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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南疆特色林果业发展的路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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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林果业是新疆农业农村的支柱产业,更是南疆农民增收致富、脱贫攻坚的重要支撑。当前,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背景下,南疆特色林果业发展重任在肩,责无旁贷。基于此,分析了南疆林果业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就此提出了下一步措施建议,为今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益借鉴。
  关键词 特色林果业;现状;问题;建议;南疆
  中图分类号:F326.13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9.12.070
  1 特色林果业发展现状
  1.1 生产规模持续扩大
  2017年底,全疆林果种植面积146萬公顷(其中地方124万公顷、兵团22万公顷,下同),面积居全国第五位,比2005年增加1 100万吨,果品产量1 143万吨(其中地方748万吨、兵团395万吨),比2005年增加880万吨。红枣、葡萄、杏种植面积和产量均居全国第一位,红枣面积47.62万公顷、产量347万吨,葡萄面积14.40万公顷、产量269.55万吨,杏面积11.12万公顷、产量93.31万吨;核桃种植面积39.08万公顷、产量83.68万吨,面积居全国第六、产量居全国第二位;香梨面积7.33万公顷、产量140.69万吨,产量居全国第五位;苹果面积7.64万公顷、产量153万吨;巴旦木面积6.46万公顷、产量9万吨。林果面积的增长使新疆森林覆盖率提高了近0.8个百分点,年生态效益价值400亿元。
  1.2 产区相对集中
  目前,新疆基本形成了南疆环塔里木盆地林果主产区和吐哈盆地、伊犁河谷、天山北坡三个林果产业带。环塔里木盆地林果主产区以红枣、核桃、杏、香梨、苹果、巴旦木、葡萄等为主,林果种植面积和产量占全区林果规模的83%以上;吐哈盆地优质高效林果产业带以鲜食(酿酒)葡萄、枸杞、小浆果为主。建成了以环塔里木盆地、吐哈盆地的7个地州市41县市为主的红枣产业集群,以阿克苏、喀什、和田地区等4个地州28个县市为主的核桃产业集群;以巴州、阿克苏地区等2个地州9个县市为主的香梨产业集群,以喀什、和田地区等5个地州23个县市为主的杏产业集群;以阿克苏地区、伊犁河谷12个县市为主的苹果产业集群,以吐哈盆地、焉耆盆地、昌吉州等4个州9个县市为主的葡萄及酿酒葡萄产业集群等六大产业集群。
  1.3 产业地位重要
  2017年,新疆农民来自林果业的收入占人均收入的25%,南疆林果主产区已达到30%。尤其是在南疆四地州,特色林果业是贫困农民增收脱贫的重要产业支撑。据统计,南疆四地州22个深度贫困县市,林果业种植面积64.52万公顷、产量270.25万吨、总产值219.2.0亿元,分别占到南疆四地州的68.74%、54.84%和60%。
  1.4 加工能力稳步提升
  目前新疆果品贮藏、保鲜与加工企业515家(其中自治区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98家),年贮藏保鲜与加工能力300万吨,较2005年翻了一番。其中:加工企业376家(含“企业+合作社”模式),初加工产品占到95%以上,主要为红枣、葡萄干、杏干、巴旦木、苹果、香梨、枸杞、酸梅干等,精深加工产品仅占5%左右,主要有核桃麻糖、杏脯、葡萄酒、红枣酒、杏汁、苹果汁、石榴汁、沙棘汁、巴旦木乳饮、沙棘胶囊和沙棘原浆等[1]。
  2 南疆特色林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南疆林果产业既存在规模小、数量少、层次低等产业结构问题,也存在资金、人才、市场等要素制约;既面临全国特色林果加工业发展普遍存在的问题,还面临特殊地域、特殊环境所带来的一些困难问题。
  2.1 基地生产能力弱,果品质量不高
  1)特色林果栽培品种结构不合理。新疆现有红枣39.33万公顷、核桃35.33万公顷,主要集中在南疆地区,大多采取“矮密早”种植模式,红枣每667 m2至少110株,多则达到330株以上;核桃每667 m2至少44株,多则达到88株以上。随着树龄增大,冠幅扩大、采光不足、枝条徒长,严重影响果品品质。2)生产方式较为粗放。目前南疆70%以上的果园为果粮果棉间作模式,喀什、和田、克州三地州果粮、果棉间作率超过80%,阿克苏在55%以上,套种不科学,尤其是林粮、林棉间作矛盾加剧,农作物产量低,果树产量和质量也受到了极大影响。3)水肥投入严重不足。由于土地瘠薄,农民对林果业投入不足,肥料投入特别是有机肥投入严重不足,造成果品质量逐年下降。按果树正常生长,年均需投入1 700元以上,而果农每667 m2实际投入不足500元。4)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发展滞后,节水农业发展区域不平衡,南疆河水灌溉保证率低,基本农田节水工程水费返还制度还不完善。5)灾害防控体系薄弱。农业综合防控基础设施建设、监测预报网络建设、防灾减灾技术研究与推广、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与技术服务等方面相对滞后,抗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尤其是南疆地区,灾害天气频发,且林果业生产保险机制尚未建立,果农抵御风险能力不强。
