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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学模式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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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全面推进优质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强力推进实战化教学改革,目前高职院校课程教学改革正在大踏步中,對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本文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课堂实践教学为契机,面向实战教学转变观念、教学方式和手段,成为当前急需研究和加以解决的课题。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实践教学   教学方法
  在高职教育教学中,为了突出以培养实用型人才为目标,强化职业能力的培养是当前人才市场需求的重中之重,我院开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门课程,该课程在实际生活中运用频繁,在现代生活中,人们运用相关法律知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呼声此起披伏,所以开设该课程使学生对于消费维权的各方面有更多的思考和实践应用。当前课程设置还存在着重教学偏理论轻实践,各项设施不完善等问题,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提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课程的教学质量,对高职院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课程进行教学改革,以综合实训实践教学活动,进行通力教学,发挥高职教学特色。
  一、学习目的和态度
  本门课程的开设,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有重要意义。在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课程之前,通过与学生的交流,对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是否有所了解?同学们一知半解,不是很清楚,法律意识淡薄,遇到权利被侵害,只能自认倒霉,这说明我国目前普通学生群体的消费维权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同学们认为希望通过本门课程的学习掌握到实用的消费维权知识为主要期望,对于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实践创新能力有所帮助,将来自己在就业时的综合竞争能力也强。从认知水平看,高职学生具备了一定的分析能力,可以进一步培养他们的自主学习能力,同时,高职学生的想象力丰富,具有很强的表演能力,如果采用小品表演活跃课堂气氛,将会达到很好的效果,上课态度总体是积极上进的。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课程即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又对就业能力有帮助,学生学习到喜欢的知识,又开拓视野,对提高自己的创造性思维有很大的帮助。
  二、课程的效果影响和实用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课程规划按照“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办”逻辑顺序展开教学,任何理论的学习都是为了在实践中得到应用。本课的理论教学要有详有略,在有限的课时里,将最有效的信息传达给学生,理论要结合实践来教学,教师的课堂活动:情景导入——启发讨论——讲解辅导——归纳总结。学生的课堂活动:课前展示——思考问题——巩固训练——课后提升。课前通过微信群把上课的任务布置下去,同学收集资料,然后等待上课时让学生展示自己收集的资料,以及相关的知识, 提出的问题要有方向,不宜太难和太易,难易适中,要注意选择材的典型性和生动性,同时提出的问题要有递进性,层次性,引导学生进行思考,以达到学生加深印象的效果。如在介绍消费者概念时,结合身边发生的消费侵权现象,引发学生的兴趣,再利用“王海打假的案例”来让学生分析王海是否属于消费者,进而引发消费者的法律概念,此种界定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应如何从法律上认定消费者的概念,一环扣一环,学生参与度高,发言很积极,教学效果良好。学生针对目前一些经营者无视消费者权益这一现象出现,如何进一步完善法制加大遏制这一现象的力度,非常感兴趣,使得学生不但课上认真学习,课下也对这门课程格外关注,甚至进行自主学习,到图书馆,阅览室借阅相关书籍,上网查看相关信息,大家对消费的认识逐步趋向于理性。
  三、课程的课堂教学管理
  把课程的学习方法放在教学首位,教学“授人以鱼,不若授人以渔”,掌握课程的学习方法,就为学生以后自主学习奠定了基础。集中在教学对象和教学内容上,对于高职院校的学生,上课需要记笔记,不能一味地忙于记笔记,而不会学习,只有对于理解难度较大的问题才会记笔记,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更主要是理解为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不仅阅读书本上的知识,还要将视野放远,去看课外老师推荐的书籍,积极阅读,提高见识。有些学生的学习目标不明确,没有做到预习在先,上课效果不佳,影响到课程教学效果,只是被动接受教师的讲解,没有深入思考,教师要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指导学生科学的预习,掌握学习的方法,调动学生积极主动的学习,由“要我学”转化为“我要学”的自主学习。教学过程中点名,对于擅自逃课学生予以制约,否则无法实现课堂的权威性,课堂是非常严肃的地方,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应该加强课堂纪律,要严格管理,狠抓教学质量,坚持向“45分钟”课堂教学要质量。教师的教学设计很重要,如果学生对课堂教学的内容感兴趣,是不会做别的与课程无关的事情,这对教师的教学内容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教学过程要特别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不但要求 有扎实的理论知识,还要通过教学实训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除要求教师具备该课程的实践能力素养外,还可以通过聘请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业内人士讲解专业工作的步骤和要点,使学生有参与实践的机会,加强学生就业的紧迫感。教师的人格魅力成为喜欢老师而选择课程的一项重要魅力因素。教学过程中为了提高实训能力,所布置作业,围绕实训教学环节,通过微信群提前布置作业任务,让学生对所授课程内容较为熟悉,以6人为一小组,进行分配,每组学生进行分工,让每位学生充当一种角色,这样让每一个学生觉得他是实训中不可缺的一份子,从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把被动完成变成学生自主地找任务完成。杜绝抄袭作业现象,既动手,又动脑,该课程在创新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促进作用,大大拓展了学生学习的知识面,接触一些与日常生活紧密关联的知识颇受欢迎。
