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实施多元化考核,有效促进儿童素质教育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新课标精神,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立足于开展开放型、人文型、活动型、表演型、赏析型的综合型音乐课程,并对音乐课堂更加多元化、科学化的进行全督学,笔者就“小学音乐学科期末考试与评价”这一论题,提出了一系列不同形式的探索、尝试、实践与研究。
  【关键词】小学音乐;多元化考核;素质教育
  在小学音乐课程的督学工作中,一个不争的事实摆在眼前,那就是还有很多一线音乐教师,在进行音乐学科的期末考核与评价时,仅仅是让孩子走上讲台,背唱或者演唱一首歌曲,这种唱歌比赛式的,单一、片面的期末考评机制,却在大部分学校和地区广泛采用着。
  而我国各个版本的义务教育音乐教材,其实都在每单元的课程安排上做了科学而平均的设计。不难发现,教育部在针对音乐学科的课程安排与标准中,除了注重演唱、演奏、舞蹈等这些实操活动,还同样重视聆听、赏析、作品分析与音乐知识等音乐专业素养的养成,并对唱歌课与赏析课在数量篇章上,做了比较平均的分配。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新课标精神,激发学生的兴趣,立足于开展开放型、人文型、活动型、表演型、赏析型的综合型音樂课程,并对音乐课堂更加多元化、科学化的进行全督学,笔者就“小学音乐学科期末考试与评价”这一论题,提出了一系列不同形式的探索、尝试、实践与研究。
  这几年,随着各级对新课标理解的不断推进、研讨、探索、深化以及督导中,各地区各级教育部门、老师们逐渐意识到了这种期末考核过于片面的问题。而针对这一普遍存在的现象。《音乐课程标准》提出的音乐学科核心素养主要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审美感知,即让学生掌握针对音乐艺术的听觉特性、表现形式、表现要素、表现手段,以及独特性的理论与把握;第二阶段艺术表现,即让学生通过演奏、演唱、音乐创编、综合表演等形式和活动,表达对音乐艺术美感和情感内涵的实践能力;第三阶段文化理解,通过音乐感知和艺术表现等途径,理解不同文化中音乐艺术的不同人文内涵。
  为了通过正确、科学、多方位的评价,让学生、教师、家长、学校更真实、更直观地了解学生学习的进度与成效。各校在音乐学科的教学过程中,针对新课标这三个不同层次的教学标准与核心素养,应以学生为本体出发,注重培养学生听、辨、赏、唱、奏、演、音乐知识点的能力,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与个性发展,从多方位对学生进行灵活的艺术能力考核与评价,提出了以下较为系统的音乐教学质量督学标准。
  (一)督学对象: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全体学生
  (二)督学标准(如下表)
  不难发现,在这一督导模式中,虽然针对音乐学科的督学是相同的五大板块,但对每项的具体要求在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深化,同时分值也因为年龄阶段对知识掌握的能力、学生的学习兴趣、课程的具体要求有所变化。
  一、演唱与表演能力
  针对低年级学生督学时,要求学生自选一首本学期音乐课中喜欢的歌曲作为考试曲目。针对课程安排,对课标要求的学唱歌曲进行演唱和表演。要求:咬字清晰、节奏准确、气息流畅、感情丰富,歌曲表现力强,能理解歌曲内涵、能够在歌曲演唱时,配合律动或者动作表演,台风自然大方,音准准确。通过独唱表演的形式,检验学生的歌唱水平、律动感等综合表演能力。而进入到中年级是,我们的的考核方式有所更改,开始了小组协作的任务式考核。让学生进行不超过5人的自由组合,通过小组协作、自主排练的形式,进行小组展示。同时对考核的具体要求也有所提高,由于是组合展示,要求各组必须有队形的变化、造型的体现、以及歌曲中不同角色扮演等多元化的表演方式。