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分享经济统计监测的难点与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近年来分享经济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在对人们生产生活方式以及经济社会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同时,也对现有国民经济统计监测体系构成了挑战。当前,我国分享经济统计监测工作面临着认识模糊、管理体制不顺、统计方法不科学、数据共享难、统计指标体系不统一等问题,必须从完善顶层设计、科学设置指标体系、优化统计方法、加强数据共享等方面采取应对措施,引导分享经济健康发展。
  当前,分享经济的浪潮正席卷全球,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发展趋势。分享经济是新经济的典型代表和重要内容,与传统经济模式在很多方面都存在明显差异,导致现行统计工作从指标设计到数据采集汇总、分析评价、跟踪监测等环节难以准确反映分享经济的发展及其影响。积极适应新形势,加强分享经济统计监测,使分享经济的价值能够在国民经济统计体系中得到合理体现,是现代统计工作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引导分享经济助力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使命。
  1 分享经济统计监测面临的主要难点
  1.1 社会各界的认识比较模糊
  总体来看,分享经济的理论及政策研究明显跟不上实践发展的节奏,尤其是缺乏对分享经济的统一界定,导致分享经济的边界十分模糊。目前,官方、研究机构和学界对分享经济的定义和理解各不相同甚至相差很大,特别是在分享对象是否仅限于闲置资源或分散资源、交易双方是否仅限于个人、交易物品是否仅限于有形的物品等问题上分歧明显。而且,多数定义属于列举式定义,缺乏科学性与严谨性。比如国家八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中,不仅没有对分享经济进行严格的概念表述,只是对其“主要表现”进行高度浓缩的简单概括,而且还特别强调“现阶段”。“现阶段”本身就是一个模糊词,这显然与统计工作的精确性要求是不相适应的。
  1.2 管理体制有待理顺
  分享经济的渗透领域十分广泛,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容易产生“九龙治水”的多头管理问题,不利于统计监测工作开展。从《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来看,文件虽然是国家八部委联合发布的,也就意味着八部委都有共同管理之责,但文件不仅没有明确八部委各自的管理职责,还将统筹协调和政策解读的职责交给了“互联网+”行动部际联席会议这样一个非常设机构,而“互联网+”行动部际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多达33家。由于政出多门,统筹协调不够,不仅使得管理效力分散,而且容易产生监管真空,制约了分享经济的长远健康发展。同时,多头管理的体制也使得分享经济统计调查数据的来源和发布处于多元化、无序化状态。目前,已有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和中国互联网协会分享经济工作委员会(联合)、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腾讯研究院等多家机构各自在发布中国分享经济年度发展报告,涉及的分享经济市场规模等关键数据相互之间的差异十分明显(如表1所示),这极不利于对分享经济进行科学研究与决策。
  1.3 现有统计方法和数据搜集渠道难以适应需要
  从分享经济活动的参与者来看,一方面,由于参与分享经济的个人数量庞大、高度分散、流动性强且单个规模小,将其纳入生产统计具有相当难度。另一方面,很多参与者既是消费者又是生产者,消费与生产的边界不清晰,加大了统计调查的难度。比如,在国民经济核算框架中,生产者购买的产品和服务一般作为中间消耗或资本形成,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和服务一般记为最终消费;而在分
  享经济条件下,个人购买产品和服务尤其是购买家用汽车等耐用消费品,既是为了满足自用,同时也会大量用于生产经营,如何根据不同用途来进行统计,現实操作难度很大。从分享经济平台企业来看,近年来无论是规模还是数量,都在快速变化之中,并且随着新常态下改革的纵深推进,分享经济行业整合、企业兼并将进一步加剧,这必然会大大增加统计调查工作的难度。与此同时,传统的数据收集和抽样办法也不能完全适应新业态的发展,甚至有的分享行为很难在技术上进行科学统计。比如,有些提供免费或低价产品、服务,或看似无偿却能借此获取广告收益的分享行为,虽然都属于分享经济的范畴,但在技术上完成统计,还有相当的难度。总的来看,如何站在行业层面,对个人生产活动的产出和价值进行统计调查、核算、监测,从而准确反映分享经济发展的规模、速度、结构、贡献等方面的情况,是当前分享经济发展急需研究解决的重大难题。
  1.4 统计数据难以实现共享
  数据是分享经济的核心资源,如何实现分享经济平台企业、政府相关部门、个人之间的数据共享,是影响分享经济发展的一大关键问题。但是数据共享面临三大困难:一是在大数据时代,数据是企业的无形资产,也是核心资源,这就使得对数据的争夺、占有、处置,成为企业竞争和生存的手段,平台企业不仅不会主动共享自己的数据,甚至还会千方百计地予以保护。二是有些平台企业刻意逃避监管。比如,2017年6月,町町单车濒临倒闭,南京2000多名町町单车用户向市场监管和公安部门投诉押金无法退还,相关部门却难以处理,因为平台数据在企业,但公司负责人“跑路”,对于有多少用户、收了多少押金等关键性的问题,管理部门一无所知。三是政府部门数据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十分有限,平台企业缺乏公共数据资源的支持。企业维护平台数据需要了解交易双方的不良记录和个人财务基础信息并进行身份证查验等,但这些关键性数据掌握在相关政府部门和公共机构手中,平台很难从政府部门获得方便快捷的调阅接口,给企业发展带来现实瓶颈。
