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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环境风险防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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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结合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标准,对水质环境风险进行了梳理和分析,同时针对性地提出了风险防控措施。
  关键字:污水处理厂;环境风险;防范控制
  中图分类号:X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9)06-00-01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19.06.015
  Abstract:Combined with the influent standard of municipal wastwater treatment plants, this paper sorts out and analyzes the water quality environmental risk, and puts forward the risk prevention and control measures.
  Key words:Wastwater treatment plants;Environmental risk;Prevention and control
  城镇污水处理厂作为现代城市排水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污染减排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城镇污水处理厂作为污水的终端处置设施,对于降低突发水污染事故风险也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近年来市政建设和工业园区的快速发展,排水体制多样、城市排水管网日趋复杂,特别是一些企业采用非法排放等方式,造成了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超标频现,对水厂的运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因此,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潜在风险源,进行防控是非常必要的。
  1 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作为城市排水系统的组成部分,为了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一般要对市政排水管网的水质进行管理。国家对排入市政下水管网的污水水质有明确要求,近些年来不断地更新完善。首先最常用的是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这个标准发布于1996年,其中规定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该标准和现在的环保要求已经不匹配。而关于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我国建设主管部门先后出台了CJ18-1986,CJ3082-1999,CJ343-2010,这三个标准是逐年更替的,最新版的标准就是CJ343-2010《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这个标准针对排入到市政污水管网的35种污染物质进行了规定。除此之外,部分地区也出台了地方标准,例如,2008年辽宁省出台了DB 21/1627-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明确了排入设置污水处理厂的收集管网系统的24种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值的一提的是地方标准DB 21/1627-2008中部分污染物指标严于行业标准CJ343-2010。以上两个标准均规定了市政污水管道可接纳的污水水质,可以按照“地方标准从严”的原则作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的标准。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设计水质、处理工艺和处理规模,是在工程建设前,综合考虑区域内给排水现状和污水排放标准,进行了合理预测和规范化设计。
  2 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环境风险分析
  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环境风险主要包括:
  (1)企业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随着环保压力增大,部分企业采用管道偷排或灌装车辆偷排等方式,把高浓度废水排入到城市管網,把污水治理责任转嫁给污水处理厂。这类废水往往夜间排放、周期不固定、排放点不固定、污染物浓度高、特征污染物明显等特点。(2)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废水超标排放。部分企业由于污水处理设施不完善、运行管理水平低下等,造成废水达不到排放标准。这类废水存在排放持续时间长、重现率高、排放点固定等特点。(3)企业发生风险事故、应急排放。主要包括工艺设备故障、危化品泄露等。这类废水突发性强、排放量大、特征污染物明显。(4)城镇排水系统发生损漏、雨污混流或河水倒灌。包括且不限于:部分城镇排水管线沿河铺设,因城市景观河水位上涨、排水管线破损等原因,造成雨水、河水等灌入城镇排水系统,造成污水处理厂污水COD、氨氮等污染物浓度大幅度下降,影响污水处理厂生化系统运行。
  3 城镇污水处理厂水质环境防范措施
  3.1 完善污水处理厂水质指标设计
  在现有的水质标准基础上,充分结合城镇发展现状和规划、产业规模布局,开展区域内企业的污水排放量及水质调查,掌握市政排水管网及企业污水处理设施现状和规划,进而完善污水处理厂的设计进水指标,为工艺设计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3.2 加强进出水水质自行监测
  充分利用现有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加强进出水的污染物监测,符合接管标准要求的污水才能进入城镇污水处理厂,一旦发现污水超标,污水处理厂立即启动应急措施。建议有条件的污水处理厂开展区域内特征污染物检测工作,便于取证和查找原因。
  3.3 科学、合理设置应急处置设施
  城镇污水处理厂在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区域内市政排水系统的水质环境风险,对上游排污单位污水直排、超标排放、应急排放和排水系统损漏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设置事故池、投药装置等应急处置设施。对于运行负荷较低的污水处理厂,应充分利用剩余处理能力,达到最大限度削减污染物的目的。
  3.4 建立环境风险事故预案
  目前,国家及地方出台了一系列的应急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34 号)、《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辽宁省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辽环发〔2013〕53号)、《沈阳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沈环保〔2015〕74号)等。城镇污水处理厂应根据水质环境风险类型、污染源和风险保护目标识别,按照要求建立环境风险事故预案,细化应急分类响应程序,明确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做好应急设施设备及材料的储备,加强培训与应急演练,保证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得到控制和处理。此外,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应建立统一的环境风险事故预案,采取统一标准、统一措施,协调排污单位、排水系统管理单位、污水处理厂、河道管理部门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之间的关系。在水质环境风险发生时,若无法在短期内改善水质,立即启动区域污水调配处理方案,通知区域内企业停止向管网排水,控制排水系统水体污染态势,减轻下游污水处理厂压力,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同时查明并消除污染源。
  3.5 统筹管理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环境风险管理归根结底是城镇排水系统及水环境的管理,是一个由点源至面源的管理过程。污水处理厂只是整个系统中的最后一个环节,作为运营企业是没有能力去解决上游水质环境问题的,单纯依靠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被动消化,提高了运行成本、增加了运行难度、造成出水水质劣化甚至超标,不仅不科学而且很危险。近年来一些地方环保部门错位监管,监管重心放在了污水处理的最后一个环节,而缺乏对上游污染源的有效管理。不仅没有彻底消除污染的根源,而且造成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困难,使整个排水系统陷入更大的环境风险之中。只有相关部门统筹管理,对排水系统的污染源进行详细排查,掌握现状,分清责任边界,明确执法标准,这样才能上下联动,实现污染减排。
  参考文献
  [1]郭泓利,李鑫玮,任钦毅,刘思沂,吴云生,贾立敏.全国典型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特征分析[J].给水排水,2018,54(06):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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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余峰进.某污水处理厂水质特征及污染物去除效果研究[D].杭州:浙江工业大学,2017.
  [4]许亚洲,杨雪梅.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的可行性研究[J].焦作大学学报,2018,32(03):75-77.
  收稿日期:2019-01-10
  作者简介:霍然(1982-),男,汉族,本科学历,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水处理技术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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