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地税合并背景下“互联网+纳税服务”的优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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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放管服”改革和国地税合并后的新要求、新形势,进一步优化和改进纳税服务还存在很大空间。本文以互联网+纳税服务为核心,从国地税合并的背景出发,分析了当前纳税服务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我国纳税服务结合互联网发展的优化路径。
关键词:“互联网+”;纳税服务;国地税合并
基金项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2017年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公共管理”项目子课题政府债务危机应急与管理(编号:F2017STSZD01)
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合并,对强化税务系统征管手段、提高征管效率质量、节约税收征管成本、统一税收征管体系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纳税服务旨在为纳税人提供规范、全面、便捷、经济的各项服务措施,在税收体制改革后也面临着完善升级。
一、“互联网+纳税服务”的概念
纳税服务,是指税务机关在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下,对纳税人在税收征收、管理、检查和实施税收法律救济过程中提供的服务事项和措施。“互联网+纳税服务”的建设旨在利用大数据统计及信息技术,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更有效率的纳税服务。利用互联网门户网站及12366服务热线等作为重要渠道,办理及宣传涉税事项,提高税收征纳资源利用率,实现信息共享,打造功能相对完善、项目较为全面的纳税服务平台,实现对纳税人、办税服务厅、办税服务业务的全覆盖,满足纳税人多方面多层次的服务需求。
二、现行“互联网+纳税服务”存在的问题
(一)税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互联网+纳税服务”对税务机关办税人员素质要求极高。在政策不断更新及互联网技术需求的增加下,现阶段的办税人员不能仅依靠原有的知识和理论作为支撑,理论知识和互联网技术都有待提高。同时部分办税人员对纳税服务的深度认识不足,重形式、轻行动依然普遍,对于执法和服务的区别认识不到位。
(二)纳税服务供需不对称
现行的纳税服务存在供需信息断层的现象。一方面,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的纳税服务不能恰好地对应纳税人的实质性需要,纳税人很难从税务部门获取直接有用的信息。另一方面,纳税人的需求呈现多样化,纳税人被動接受的服务不能与其自身需求准确对接。同时,纳税服务缺乏良好的分析能力和主动性,未将地区差异、行业差异、个体差异等因素纳入考量,无法呈现各项差异之间的逻辑关系,缺乏对个性化需求的深入关注。
(三)服务系统难以整合,数据产生鸿沟
各地税务局在使用省内统一的税源管控平台和数据情报平台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地区的适用需求自行开发或外包开发了一系列不同的业务操作系统,但这些操作系统存在数据结构差异大、数据接口不一致、数据口径不统一、系统兼容性不佳、存储分类界限不一和信息不能共享等诸多问题,操作系统的分散和标准不一使得数据整合举步维艰。
(四)监督反馈机制滞后,信息数据不回流
税务机关原有的纳税服务反馈机制跟不上纳税服务的优化进度。纳税服务在整体流程上缺乏成熟的监督评价系统,未能将纳税服务考核指标量化、细化,未能降低惩戒机制的操作难度。
三、国地税合并背景下“互联网+纳税服务”发展的优化路径
(一)加强税务人员素质培养,转变纳税服务理念
“互联网+纳税服务”的建设离不开现代化队伍的运用,需要建设一支既熟悉税收业务、又精通互联网技术的复合型服务人才队伍。这要求税务机关在录取税务人员时,设立相应的门槛和要求。并定期开展全面的知识、技术更新培训并严格考核,设立奖惩机制,提升税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互联网操作水平。同时树立对纳税人“服务”而非“管理”理念,高度重视纳税人的主体地位,为纳税人提供法律保障。
(二)建立纳税人信息分析体系,供给对称
税务机关可以利用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例如互联网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APP等,及时有效地采集纳税人的满意度及纳税人服务需求等信息,对纳税人不同需求及特点进行采集及分析,在共性化服务的基础上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三)整合服务系统,推进纳税服务信息化
国地税合并后,传统纳税服务存在的信息鸿沟被打破。税务机关应建立统一完整的纳税服务信息系统。先以省级为基本单位统一开发税务人员业务操作系统,合理划分数据结构、统一数据口径、提升系统兼容性,在此基础上传递及共享涉税数据,从而使省内跨区域税务部门在纳税服务的质量效益得到保证。通过纳税服务数据集成和整合管理,实现对纳税服务不同结构不同业务种类的多维度集中管理和动态监控,为纳税服务提供强大的信息数据支撑。
(四)建立纳税服务考评机制,实现涉税信息数据回流
通过在办税服务大厅窗口设置评价器、设立纳税人权益保障中心、提供投诉热线等方式,为纳税人提供解决问题的诉求途径。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主动掌握纳税人评价情况,针对当前纳税服务的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提出解决策略。在高度重视纳税人的满意度的基础上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了解纳税人的需求,实现纳税服务相关信息数据的回流。
(五)强化涉税信息安全风险防范
“互联网+纳税服务”对网络安全保障的要求极高。税务机关需要成立网络安全部门,系统化地对数据进行安全分级,备份隐蔽系统数据,以此来防止黑客攻击导致信息丢失。在内部制定严格的安全细则,要求工作人员提高对涉税信息的保密性以及警惕性;对外提高对纳税人的身份认证采集度,防止纳税人泄露信息。网络安全是互联网发展的不足,需要税务机关给予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王梦婷,徐婧仪,管永昊.大数据背景下的纳税服务优化[J].财会月刊,2018.
[2]张霄,姚凤民.智能化实体办税服务厅的构建[J].税务研究,2018.
作者简介:
钮佳佳(1989- ),女,汉族,江苏省连云港市人,助教,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财税政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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