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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在华撤资的动因分析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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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跨国公司在华投资的不断增加,撤资问题也逐渐产生,并对我国经济、外贸等方面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如何正确的认识此现象并采取有效的预防及解决措施,已成为我国政府待解决的问题。因此本文从在华撤资理论入手,分析跨国公司在华投资动因及撤资动因并就此提出了建议对策。
  1 跨国公司在华撤资理论综述
  随着越来越多跨国公司进入合同终止期或生产标准化阶段,跨国公司撤资行为相对于跨国公司对华投资时有发生并逐渐增加。跨国公司对华撤资是指跨国公司撤走资本,部分或全部终止国外子公司在地区或东道国的生产以及经营活动。
  1.1 产品生命周期理论(PLC)
  维农把一种产品的生命周期划分为创新、成长和成熟、标准化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由于创新过垄断着新产品的生产技术,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很低,创新国企业主要是通过出口来满足这些国外的市场需求;第二阶段,产品逐渐标准化,降低成本对提高竞争力的作用加大,产品的需求价格弹性逐渐增强,因而跨国公司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将产品生产转移到劳动力廉价国;第三阶段,产品的生产技术、工艺、规格等都已完全标准化,创新国企业的技术优势已经丧失,创新国将从劳动力廉价国生产的产品运回返销国内,以满足国内需求。至此,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产品生命周期。一般而言,跨国公司撤资行为出现在衰退期,即标准化阶段。
  1.2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OIL)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认为,对外直接投资主要是由内部化优势、区位优势和所有权优势三个基本因素决定的。而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必须具备所有权、内部化和区位三种优势。
  国际生产折衷理论是对国际直接投资从动态角度进行分析,说明了随着时间的推移,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一国不可能永远拥有某种比较优势,而当该比较优势在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中消失时,跨国公司将会选择撤出资本。而且一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效益主要取决于其所拥有的比较优势,一国可以依据比较优势发展对外直接投资,也可以依据其比较劣势吸引外国直接投资,即当一国的比较劣势削弱或消失时,该国对外国直接投资的吸引力也
  会随之削弱。
  2 跨国公司在华撤资情况
  图1表明,随着我国金融和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跨国公司直接投资的规模也日益扩大。在产业分类中,跨国公司在华第三产业投资持稳定增长并且总额最大。而第二产业中在2003年获得最高投资额,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劳动力价格水平也随之上涨,中国对以降低成本为导向型动机的跨国公司的吸引力也随之下降,并且引起该导向型跨国公司在华撤资。
  从图2中可得,亚洲区域对华进行跨国公司直接投资额在10年内稳居首位,并远超其他地区,其投资额总体呈上升趋势;拉丁美洲(巴西、开曼群岛、墨西哥和英属维尔京群岛)位居第二,其每年投资在1200000万美元上下浮动。2016年与2015年总体相比呈负增加,约为-13.50%,2015年与2014年则环比增长21.83%。
  图3表明,外商直接投资是指符合一定规定的国外单位在中国的投资或中国国内企业从境外借入的资金额,反映了我国引进和利用外资的情况。在2014—2016年中,七个大洲及其他国别地区的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每年趋于平稳,最高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的地区是亚洲,约6百亿美元到8百亿美元且有逐年增长的趋势,与按国别分外商直接投资额呈正相关。
  3 跨国公司在华撤资的动因分析
  跨国公司对华撤资有着较为深层次的原因而并不是短期兴起。其中原因或是投资环境的变化,或是跨国公司自身原因。跨国公司对华撤资动因进行的分析如下。
  3.1 跨国公司归核化战略
  归核化指的是多元化经营的企业将其业务集中到其能力和资源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归核化战略思想能够提高企业能力理论的实操性。跨国公司将对公司核心能力影响较小的业务进行分离出售,对于有利于增强跨国公司核心能力的资源进行购入,目的在于增强公司核心业务。跨国公司采取归核化战略的目的是为了接近目标或达到目标,进一步强化和提高其竞争优势,并借此在未来竞争中发挥相应的作用。
  归核化体现在跨国公司海外战略上通常表现为通过业务剥离或资产剥离的手段,在部分国家中的部分行业进行撤资行为。因此,跨国公司对华撤资一部分体现了跨国公司归核化战略的实施。
  3.2 跨国公司投资意图的偏差
  某些跨国公司并未能够准确地预测我国的市场发展前景,且以获得短期利润为目的,并不重视子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在其获得短期利润的投资意图下,一方面,母公司取得了巨大利益;另一方面,子公司却面临经营困难的局面。跨国公司的母公司也会在子公司进一步经营困难的时候撤资以实现套现的目的。
  3.3 国家新推行的政策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为了吸引国际直接投资,参照了国际惯例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并对跨国公司国际直接投资实施在税收、进出口经营权和注册资本等的优惠政策,其政策对跨国公司国际直接投资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但是,东道国政策优惠一旦出现变化或被取消,可能导致其对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吸引力下降,从而产生跨国公司撤资行为。
  4 我国政府应对的策略
  4.1 从“招商引资”转变为“招商选资”
  在跨国公司在华实现国际直接投资时,我国更应该注重质量并进行引资挑选,而不是只注重国际直接投资的规模忽视其引资成效。并且在选择跨国公司在华进行国际直接投资时应加大力度吸引高新技术产业、研发中心类型及高附加值服务业的外资,减少引进利益风险大、投资与撤资周期短的易波动产业。这不仅可以促进我国的技术发展并且还有效减少撤资行为。
  4.2 优化企業价值链层次
  由于我国居民收入的逐年上升,从全球竞争事态而言,我国劳动力竞争优势已经被削弱。我国也应积极进入跨国公司的全球价值链条,并尽力成为其中一个环节,如成为合作伙伴、生产商、服务商和供应商等,或为跨国公司的阶段性发展目标和全球经营战略服务,学习跨国公司的管理方式和营销理念等。我国致力于强化企业价值链层次对我国在世界市场范围内获得有利的生存空间,从而最终达到促进产业发展和实现技术提高。
  4.3 设立撤资监控预警机制
  跨国公司在华进行撤资前会根据撤资战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因而可以根据我国国民经济转型进行阶段性需要特征,对撤资可行性进行一定的预计评估,并且建立相关的撤资预警架构,降低跨国公司撤资的风险并降低跨国公司撤资对我国宏观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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