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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管理模式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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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本文通过对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三种管理模式进行概述,比较,结合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与评审细则要求,探讨三级医院急救装备管理方法,建立适应三级医院发展的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管理模式。通过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管理中心调配管理优化设备的资源配置,为医院对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的采购提供有利论证,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临床科室满意度和获得感。
  关键词: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管理中心;资源配置
  1  引言
  随着医院的发展和诊疗水平的提高,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在医疗领域的重要作用越来越明显,如术前术后病人离不开监护仪的监护,呼吸障碍的患者离不开呼吸机的辅助,定量给药离不开输液泵、注射泵的支持,医院的日常诊疗活动越来越离不开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的支持,特别是急诊以及住院病人的诊断、治疗、监护都需要用到医疗设备,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的配置和使用情况直接影响医疗工作的质量和效益[1] 。
  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通俗意义上讲就是一切使用后能帮助患者维持正常生命体征的医用设备。我们通常所说的生命支持设备包括呼吸机、血液净化系统、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呼吸机、负压吸引器、注射泵、定量輸液泵等设备[2]。
  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与评审细则(2011 版)》中明确提出“对用于急救、生命支持系统仪器装备要始终保持在待用状态,建立全院应急调配机制”的管理要求,即要求此类设备“始终保持待用状态”。
  目前,国内医院针对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的管理模式主要有:(1)“自管自用”的模式 即各临床科室独立申请购置,自行管理和使用,需要借调时到处找;(2)分散管理虚拟调配模式,即各临床科室独立申请购置,自行管理和使用,通过信息系统虚拟调配;(3) 集中管理模式,即“集中管理、租赁使用”模式,是指除对通用型急救装备有特殊配置要求的临床科室外,其他临床科室均不予或少量配置此类设备,而统一由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管理中心集中管理,以租借的形式供全院各临床科室使用。
  本文通过对该3种模式进行论述,探讨三级医院急救装备管理方法,建立适应三级医院发展的管理模式。
  1.1  “自管自用”的模式
  急救装备由临床科室申请购置,管理和使用,需要借调时到处先各科室询问。会造成一些临床科室对设备的重复购置,特别像监护仪、呼吸机、输液泵、注射泵等,造成有些临床科室遇到患者较多时设备不够用,在患者少时又闲置,甚至长期搁置等突出问题。临床科室以往通用或急救设备不够用时,需要开支票会向邻近或相熟科室借用,有时自己借不到还要总值班协调借用,即便如此也不能完全保证能够借到需要的设备,严重影响临床工作的开展。医院职能部门往往会耗费大量人力和精力进行协调。借调的成本效益分成设置不合适,会造成出借方以种种理由推脱出借,职能部门的协调将难以进行。
  1.2  分散管理虚拟调配模式
  通过设备信息系统模块化设计,设立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虚拟管理中心独立使用。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共享借用实行网上申请、审批和归还的全程电子化监管,共享管理。科室每天做日常维护的时候,把未使用的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在系统中设置为可借调状态,实现全院共享。系统中可以显示哪些科室的设备处于可借调状态,需要借用时,按下相应按钮,进入对应界面,选择某台设备进行借用申请,同时电话联系确认该设备状态,经对方科室确认即可实际借用。设备管理科能够在平台服务端对共享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查看,并实时掌握设备的使用状态,一旦平台上设备被标定为“故障”,即可由工程师及时维修,实现实时在线监管。该模式在医疗高峰临床科室遇到患者较多时,还是会出现设备不够用的情况出现,例如在冬季呼吸患者急剧增多,无创和有创呼吸机就会有几周是不够用的。
  1.3  “集中管理、租赁使用”模式
  成立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管理中心,主要负责调配、维护、保管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由使用科室申购保管的模式改为医院统一购置,当临床科室需要使用时可随时到管理中心借用,用后归还。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管理中心由临床医学工程处管理。全天24 h为临床服务,平日负责设备使用前的检验和对临床科室使用人员进行简单的培训,负责借用、归还手续的办理以及使用后的清洁、消毒、维护和保养,对部分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使用率高的科室可保留一定基数。管理中心负责全院调配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的安全应用和质量管理;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对仪器设备进行外观、性能、参数的检查与校正,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对租赁设备按照临床物价收费标准的50%-70%计收一定的租金,租金按小时计费为主。对使用不当、人为损坏而产生的维修费用由相应科室自行承担。该模式对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管理中心的场地,人员要求较高,在医院医疗用房紧张,工程技术人员配置不足的现实情况下,实施难度较高。
  2  小结
  (1)“自管自用”的模式  会耗费大量人力和精力进行协调且效果不佳,不适宜三级医院发展要求和等级医院评审标准与评审细则要求。
  (2)成立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管理中心,是适宜三级医院发展要求,满足临床需求,可以提高临床满意度和获得感。符合等级医院评审标准与评审细则要求。
  (3)模式2和模式3 都能降低医院投入成本。模式2采用设备各自保管,无需集中保管场所。节约了房屋和人力成本有效盘活设备存量,实现设备资源配置优化。
  (4)模式2和模式3 都可以减少科室支出,增加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效益。模式2采用共享前,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无论使用与否,科室都要全部负担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的折旧、维修等成本,采用共享后,科室可以不用负担借出时间段内的成本。相应地通过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共享科室能够得到医院内部一定的激励和补偿,进一步增加了共享使用的积极性;同时能够发挥现有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的效益最大化,诊治更多的危重病人。
  3  探讨
  (1)三级医院需要设立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管理中心,24 h 运行,管理中心挂靠在医疗设备处,中心主任由医疗设备处处长兼任,医疗设备处派专职工程师负责管理,管理调配中心设备日常的借用、归还、消毒、维护,同时设置兼职人员,协助专职工程师处理管理中心的日常管理,调配设备的转运由经过培训的物流公司人员负责。
  (2)三级医院必须采用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信息管理系统对所有调配设备实行标准化管理,实现设备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可及时地掌握设备的使用,维护,维修情况,为临床提供可靠、稳定的医疗设备信息。
  (3)模式2和模式3相结合 设置适合医院实际情况的绩效考核,鼓励科室之间通过系统之间管理和集中配置相结合,完成设备借用、归还、消毒、维护等过程,减少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管理中心设备的配置和对场地面积的要求。
  (4)三级医院必须定期针对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开展操作培训,可邀请厂家工程师集中授课,也可由管理中心工程师到临床科室小范围授课。
  4  结语
  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管理中心,是适宜三级医院发展要求,满足临床需求,可以提高临床满意度和获得感。符合等级医院评审标准与评审细则要求。通过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管理中心优化医疗设备的资源配置,为医院对设备的采购提供有利论证,最大限度地发挥其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提高临床科室满意度和获得感。通过管理中心这个纽带加强对临床科室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的监管,实现了对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的精细化管理。
  参考文献:
  [1] 蒋忠伟,张骏,吴浙君.急救设备动态调配评估模式探讨[J].中国医学装备,2015(3):96~97.
  [2] 张冬冬,李宏元.急救生命支持设备调配中心的建立与运行[J].医疗装备,2018(31):6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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