、财政、民政和党史等诸多部门。但目前我县还没有建立起多部门联动机制,责任主体不明确,造成推进遗址保护和利用工作成效不明显,没有个性和创新,同质化现象严重,容易使人产生审美疲劳,缺乏对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吸引力。
四是所有权归属不明,管理体制不畅。有些遗址所有权属归个人,有些遗址没有明确具体的管理部门。党史部门没有直接管理的革命遗址及纪念设施,一般仅提供资料、参与布展、把关史实,所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
四、对策建议
一要注重开发保护,统一规划论证。革命遗址是宝贵的革命历史财富,具有精神教育价值、历史见证价值和经济发展价值,是不可再生的宝贵资源。建议在城乡建设中一定要考虑革命遗址的保护、规划、挖掘。如果不重视保护或保护不力,革命先烈曾经战斗过、生活过、工作过的地方将不复存在。要加强对革命遗址保护开发利用的统一规划和论证,充分利用遗址普查的成果资料,对全县革命遗址保护开发利用进行统一规划,组织有多方面专家参与的论证组,对每一处遗址的保护开发利用进行科学论证,制定出切实可行、因地制宜的方案和措施。
二要出台相关规定,加强法制保障。根据《文物保护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建议县里出台有关临沭县加强革命遗址保护和利用的详细规定,为革命遗址保护和利用提供法律保障,把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作为革命遗址保护和利用实施办法的基本方针。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对破坏历史文物的行为,不论何人、何因,都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不按规划要求进行盲目开发的“建设性破坏”行为,也要予以惩处。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要创新宣传形式,大力开展革命遗址保护开发利用的宣传活动,利用报纸、电视、网站介绍遗址的历史背景,在遗址场所开展教育活动,组织专题宣讲报告,出版遗址图片画册,举办遗址图片展等,深入挖掘革命遗址的红色文化内涵。在中国革命史上的重要纪念日,机关事业单位要带头到革命遗址开展教育活动,充分发挥革命遗址的“资政育人”功能。要将保护开发遗址和发挥遗址教育作用的宣传和传播结合起来,通过保护开发遗址来发挥遗址本身的巨大教育意义,同时又通过遗址的教育作用来更好地促进大家对遗址的保护。
四要增加资金投入,理顺管理体制。革命遗址保护需要有财力保证,建议县政府将革命遗址保护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设立专项资金,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一点经费,切实解决好革命遗址保护利用和管理经费。同时,要把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纳入各级党委的一项工作内容,建立革命遗址保护利用的长效机制。建议调整理顺管理体制,将革命遗址归属民政部门管理。镇街成立相关机构、配备专门人员管理和专人看护。
五要开发红色旅游,发挥经济效应。要和旅游部门密切配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把保护修缮革命遗址工作与发展红色旅游结合起来。在开发利用中加强对革命遗址的保护和修复工作,打造“红色教育,绿色休闲”的红色文化和生态旅游,逐步形成以抓好革命遗址开发利用促进红色旅游经济发展,以红色旅游经济发展保障革命遗址保护的良性循环,打造一批红色文化品位高、影响面广、社会效益发挥好的革命遗址教育基地,形成革命遗址保护与开发利用良性互动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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