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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三全育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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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高职院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实现社会价值和内涵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重要突破口。由于对创新创业教育的本质内涵和内生动力认识不足,现实中很多高职院校在创新创业教育的具体组织、依托载体和运行体系上存在敷衍了事、保障缺位、合力不足等问题。文章拟通过建构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推动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取得新突破。
  [关键词]高职院校  三全育人  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作者简介]林秀丽(1986- ),女,福建泉州人,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讲师。(广西  南宁  530007)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6年度广西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课题“高职院校毕业生就业质量跟踪调查实证研究——以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为例”的阶段性成果。(課题编号:GXGZJG2016B030)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9)16-0057-04
  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提出“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健全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改革思路,要求“把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重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因此,新形势下高职院校如何以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突破口,促进自身实现社会价值和内涵式发展,是摆在管理者面前的一道命题。
  一、应有之义:高职院校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价值剖析
  当前,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以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新生产要素为支撑”①的经济发展新动能已悄然形成,这必然带来行业发展、产业结构、就业岗位的深刻调整。以建筑行业为例,新时期建筑业技术的迅猛发展带来了深刻的形势变化:一是新技术替代旧技术的周期在缩短。丁字尺、绘图板曾是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的标配,却在2000年被CAD等绘图软件无情抛弃。而据业内人士预测,以BIM为代表的新一代建筑技术将在2020年全面取代CAD等绘图软件,并在一段时间内引领建筑行业的未来。二是建筑工地的“人口红利”不复存在。现阶段,建筑工地40岁以下年轻人的比例越来越低,“95后”年轻人不甘于在环境相对恶劣的工地上挥洒自己的青春,建筑工地的人力成本越来越高,这就倒逼建筑业进行智能建筑、数字建筑改革,改革带来的岗位更新对从业人员的技术技能提出了新要求。显然,传统的教育教学理念、手段和方式已滞后于翻天覆地变化着的行业外部环境。
  因此,教育部办公厅要求各高职院校从2016年开始围绕“办学理念、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等人才培养各工作要素进行诊断与改进,厘清不符合高职院校现代化发展的因素;要求各高职院校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修订,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拥抱时代和行业发展变化。高职院校要以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突破口,重新审视职业教育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律,以新时代、新变化、新需求调整人才培养模式,主动紧跟行业变革优化专业设置、健全教学标准、更新课程内容,坚持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实践教育深度融合,实现创新创业教育纵向延伸专业特色、横向对接社会需求,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承担人才培养的责任担当。
  二、现实审视:高职院校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限度分析
  (一)理念:对创新创业教育的合理性、重要性认识不足
  根据教育部2012年印发的《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以“就业为导向”,致力于通过“工学结合”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素养和职业能力”的一线生产、管理、服务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然而,伴随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而来的是各种新职业、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涌现,岗位专业技能较之以往有所淡化,岗位创新、协作等通用能力日益重要。这其实是从社会需求的角度要求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应向“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工匠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应用型、创新型、复合型和技能型人才”转变。这恰是高职院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合理性所在。但是现实中,大部分高职院校仍停留在“就业率至上”的惯有思维中,没有认识到推行创新创业教育对于促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和实现职业教育内涵式建设的重要意义,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更多地停留在为落实文件而开展工作的层面。
  (二)组织:创新创业教育停留在增量教育阶段
  2012年,《普通本科学校创业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教高厅〔2012〕4号)对本科院校开展创业教育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进行具体规定并开展监督检查。因为有此基础,大部分本科高校能较顺利地将创业教育、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效衔接。例如,江西财经大学在推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过程中,在专业课程的“主干”上嫁接创新创业教育的“新枝”,将“法学概论”改造成“创业法学”,重视提升创业者创业法律思维和素养的训练。而高职院校受传统理念认知的束缚,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更多的是在原有教育板块上的简单叠加,在具体组织上流于形式或敷衍了事,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缺乏内生动力。
  (三)载体: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支撑体系缺位
  一是师资薄弱。大部分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由招生就业处、学工处等部门的工作人员采用大班理论授课的方式进行。现有专任教师普遍缺乏企业任职或创业实践经历,对行业企业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缺乏敏锐度,在对学生进行实践指导时常常暴露出能力短板。二是课程缺位。调查数据显示,绝大部分高职院校未能按照国务院、教育厅要求开设相应学时、学分的必修和选修创新创业课程,课程组织样式主要采用大班教学或购买慕课。三是实践平台尚未真正发挥作用。虽然大部分高职院校建设有大学生创业园等实践平台,但是普遍存在创业项目技术含量低、市场份额小、经营困难等问题。   (四)运行: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运行系统尚未形成合力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中,国务院对各地区政府、各高校明确了“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等九大职责任务;《改革意见》更是强调“职业院校要支持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需求对接”。由此可见,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需要学校周密科学的顶层设计安排(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到位)、政府和金融机构的政策保障、行业企业创新创业实践的深度参与以及整个社会浓郁的创新创业氛围。然而,现实中这样健康的生态环境并没有营造起来。大部分高职院校尚未有独立的创新创业学院,职能部门之间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更多地停留在由学校招生就业处、团委等部门组织几场大赛、开几场讲座,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修订基本原地踏步;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在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方面的政策难以兑现;行业企业与高职院校的合作更多地停留在“人情维系”的浅层次。
