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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林管理问题及对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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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陕西生态公益林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流失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保护环境,促进生态平衡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只有立足实际,加强生态公益林的管理与管护,才能更好的促进生态公益林的建设,进而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与生态效益。通过从陕西省公益林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对策措施,力求对该区生态公益林的健康发展有所助益。
  关键词:公益林;管理;问题;对策
  生态公益林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护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的基本国策。在很大程度上有着保护环境,促进生态发展的效果。所以我们必须要重视公益林的管理,采用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更好的保护生态公益林,促进生态平衡。然而受很多因素的影响,陕西公益林管理方面韩存在很多问题。为此结合工作实践,对这些问题展开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应对措施,以供参考。
  一、公益林管护中存在的问题
  1.公益林经营与管护费用严重不足。由于陕西省天保工程的全面实施,且国家尚未将我省纳入生态效益补偿范围。所以现在公益林仅通过天宝资金进行管护,同时,目前已经享受天保工程重点公益林保护经费的地区,相较于其他纳入重点公益林补偿地区在管护费用的补偿标准上存在很大差距。而且新增于天保工程区划范围的造林面积,未能享受天宝管护经费,中央生态效益补偿也不能享受,以至于这些新增林地保护水平低下。再者,天保工程区公益林造林投入标准太低,原有国家在天保工程的投入标准已经很难适应现在营林造林要求,并且公益林造林任务越多的地区,其经费短缺问题非常突出,更甚者还拖欠造林人工费,对林场的经营与发展造成很大的影响。
  2.公益林建设和经营管护的法律体系不健全。对于国内关于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而言,在生态公益林建设与管理方面还不完善,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致使公益林林地管理以及采伐和管护等各个方面都没有严格的规定细则。虽然陕西省依照自身实际进行了一些公益林管理的相关政策,然而这些管理措施在关键环节上还有极大的差异性存在,采伐的强度以及方式和林地流转与管护等方面还缺乏相应的细则。有些条文与基层工作实际存在很大不同,需要针对基层生态公益林管理进行有效细化,才可有效的划定公益林管护责任区,确保相关补助资金的落实,保证监督工作的有效推进。天保工程在陕西这个地区全面实施以来,商务明确的法律进行规定,这对此项工程的建设成效造成很大影响。
  3.公益林建设管理滞后。第一不重视相关机构的建设,林业部门进行生态公益林的建设过程中,有着非常大的任务,工作范围比较广,然而却却没有设立专门的部门对其进行管理,并且还存在明显的多头管理的情况,一直以管理实效不强,公益林管理体系的不完善,对该项工作的影响巨大,第二,在公益林管理工作中缺乏有效的考核措施,现在还未将其作为政府部门的考核范畴,主要还是林业以及财政部门对其进行考核,这些对其工作开展影响较大。
  4.公众参与度不够。林业资源主要受林业管理部门的管理,这一权利是国家抚育的,但是这却使森林与农户的贴近权力和作用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如公益林防火管理以及禁止村民盗采偷猎等管理措施,使公益林管理与农民以一种对立的形式出现,这严重影响公益林管理中,人们的保护意识与责任心,更不能形成良好的自觉性。随着林权制度的改革,进行多元化的管理显得越发重要起来。现在公益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研究农户参与公益林建设与管理方面存在很大不足。林业部门通常将政府部门下达的计划指标以及任务,强行的加给农户,而农户很少参与上述计划任务与指标制定,对农户的积极性造成很大影响,更影响农户的参与意识,以至于农民在公益林建设中的责、权、利等各个方面得不到明确,在利益面前农户多表现一种怀疑态度,更影响其参与积极性。
  5.集体林或个人造林划入禁伐区、保护区,林农利益没有得到相应补偿。在20世纪80年代时,国家对荒山造林的个人投资行为非常鼓励,同时还进行低息贷款和贴息等,然而这些荒山造林都进行天然保护区禁伐区的规划,属于重点公益林的管理对象,荒山造林是个人投资所建,但是却不能采伐,以至于某些经营者便铤而走险,进行林木采伐。一些以前拥护造林的荒山投资建设者,成为了违法分子,对社会的安定也带了负面影响。在风景区及保护区将集体林划入其中之后,不仅密友获得相应的补偿,同时还使取柴之山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很难保证利农的利益。
  二、促进公益林管护的对策措施
  1.完善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国家在陕西公益林建设中,应当依照当地实际,把进行重点公益林规划的人工林及团集体公益林等,制定相关的补偿政策,同时应当将国家在森林生态公益林建设中的补偿标准,强化分类补偿的原则,针对当地实际,进行生态社会价值评估体系的建设与相关的政策支持,充分贯彻落实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加强更方协商,对补偿标准进行核定,确保生态补偿机制与现代社会发展保持同步。
  2.尽快出台公益林管理政策。出台公益林管理政策,是促使陕西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已是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十分紧迫的工作。针对当前重点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应对重点生态公益林的培育经营、更新改造、保护管理、补偿资金使用、建设与发展等方面做出具有操作性的规定,为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经营管护提供法律保障。
  3.加强公益林管理机构体系建设,强化监督考核机制。要建立起生态公益林省、县、乡三级管理组织体系,并配备专职人员,还要进一步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必须将检查考核内容列入各级政府的主要考核范畴,这样将对生态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形成巨大的推进作用,确保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成效。
  4.注重加强农户在公益林建设中的参与。农户作为与公益林距离最靠近联系最紧密的利益相关群体,公益林建设中必须重视农户的参与问题。农户拥有对森林资源的产权是农户参与公益林建设的前提,如果农民对林业资源如林地、林产品没有使用权和管理权,农民就不可能积极地参与社区林业发展。同时,降低农户对森林的依赖程度是农户参与公益林建设的关键。随着林区农户经济收入的提高,经营森林的机会成本也会相应提高,从而农户对森林的依赖程度会随之降低,在这种前提下,寻求替代生计是降低农户对森林依存度的关键。政府应从加强为林农寻求替代生计入手,降低农户对森林的依存度,切断森林保护中的恶性循环链条。
  5.妥善解决农民投资造林的资金回收问题。公益林中绝大多数为天然林和国家工程造林,也有部分为农民和其他社会主体的投资造林。为妥善解决个人因投资造林陷入困境的问题,建议分类解决。一是通过分配采伐指标解决部分造林大户的困境。二是通过调整区划把部分公益林转作商品林。三是通过赎买转作国有林,既解决农民投资的回收问题,也有利于更好地管护。四是通过国家征收把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收归国家所有,同时给农民合理补偿。
  参考文献:
  [1]张志芳.生态公益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林業科技,2017,(26).
  [2]黄晓星.生态公益林管理现状与对策[J].现代林业,2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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