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创作的心理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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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音乐创作是音乐艺术研究中十分重要的一项任务及内容,也是音乐艺术研究的一个重要目标。创作高质量的音乐作品可使人们对音乐艺术的需求得到更好的满足,有利于实现音乐艺术的更好发展。在音乐创作过程中,为了提升作品质量,需要对各个方面因素加强注意,而心理特质就是其中比较重要的一个方面,会对音乐创作产生直接影响,需要创作人员对其准确把握,在此基础上更好地进行音乐创作。
【关键词】音乐艺术;音乐创作;心理特质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目前,随着音乐艺术的不断发展,音乐创作也得到了较好的发展,很多高质量的音乐作品得以出现,为人们提供良好的听觉体验及精神享受。在目前音乐创作过程中,为能够使创作的音乐作品更好地满足人们的追求及需求,使音乐作品质量实现有效提升,作为音乐创作人员及音乐艺术研究人员,应当对音乐创作中的心理特质加强认知及把握,在此基础上更科学合理地进行音乐创作,使音乐作品质量得到更好的保障。
一、音乐创作中内心听觉
音乐艺术属于一种声音艺术,需要人们通过听觉感官进行感知,对于音乐创作人员而言,需要通过进行音乐训练及实践,对以往感知的有关音樂要素的相关表象记忆,对于相关的声音进行感受及体验,这种心理能力在音乐创作中被称为内心听觉。内心听觉是在对音乐艺术逐渐认知中得以不断形成并发展的,并不依赖于客观实体,需要依据在内心构建声音概念,进行内在音响处理,属于比较复杂的一种心理活动。在音乐艺术感知方面,内心听觉属于十分重要的内容及组成部分,其不但属于心理活动方式,更重要的一点是其属于一种能力表现,对于音乐创作及音乐艺术研究人员而言,内心听觉属于必不可少的内容。在实际进行音乐创作过程中,音乐创作人员可对内心听觉随意进行提取、分解及组合,在创作人员的创作思维及形象活动中,其属于重要材料及核心,若缺乏充足的音乐经验记忆,无法通过音乐听觉使音乐效果得以再现,则很难有效开展创作活动。对于缺乏经验的音乐创作人员,其所创作作品在实际进行演奏时与想象效果有很大差异,内心听觉能力是音乐创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十分重要的心理能力,也是音乐创作过程中的重要心理基础。
对于音乐创作活动而言,其实际上就是创作人员对内心体验进行改造,使其成为音响的一种创造性活动,而在这一活动中,内心听觉始终贯穿。在进行创作构思过程中,对于特定感受及体验,创作人员需要先将其构想成为音乐框架,在此基础上利用具体音乐形式将这种音乐框架准确地表现出来,在搭配音程、选择和弦以及设计曲式等各个方面,均需要具备较强的内心听觉能力,从而使创造人员依据自身意图进行音乐创作,保证整个作品能够实现有序完成。而对于已经形成乐谱的有关音乐作品,在实际进行检验及评估中,即音乐作品形成实体音响前,创作人员需要对整个作品进行连缀,从而使完整内心音响形成。所以,对于音乐艺术研究人员而言,内心听觉不但属于比较要具备的一种,并且也是必须要不断发展的一种能力。[1,2]
二、音乐创作中想象力
在目前艺术作品实际创作过程中,相比于其他音乐艺术表现而言,在音乐艺术创作中,想象具有更突出表现,这与其想象方式之间存在密切关系。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就是由于其他艺术形式在现实生活中均具备原型,而音乐艺术不具备现实原型,音乐艺术创作人员在实际开展创作过程中,为能够使现实与音乐艺术之间构建联系,只能通过想象,音乐想象在创作人员与音乐作品实现联系方面属于重要途径,在创作人员进行创作过程中也是必须要具备的一种能力。在实际进行音乐创作过程中,由于在实际生活中无法找到相对应实物,作为音乐作品创作人员,需要通过自身丰富创作想象,对自身在生活及情感中所体验的相关心理因素,使其转变成为不同于现实生活,且具备较高审美价值的相关音响形态及艺术意象,从而使音乐创作能够达到更理想的效果。