  四、课程的教学方式
  目前教学方式的改革主要集中在通过多媒体教学手段的使用,因此对于教学方式的选择上,主要是多媒体教学和传统教学方式的取舍上。哪种方法教学效果好呢?多数人认为多媒体的教学手段会更方便快捷,在信息多元化的时代,利用多媒体可以整理出大量实践教学案例,学科前沿动态以及与实际生活紧密相连的消费知识导向,通过课件可以把抽象的问题具体化,只靠教师的讲解,学生的想象,太过苍白,学生很难理解,多媒体设计图文并茂,丰富多彩,对学生进行感官综合刺激,能够让学生从多角度,多方位,多层面理解知识。但是,教师的踏实理论功底,新的教学理念才是真正重要的,多媒体只是一种手段,在讲授个别内容的时候便于大家理解,可以使用,继而优化课时分配,但是,对于一般的理论性知识,更重要的还是教师的讲解,更能够让大家接受。该课程与现实生活联系紧密,其关注的消费维权,典型事件,教师要广泛阅读积累,熟悉教学内容,掌握相关知识做到深入浅出。在案例选择方面,主要围绕我们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在讲述消费者具体权利时,每一种权利配以鲜活的真实案例加以阐述,将抽象的法律条文简单化,具体化,便于学生的理解。教师引导学生学生进行相关案例分析分类收集、整理,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教学中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的联系,使学生有更多参与实践的机会,进一步促进学生在校学习的积极主动性,成为一出校门就能现实可用的专业人才,更好地实现高职教育教学目标。可见,教学方式的改革,才能达到更好地课堂教学效果。   五、课程的实践环节教学
  实践环节教学是实行教学考核重要组成部分,实践性教学就是要建立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地位,教学设计人性化的环节,让学生参与进来,使得教师与学生,学生与社会实践单位联系更加密切,有效促进实训教学理念,高职教育教学是以高职学生职业能力培养为研究方向,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学习本课程知识,有利于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 表达与他人沟通的社交能力,也是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必经之路。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加强校内实训
  由于法律条文过于抽象,难以理解,尤其是对于法律基础较为薄弱的高职学生更是如此,为了便于学生的理解,并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可以选择配套的实训教材,也可以集中教师编制实践教材,我院完成的《经济法教学资源库》课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中,学生们进行大学生消费观,维权意识调查表的设计、印刷、填写和总结,都由学生自行完成,另外通过学习,要求班级分组设计一期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宣传海报,宣传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知识,作为实训内容。
  2.第二课堂延展
  学生通过向第二课堂延展,使学生对消费维权理论知识的学习是日常生活中的实践应用,使学生加深对消费维权知识的理解,对有关消费维权的各方面有更多的思考和实际应用,能够在日常生活中重视自身消费维权,实现理论和实际相结合,而且在探究能力,学习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方面得到提高,使学生在责任感,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等方面有更好的发展。第二课堂延展的实践内容包括:消费意识的调查,维权知识的竞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等,总结以调研报告形式,每人设计一份调查表,设计方案,学生撰写小报,活动展板宣传和季竟赛问答等方式。
  3.“3、15”活动
  在每年3月15日,组织学生参加银川消协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现场进行免费答疑活动,答疑活动有答疑基本情况记录,解决结果记录,活动完毕,各小组讨论总结,并且制作讨论方案,每位学生写出活动感受,收益良多。
  4.社会调查
  组织学生到消费者协会,或者消费者集中商家地段进行社会调查活动,调查前拟好调查问卷,内容针对消费者维权意识,调查总结后,分析具体素材,取得第一手资料,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或建议,向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尤其是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不完善,保护工作不到位,提出相应的立法完善建议。
  5.法院旁听
  与法院实践教学基地联系,选择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典型案例,认真组织学生到法院进行具体案件审理旁听,掌握法院审理程序,案件证据的调查,核实。通过具体法律法规的严谨科学分析与利用,做好必要记录,旁听结束后,将案件具体内容整理清楚,写出自己的观点,进行小组讨论,针对不同观点认真思索,最终形成讨论结果。通过在具體教学中,开展“实践教学法”的教学应用,特别突出实践能力的培养,明确高职教育实践教学的最终目的。
  六、课程成绩的评价
  考核成绩是作为课程学分学业的普遍要求,作为评奖评优的考核范围,有些学生对课程的成绩 不是很重视,认为只要及格就可以了,但是大多数同学普遍地认为成绩的考核是对于自己努力付出的一种认可,同时也学到实用的消费维权知识。课程教学考核是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以及教学效果的评估和考查,合理高效地利用课程考核促进教育和培养人才的要求,根据课程性质和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要,考核体系应重实用,重实效。考核内容包括平时出勤情况,课堂回答问题的情况,课堂笔记记录情况,实践活动参与和报告总结情况,按一定比例作出综合评价。
  结语:
  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学管理,教学和实践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无论教师还是学生对课程的认识都相当重视实现多种形式教育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教子有法,但无定法,贵在得法,教学是一种复杂多变的系统工程,进一步满足学生的课程需求,一个合适的教学模式,对于课堂效率的提高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不断探索课程体系的诸多问题,完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改革还将进一步的推进,全面推进优质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努力推进实战化教学改革。
  参考文献:
  (1) 李荣忠,谈谈职业中学会计专业实践课程教《J》法制与经济。20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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