  三、破解路径:高职院校“三全育人”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建构
  “三全育人”是当前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行之有效的育人模式。中組部于2017年12月印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强调通过“十大”育人体系的构建将“三全育人”落到实处,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蕴含丰富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与“三全育人”的育人模式存在内在契合点,有望通过建构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推动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取得新突破。
  (一)全员育人:明确创新创业教育的主体维度
  “全员育人”是指高职院校的全体教师都应明确自己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主体责任,明确的是创新创业教育“谁来做”的问题。
  1.内涵澄清与责任明确。《实施意见》之所以把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牵头部门定义为教务科研处,源自创新创业教育的本质内涵。这里涉及两个核心概念:一是创业不等于创业精神。创业精神是指一个人有能力将想法转变成行动,强调的是能而非实际去做;创业则强调将想法落地并实际地参与企业的运作管理。二是创新创业教育不等于创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强调的是将知识教育、能力培养和素质养成有机结合的开拓性教育,它对就业者同样重要。而创业教育是在创新教育基础上提出的更高层次的要求,是鼓励学生基于创新和所学专业实现高水平、高技术含量创业的教育。概而言之,创新是创业的基础,创新创业教育不止是培养创业者的教育,更是面向高校所有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养成的素质教育。因此,高职院校要站在学校内涵式发展的高度上,明确教务科研处为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牵头部门,在人才培养方案、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修订等方面做好顶层设计,切实保障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产教融合有机融合。同时,学工处、团委、后勤管理处、招生就业处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环节的组织落实。
  2.建设“三导师制”的创新创业教育师资体系。这里的“三导师”由招就处、教务处、学工处等部门人员组成的“生活导师”、专业教师组成的“学业导师”和校外创新创业先锋组成的“创新创业导师”三部分组成。“三导师”扬长避短,协同育人。其中,招就处、学工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集中在渗透创新创业知识与政策、熏陶创新创业理念与精神、规划职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专业课教师侧重于挖掘专业课程中的创新创业元素,开展项目式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寻找专业或项目可能的创新创业点,提升学生的岗位创新创业认知与能力,鼓励学生实现基于专业的岗位创新和岗位创业;校外创新创业先锋则专注于对学生的实战指导和项目孵化,助力学生创业项目落地转化。
  (二)全过程育人:体现创新创业教育的客体维度和时间维度
  “全过程育人”解决创新创业教育“对谁做”“什么时候做”的问题。
  1.创新创业教育是一种全普及的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对于创业者和就业者同等重要。高职院校要从服务职业教育现代化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高度,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修(制)订工作的部署,围绕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和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细化创新创业素质能力要求。高职院校要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形成面、线、点广覆盖的教育模式,即面向全体学生开设足够学时、学分的创新创业选修必修课,传授创新创业基础知识;同时,对有潜质、有想法、有需求的学生实施个性化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孵化支持。
  2.创新创业教育是一种连贯性教育。高职院校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大学三年的教育教学全过程,贯穿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成长路径。大一阶段侧重普及性教育,教学注重激发学生的创意;大二阶段着重通过参加大赛、体验创业实践活动、参与项目等进行创新创业实训,将学生的创意变成研究和行动;大三阶段则注重引导学生通过实习实训环节将知识体系转化为能力素质,鼓励学生在顶岗实习中挖掘岗位创新元素,探索岗位创新和岗位创业。
  (三)全方位育人:搭建创新创业教育的内容维度和广度
  “全方位育人”主要从空间上强调创新创业教育的全面性,解决的是“怎么做”的问题。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要聚焦于课程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等多种元素的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1.课程育人:建构多元化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业基础、SYB创业培训、创新思维训练等普及性理论课程,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元素,改革教学方法,让学生以项目形式参与课程教学,在项目实战中探索创新创业点,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发挥校企合作和校内各类实训场所的实战功能,开好精英式创新创业实战课程。
  2.实践育人:丰富拓展创新创业实践载体。充分整合高新技术开发区、众创空间、大学生创业孵化园、实习实训场所等平台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教育活动;充分挖掘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开展好“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引导学生将创新创业实践与贫困地区的扶贫需求相结合,用创新创业助力老区脱贫;搭建宽广的校外实践平台,充分发挥职教集团、校企合作企业在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培养方面的作用,建立创新创业教育实践长效机制。
  3.文化育人:塑造开拓创优的文化基因。校园文化凝聚着特定的精神环境与文化气氛,具有浸润、感染、熏陶的作用。高职院校要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融入创新创业教育元素,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对创新创业精神和品质养成的潜移默化影响。高职院校依托“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业技能竞赛、主题沙龙等第二课堂活动,活跃创新创业校园文化;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协会等创新创业类实践社团的作用,在校园内掀起“以一批人带动一帮人”的创新创业热情;充分挖掘本校毕业学子中涌现的创新创业先锋,树立和宣传创新创业典型人物,在校园里塑造强化进取、开拓创优、勇敢拼搏的文化氛围。
  [注释]
  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管理优化服务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意见(国办发〔2017〕4号)[Z].2017-01-1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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