  1.5 统计监测指标体系难统一
  分享经济快速发展,使其内涵与外延都在不断发生变化。当前,分享经济已经渗透到多个领域,而且新兴行业正在不断涌现,热点领域也在不断更新、切换,行业细分也将越来越深化。分享经济这种快节奏的变化模式和跨产业、跨行业的特性,显然与传统的行业分类体系和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不相适应。虽然分享经济所有的平台企业都拥有各自的海量交易数据,但是如果缺乏~套统一固定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由于行业差异性大,形势发展变化快,分享经济的统计口径是很难做到一致和固定的。如果是这样,那么即使能够顺利实现数据共享,我们也仍然无法进行科学有效的统计监测。   2 加强分享经济统计监测的对策建议
  2.1 完善顶层设计
  分享经济具有十分鲜明的跨界融合特点,迫切需要关联各方加强统筹与协调,为分享经济统计监测工作提供宽松的体制机制环境。一是要组织官方、学界、业界开展多层面理论研究,统一和深化认识,为分享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也为加强分享经济统计研究争取主动。重点围绕将分享经济纳入国民经济统计核算体系,加强分享经济统计方法、统计口径、分类目录等方面的研究。二是要尽快完善统计调查、研究分析、数据发布制度,建立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以及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分享经济多方协同治理机制。明确分享经济牵头管理部门和参与协作单位,成立高规格的领导小组,或者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行动,加强市场统筹。领导小组或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后,应迅速组建专班,分头展開理论研究、数据搜集整理发布、政策文件起草等工作,引领分享经济加快发展。
  2.2 科学设置统计监测指标体系
  构建科学全面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是统计客观反映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工作。要探索构建一套与现有统计调查制度方法相适应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从而能够相对定量地对分享经济发展予以客观描述,使分享经济的发展情况得到准确反映,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得到客观评价,为相关部门开展研究、制定政策、加强监管提供决策参考。在实践中,还要根据我国及全球分享经济发展的形势、重点、特征、阶段等变化,适时对指标体系进行合理调整。调整时除了坚持中国特色,尽可能保持指标体系相对稳定以外,还应学习借鉴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的经验做法,加强对接,以便于在世界范围内进行比较研究。
  2.3 优化统计调查方法
  有些传统的统计调查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分享经济的发展需要,但是大规模地进行创新也不现实,必须立足现有统计调查方法,从多方面进行优化。一是在常规统计调查中增设新的调查内容。结合现行的企业调查和住户调查制度,可以在企业统计报表和住户调查问卷中增加相关统计指标,以反映各类主体参与分享经济的程度以及通过分享经济产生的就业、收入、消费支出等情况。要选择分享经济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地区开展专项调查、抽样调查,实施动态跟踪。二是充分利用普查手段。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将于2019年1月正式开展,应结合前期开展综合试点的经验,在跟踪落实过程中注意将分享经济发展情况融入经济普查工作,全面系统掌握分享经济发展的相关情况。三是充分利用“三新”统计平台。分享经济是新经济的重要方面,虽然分享经济的多数内容并未纳入国家统计局划定的“三新”统计范围,但有些与分享经济直接相关的内容,如众包、众筹以及互联网金融中的P2P借贷等,其数据可以直接利用,其他有些数据也可以进行一定的加工转化来获得。四是开展统计调查试点。选择若干基础条件较好的省份和城市,积极开展分享经济专项统计调查试点,探索与分享经济发展实际相适应的新的统计调查方法,待其成熟后再逐步推广。
  2.4 大力推进数据共享
  可靠而稳定的数据来源是做好分享经济统计监测工作的必备基础,必须不断创新,加强数据采集,努力实现多方位、多层次的数据共享。一是注意积极探索整合利用监管部门行政记录、行业协会掌握信息、平台企业拥有数据的思路与方法,在加强传统调查以及行政记录等数据采集的基础上,重点完善分享经济网络交易平台统计。二是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扩展数据来源渠道,做好实时统计监测,实现分享经济统计数据从采集到处理、传输、存储以及发布的全流程现代化。三是统计部门应依托平台企业掌握的详细交易记录以及其强大的数据加工与分析能力,加强与平台企业之间的合作,联合开展统计调查与监测。四是打破信息孤岛,大力推动政府部门数据共享、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加大政府部门对分享经济产品和服务的购买力度,建立政府和企业互动的信息共享合作机制。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484769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