通过两年系统的音乐素养学习,中年级的学生在音乐性、律动性、创造力、逻辑性上都有了一定的基础,自由组合的模式让学生在选择模式、表演形式、队员组成、团结协作等方面,都拥有了“自由”。学生会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积极创造创作作品。这其实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一次考评。而晋升到高年级时,考核学生的创造力、曲目情感体现、文化底蕴等要求会更高。同时,可以看见这种单一的表演式考核分值随着年龄的增加而递减,我们将更多的分值给与了音乐知识技能的掌握与运用、音乐作品的赏析与感受上。
  二、音乐技能
  针对低年级学生,我们只要求其能根据示范教师敲击示范的一条简短节奏,进行口头的模唱、或者拍手的模仿;以及针对音的强弱、音的高低、音的长短等进行简单的听辨测评。通过听觉训练,检验学生的听辨模拟能力的检验。而当学生达到中年级后,由于对基础音符、音高、音准、节奏有了一定的认知,所以考核内容根据教材难度,有所提升,主要检测本册教材内出现的节奏型、旋律音符等。
  三、拓展与实践
  本项目主要测试学生的节奏感、韵律感。例如:一年级上册第四课中的歌曲《咏鹅》、二年级上册第三课中的歌曲《唢呐配喇叭》等曲目,每样不同乐器,分别请一个学生,在临时结成小组中,进行协作演奏。将演唱与演奏相结合,同时考验学生的眼、手、口、耳、心与肢体协调能力,为歌曲进行两至三样不同小型打击乐器,不同节奏型的合奏伴奏。这种在相互干扰下的协作,不但要掌握乐器的使用方法,熟悉歌曲的旋律、节奏、律动,更要求学生能在抗干扰的自主调解下,准确的表达出歌曲节奏的特点,这就需要学生在平时的常规课堂训练中,必须循序渐进的完全达成教材设定的教学目标。而三年级上册第七课中的学唱歌曲《美丽的黄昏》,提出让学生自选打击乐器,结合歌曲意境尝试为歌曲进行伴奏。这种自主选择,自主设计节奏型的创编式伴奏模式,又比低年级学生的按照书本去演奏,难度加大,对孩子的乐感、音乐知识及音乐素养等要求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不再是机械的模仿,而是走进了编创、创新、模拟的模式。学生升到高年级后,甚至出现了音乐剧创编与表演。例如,六年级上册,第三课中的欣赏曲目《波斯市场》,学生在理解作品、分析人设之后分组,自主选择角色自行排练后,进行分组展示。由于中年级后一直采用的小组协作创编节目表演考评机制,又对学生的队形、造型、动作等舞台表现力、舞台造型、舞台分布、人物塑造等能力有了一定的练习基础,学生给我们呈现的各组艺术效果是十分精彩、富有创造力的。
  四、音乐知识
  简单的来说就是通过笔试的形式,对学生的音乐知识掌握情况进行测验。低年级由于学生识字量的局限性,通过口试的方式进行辨识与解释。例如:连音、休止符、顿音、反复记号、反复跳跃记号、拍号、高音、低音、中音等符号。一般通过每课提出、每课强调、每首歌都切实的应用,才能让他们在意识上对音乐知识形成形象的认知概念。
  五、平时表现:课堂表现即纪律
  为了小学音乐学科督学的全面性,从歌唱与表演能力、音乐技能、拓展与实践、音乐基础知识、平时课堂表现五大板块入手,对学生进行考核,对学校音乐教学情况进行督学。并针对每个年级的不同学情,在分值、评价标准以及考核要求上做出了不同层次的科学要求。力求能更科学、全面、真实的检测各年级每个学生的音乐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
  总之,音乐学科教学督导工作,不应该再继续用单一的歌唱考试这种陈旧的考核方式。我们应该是为了更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激励老师探索科研,完善学校科学化的教学管理,全面有效提高音乐学科教学质量而服务的。这种分项考评的方法,让小学音乐课程督导工作,不仅更加多元化、标准化、分层次、全面性,更适用于全体学生,还能重新凸显出音乐学科的综合性人文艺术特点。
  【参考文献】
  [1]音乐课程标准.2017.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49402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