  2.2 林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科技支撑能力不强
  1)果农整体素质与发展现代林果业的要求不相适应。受语言、宗教意识、外出务工渠道受阻等因素制约,大部分农民束缚在自有土地上,农民流转土地的意愿较低,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水平不高。在销售模式方面,多采用中间商上门收购的模式,农民价格谈判能力弱,经济收益不稳定,小农户对接大市场处于被动局面。2)新型农业经营培育滞后。林果基地建设的生产主体85%以上为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小规模生产模式,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行业的作用不强,特别是南疆龙头企业发育不足,主产区林果产品批发市场设施不完善,仓储物流及配送体系建设滞后。专业合作社小而分散,企业化运作机制合作社少,各种土地股份、草畜联营及设施农业、农机灌溉、休闲农业、农村电商等专业合作社的实际有效运作比例低;合作社缺少延伸加工层次的设施条件和资金,缺乏组织生产力和转化销售能力,没有深度参与到利益链中。3)基层林果业科技推广服务力量弱。县乡从事林果业的科技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缺乏,缺乏林果业科技创新领军人物。   2.3 林果产品加工水平低,市场开拓能力弱
  1)加工转化水平低,同质化产品多。目前,果品加工企业376家,林果产品仓储企业89家,加工转化能力和仓储能力仅占林果总产量的10%和30%左右。多以原字号产品直接进入市场,感官、卖相和品质均受影响。精深加工能力弱,产业链较短,林果产品附加值和增值率低。2)产品走出去困难。由于远离内地主消费市场,铁路、公路、航空混联物流的现代冷链体系建设滞后,多数林果产品运输损耗严重,生鲜瓜果保鲜量不到10%,远低于全国19%的平均水平。同时,高额的物流成本,导致出疆后新疆林产品价格竞争力明显下降,即使干坚果运输成本也都偏高,如南疆地区加工的红枣、核桃等产品运往上海市场销售,仅运营费用就占到产品销售价格的38%,远高于15%的行业平均水平。3)品牌意识不强,市场辨识度低。目前新疆共有林果品牌5 615个,其中区域公用品牌47个,企业品牌5 568个,仅有50个品牌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农产品,仅占全疆林果品牌总数的0.8%。由于缺乏统一规划的管理和宣传推广手段,加之品牌管理混乱,导致消费者对新疆林果的认知度不高。
  3 促进南疆特色林果业发展的措施建议
  3.1 加强林果业生产基地建设
  1)促进林果业基地提质增效,改善核桃、红枣等现有林果基地的基础设施条件,以套种果园退出小麦种植和节水标准化改造为抓手,开展6 666.7 hm2果粮兼作退出粮食种植试点示范,推行果树简单树形、简化技术、简便管理,抓好疏密改造、品种改良、水肥投入等技术措施落实,提升果品质量。2)增强林果灾害综合防控能力。进一步建立完善林果业灾害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控减灾和科技支撑体系,增强对林果有害生物、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和防控能力。3)狠抓林果实用技术集成和科技研发工作。加强果树营养诊断、测土配方施肥、新品种培育、科学化管理、提质增效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加大对现有技术成果的组装配套、集成创新和示范推广,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3.2 培育打造特色林果加工园区
  1)优化特色林果加工业园区布局。借助现有的6家国家级农业产业化园区和26家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园区优势,引导和扶持林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向园区集中,在南疆每个地州(市)建设1个林果产品物流园,有条件的县(市)每个县(市)建设1个林果产品加工园,有条件的乡(镇)每个乡(镇)建设1个林果产品交易市场。使园区布局与林果业布局相结合、产业优势与园区特色相协调,形成一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发展格局。2)推进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建设。采取“政府投入、企业主导、社会融资”多元投入机制,完善林果加工园区电力、交通、通讯、污水处理及给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积极搭建加工技术研发、融資担保、检验检测、仓储物流、劳动用工、出口代理等公共服务平台,切实提高园区的承载能力,发挥好“筑巢引凤”载体作用。3)提高特色林果加工园区管理服务水平。重点指导创新提升园区政务、商务能力建设,建立园区考核机制、园区投入产出效益评价机制,支持有条件的特色林果加工园区试点成立园区投资开发管理公司,推广园区建设、开发、经营市场化运作模式。严格把控特色林果加工项目、加工企业入园标准,切实吸引有实力的林果加工企业入驻园区。