对于音乐想象而言,其主要是通过乐音进行,为了实现这种想象,创作人员必须要对乐音运动规律熟悉,并且要将其较好掌握,并且能够运用乐音进行形象塑造,实现艺术表现。在整个音乐作品创作过程中,想象始终贯穿其中,想象始终贯穿,在创作构思过程中,其能够激发创作灵感,有利于创作人员更好地融入特定情景,从而更好地形成乐思。在实际开展音乐创造过程中,通过想象可将乐曲情绪特点及内涵作为核心,有效调动所积累的相关知识,对于这些素材依据音乐美规律进行组织及发展,使其能够依据构思实现发展,促使相应动机、主题及音调得以实现,促使乐音动态结构越来越完整,越来越丰富。此外,在实际开展音乐创作过程中,需要想象音乐表现及意境,并且通过这种想象指导,依据联觉对应关系,想象能够使这种意境及情境实现较好地表现音乐音响,通过这种方式,也能够实现更加理想的音乐创作,使音乐创作过程中能够得到更加理想的作品。[2,3]
三、音乐创作中情感因素
对于音乐这一艺术形式而言,其本质是将声音作为物质媒介,由于声音具有流动性及时间性特点,并且只对人听觉感受产生作用,这种特点也就是其表现对象受到较大程度限定,也就是说,其表现对象并非特定情景及事物,只能在时间流动过程中,通过特定音响变化,与人们情感预应力直接产生交合与共鸣,而音乐属于感情表现的最理想艺术。在实际进行音乐创作过程中,情感因素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而言,对于音乐创作人员,在实际生活中所获得情感体验,可有效激发其创作热情以及创作欲望,使其能够产生强烈要求,能够通过音乐表达这些情感;另一方面而言,情感因素能够融入作品内涵,可作为音乐创作中的重要材料,在创作思维开展中属于核心内容,情感因素能够确定作品情态基调,对于情绪发展逻辑具有规定作用,且能够有效激发创作人员联想及想象,使其得到最理想的音乐情态结构。
作为音乐创作人员,应当通过情感真正表现出自然情感与真实情感,而并非在外部因素影响下进行情感表达,若创作人员在理性支配下对音乐情感进行安排,则会导致在音乐作品中有与情感自然发展及变化规律相违背情况出现,也就很难体现出自然性及真实性,在这种情况下所创作的音乐作品很难使受众在心理上产生共鸣,导致作品审美价值有所降低。音乐创作人员需要具备较强的洞察力,对外部事物较好的感知,对自身及他人内心活动需要有较好把握,在此基础上才能够更好地在音乐创造过程中表达自身情感,使音乐创作展示出理想的情感体验,确保音乐创作能达到更理想的效果,使所创作的音乐作品能够使人们产生情感共鸣,满足人们的需求。[3,4]
四、结语
随着音乐艺术的不断发展及人们审美水平的不断提升,人们对音乐作品有着越来越高的要求,因而有效进行音乐创作,使音乐作品能够更好地满足人们的要求也就十分必要。在实际进行音乐创作过程中,创作人员应当对心理特质加强重视,对心理特质中的各个方面因素充分把握,在此基础上更好进行音乐创作,使创作的音乐作品质量能够实现有效提升,保证人们能够得到更好的体验及感受,实现音乐艺术的更好发展。
参考文献
[1]孙大峰,姜楠.近现代音乐作品创作的发展与现状[J].北方音乐,2018,38(23):4-5.
[2]马波.联想思维与音乐创作[J].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2018(3):89-91,8.
[3]韩旭.音乐创作无意识心理现象管窥[J].当代音乐,2018(7):26-27.
[4]江晖.想象思维在音乐创作中的应用初探[J].戏剧之家,2018(1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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