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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多规合一的县域国土空间开发规划编制框架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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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以多规合一思想为基础,积极有效的进行县域国土空间开发规划编制框架构建的研究和论证,能够在很大程度上使县域国土空间管控机制得到有效的创新和优化,进一步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真正意义上有效确保国土空间实现集约高效而又可持续利用的效果。
  关键词:多规合一;县域国土空间开发;规划编制;框架构建
  提出多规合一的明确要求,是在2014年12月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以及环境保护部等相关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同时在这个通知中又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28个市县开展空间规划改革试点工作,逐步探索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乡规划等为主的多规合一,进一步建立与之相对应的互相关联的规划,并使其互相协调,有效衔接。
  1县域国土空间开发规划的主要内涵
  通常所称之为县域国土空间开发规划主要是以县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内容为核心的规划,进一步有效协调空间和地域等方面内容,并逐步落实其他部门的规划,在这样的情况下,进一步有效建立相应的国土空间管控体系。县域国土空间开发规划把空间规划和发展规划两者的性质有效融合,从根本上来讲是以空间规划为基础的发展规划,同时也是县级政府对国土空间开发进行的统筹规划,是对国土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对于经济社会发展有效调控的重要措施和主要手段,它的成果应该以国土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体现出这个规划的长期性稳定性特征。
  2县域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
  2.1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兼容和协调
  在相关法律法规方面,例如《城乡规划法》以及《土地管理法》都针对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了明确,同样都有着相应的法律效力,并且都提出了多规合一背景下的县域国土空间开发规划编制框架构建内容,指出城乡规划和土地总体利用规划的内容要实现有效的衔接,但在整个过程中并没有明确提出衔接的方式,针对相关争议内容的调解和处理等等相关内容也没有具体规定。
  2.2在空间布局方面不够科学合理
  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生产、生活以及生态三方面的空间边界并没有进行明确的划定,并且已经划定的也欠缺与之相对应的论证和研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分出的生态用地边界有着巨大的差別,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明确的建设项目选址和生态用地的应用范围存在相互冲突的问题,并且各类问题层出不穷,在生态用地的保护范围上,没有明确统一的统筹规划,这对于城市的生态安全会造成很大影响。三生空间边界发展不够协调,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互相交错、重叠的问题,并没有科学合理的划定空间分区。
  2.3管理机制不够顺畅
  在具体的规划过程中,规划和规划之间存在着比较典型的多头管理的问题,这造成在实践过程中主体比较模糊,无法真正意义上顺应市场经济管理的内在需求,并且在整体上造成城乡空间政策缺乏相应的统一性和完整性,审批主体也不够一致,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导致规划由谁说了算的问题,通常情况下,会出现以上级政府甚至国务院审批的规划来压制和约束相应发展规划的问题。
  3县域国土空间开发规划编制框架构建
  3.1县域国土空间开发规划编制要贯彻落实的基本原则
  首先,在编制的过程中要有效遵循人地和谐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使人口、资源和环境协调发展,这也是多规合一的基本内涵,以及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其次,要遵循安全优先、用途管制的基本原则。第三,要遵循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基本原则。第四,要遵循有效转变职能、对国土空间开发进行有限规划的基本原则。
  3.2县域国土空间开发规划编制框架主要内容
  首先,针对相关背景进行有效规划,包括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进行前期的实践、调研等等情况。其次,进一步有效明确规划编制的相关组织结构,以及相应技术人员的人数、职责和编制工作的具体流程等等。第三,要以多规合一的思想为基础,进一步有效明确国土空间开发规划的战略目标,并且要进一步明确需要贯彻落实的基本原则。第四、针对现行的社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对比,并深入细致的分析,着重从规划目标、规划内容以及技术标准等相关方面。第五,有针对性的结合实际情况评价资源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确保其科学性和精准程度。
  3.3确保规划得以实施的保障措施
  要着重从三个层面来有效确保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得以有效实施。首先是技术措施。要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规划数据标准与相对应的技术平台,有效确立基础数据采集标准和用地分类标准,而且,所有指标数据都要有相应的算法,并建立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实体数据库,这样才能为县域国土空间开发规划,提供相对应的范本。其次,体制和机制的保障措施。确保规划编制的组织主体具备更明确的合法性,规范性,针对经费来源、规划审批等相关问题要有效明确。第三,法律保障措施。
  4结语
  综上所述,通过上文的分析和探讨,可以很明显的看出,“多规合一”工作相对来说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可行的空间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包括协调组织、协调技术以及协调运行要求等相关方面的内容。在现有空间分权的行政管理体制下,有效利用“多规合一”工作构建的空间协调机制使“多规”充分协调,衔接互通,要进一步有效明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参考文献:
   [1]陈雯,闫东升,孙伟.市县“多规合一”与改革创新:问题、挑战与路径关键[J].规划师,2015,8(02):17-21.
   [2]张佳佳,郭熙,赵小敏.新常态下多规合一的探讨与展望[J].江西农业学报,2016,5(10):12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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