  3.3 积极培育林果生产加工经营主体
  1)加快培育特色林果龙头企业。吸引国内外知名大企业、大集团来新疆发展林果加工业。引导本地企业围绕林果产品精深加工和贮运保鲜,加快技术设备升级、经营机制创新,尽快形成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2)积极培育林果专业合作社。支持和引导林果合作社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加大林果合作社机械推广应用体系建设,推进合作社开展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管理,实施财政资金补贴合作社开展果园机械化管理和加工设备更新改造和升级,扶持培植一批合作社,重点支持脱皮(壳)、清洗、烘干、分级、包装等设备改造升级。3)扶持林果技术服务合作社建设。进一步完善林果科技服务体系,积极引导扶持林果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壮大,逐步建立完善社会化有偿服务机制。在南疆深度贫困地区每个村培养1~2名农民技术员,开展技术服务、配备施肥、修剪、采摘、防治、加工等服务。
  3.4 提升林果业市场开拓水平
  1)积极推广阿克苏“十城百店”“十仓百企”模式。利用对口援疆机制,争取将林果产品仓储、营销网络建设纳入19个对口援疆省市工作规划中,对名优特农产品,在内地建立公共仓、销售专区和专营店,并加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体系、连锁配送体系建设,在有效降低运输成本的同时,提高配送效率。2)探索新疆林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由于新疆地处我国西部边陲,果品运往内地,运距远、时间长,加之冷链发展滞后,果品运输损耗大、成本高、市场竞争力差。需要进一步协调铁路、交通、民航等有关部门,在铁路、公路、航空等运输方面开辟“绿色通道”,给予新疆干鲜果产品运输补贴政策,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分销速度,畅通物流渠道。3)实施林果产品品牌名牌战略,健全完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增强新疆特色林果产品品牌意识和质量意识,深入实施特色林果产品品牌战略。建立健全林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追溯监管体系,强化果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和质量监管执法,杜绝在林果产品生产过程中违规使用化肥、农药、植物激素、清洗剂等投入物,确保果品“从基地到餐桌”的安全[2]。
  3.5 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1)加大金融信贷的支持政策。加大对林果企业的金融贷款支持,参照农发行支持粮棉油收储金融支持政策,将林果果品收储纳入农发行贷款支持范围,主要用于果品收购、冷链、物流等环节,扩大林果产品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完善林果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完善对农民林果业专业合作社税收征管措施,落实农民合作社税收优惠政策。2)加大用电、用地的支持政策。给予新疆特色林果贮藏保鲜加工企业享受当地农业生产灌溉用电的优惠政策,切实减低设施运营成本。对农民林果业专业合作社从事林果品加工的用地、用水等给予优惠,执行农业生产用地、用水价格,有效降低生产经营成本。3)进一步放大援疆工作机制。将林果业特别是林果产品的加工转化、贮藏保鲜、市场开拓及在对口省市进行营销网络体系建设纳入援疆规划,并作为对口援疆工作的重点,统筹规划,加大支持力度。4)创新林果产品加工支持政策。制定自治区支持林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清单。制定国资国企进入林果产品加工、包装、仓储、物流、营销等领域的政策。
  参考文献: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意见[Z].2011.
  [2] 徐丽,张红丽.新疆特色林果业发展问题研究[J].新疆农垦经济,2016(10):53-57.
  (责任编辑:刘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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